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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一)竞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主体在市场上以较有利的价格、数量、质量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竞争存在利与弊两个方面•(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模式•1、概括式•2、列举式•3、概括与列举结合式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定义•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二)特点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不公平的竞争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危害社会或他人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种类⒈仿冒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入误认是他人商品。(4)在商品上仿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案例•天津大湖新鲜食品果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湖橙汁有一种特殊的包装装潢,该产品成为当地名牌产品,拥有一定的消费者群体.天津丽雅日用化工厂生产的“水果精华果王洗发露”仿照了大湖橙汁的包装装潢,使两者的包装装潢非常相似,以致使有些消费者误认、误购和误食.天津电视台告诫市民注意防止误食.•这两种商品并不具有竞争关系,但仍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而,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的范围。二、不正当竞争行为•⒉商业贿赂行为•(1)定义•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以一定的金钱、实物或其他利益收买交易相对人或其他能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2)构成要件•A、主体经营者B、故意•C、违法秘密给予对方金钱、财物。•回扣:经营者在商品购销中,在账外暗中以金钱、实物或其他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案例•某经销公司所在地的夏季十分炎热,凉席的销路一向很好。1995年春,该公司购买了一批凉席,准备在夏季卖。但该年夏季气候反常,气温较低,造成了该公司的凉席销路不好,积压在仓库。为了销售积压的凉席,收回资金,该公司用奖励的方法来促销凉席,将购买凉席的价款的10%给与购买者。此时,有一企业招待所采购员李某到该公司购买了100张凉席,其中货款的10%作为该公司给李某的奖励,双方均不入财务帐。后来该公司又用同样方法推销积压的凉席,库存凉席销售一空。该地的工商部门闻讯后前来调查,认为某经销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没收了其非法所的,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二、不正当竞争行为•⒊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的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和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行为。•(1)“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家”。“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沦送我情。”案例•(2)在店门上方悬挂写有“店内商品一律贰拾元”的宣传广告一幅,实际店内商品还有29元、35元、58元、46元的商品。•(3)公平交易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的某服装店,在其服装的吊牌上明显标注有“荣获2006年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荣誉称号。经中央电视台查证:中央电视台从未给任何企业、产品颁发过“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4)意大利聚脂漆家俱二、不正当竞争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1)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人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特征A、秘密性B、价值性C、实用性D、保密性二、不正当竞争行为•(3)表现•A、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B、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C、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揭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D、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却获取、•使用或揭露他人的商业秘密。案例•案情:大江公司在1996年立项开发CT051型输纱器产品,同年12月通过宁波市市级新产品鉴定。该产品投放市场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大江公司于1997年制定了保密制度,将CT051型输纱器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列为保密资料。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大江公司技术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复制了上述资料,并在调离该公司时,把资料擅自带回家中。1998年11月,某机床厂在准备开发新产品过程中,向王某购买了该资料。大江公司获悉此事后向该市工商局投诉。•问题:大江公司的CT051型输纱器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机床厂是否侵犯了大江公司的商业秘密?•本案中侵权人是谁?对他们应如何处罚?二、不正当竞争行为•⒌低价销售•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在下列情况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的行为,不属于倾销行为。如:(1)销售鲜活商品的;(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⒍搭售行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强行搭配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条件而销售商品的行为。⒎不正当奖售行为(1)采用谎称有奖销售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方式(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千元案例•某保龄球馆是营利性保龄球馆。1998年春节,该保龄球馆举办有奖活动,规定只要在该馆打满三局,且总分为688分的顾客,即可获得该馆的特等奖商品房一套。该保龄球馆因此而顾客人数剧增,最后特等奖被李某获得。李某是该保龄球馆的工作人员,得奖后即将商品房交还单位,单位给他奖励5000元。当地工商局收到知情人的检举后,即前往保龄球馆调查,经查情况属实,对该保龄球馆进行了行政处罚。•问题:该保龄球馆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⒏诋毁商誉行为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1)“纸箱馅包子”假新闻•(2)某中国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断给移动客户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称:“作为成功人士,您更需要关注健康。长时间使用高辐射的GSM手机,每到下午,您会感到头昏脑胀,听力下降。CDMA手机辐射只有您手机的六分之一”•(3)珠海巨人集团与娃哈哈集团案二、不正当竞争行为⒐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行为(1)投标者串通压价、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行为。(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限制竞争的行为•(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4)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一)监督检查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二)监督检查机关的职权•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和处罚权。•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A、行政处分•B、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适用《民法通则》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种种民事责任方式。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3、刑事责任•经营者、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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