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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合作经营型态效益评估模式之研究沈进成1南华大学旅游事业管理所所长郭美子2金远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理张延蓉3南华大学旅游事业管理所研究生摘要本研究以旅行社的合作经营为研究主题,从旅行社产业结构发展趋势,来探讨旅行社合作经营的可能性。透过实地的访谈业者及学者专家,以了解旅行社采用合作经营型态的经营现况及其特性,进而探讨其营运上的优缺点。同时根据旅行社合作经营特性,发展影响其合作经营效益的重要评估因素,进而建立旅行社合作经营效益评估模式。该模式为一多准则评估模式,采用Saaty(1971)所提出之层级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AHP)来求出各评估的权重,提出影响旅行社合作经营效益之关键重要因素,供相关单位参考,同时也做为未来评估旅行社合作经营效益之基础。关键词:旅行社、合作经营、AHP法壹、研究动机与目的随着国民所得提高,政府实施周休二日,旅游风气日盛。旅行社所提供旅游服务的中介机能,从订机位、开票、订旅馆、代办证照,到团体旅游之行程规划、出团实现旅游体验等,因业务量大幅增加,而成为一个热门的行业。根据交通部观光局2001年统计数据显示:包含综合、甲种、乙种和各类分公司,合计已超过2579家,为1998年开放旅行业执照申请初期的七倍,可见旅行业的蓬勃发展。其中包含综合旅行社251家,甲种旅行社2109家,乙种旅行社219家。然而纷纷设立的结果,使得国内旅行业者为争食旅游市场的大饼,罔顾旅游服务质量,纷纷以削价竞争为争取顾客之手段,导致旅行社出现营运亏损现象。旅行社为一高劳力密集产业,薪资成本占营业额的比重约为45%。根据1996年至2000年的营运数据显示,平均每人薪资成本增加22.78%,而每家公司平均员工数从15.111人降为11.91人,显示旅行社之营运成本增加,而营运规模日益缩小的趋势。再加上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在国际化、自由化的竞争下,旅行社间的竞争将愈加激烈,削价竞争也将日益严重,进而影响到旅行社的营收,使得国内旅行社之经营环境日益艰难。故如何降低旅行社的经营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效益,提升旅行社的经营效率,以提升旅行社之营运收入及利润,便成为研究之重要课题。有鉴于此,本研究首先从旅行社产业结构发展趋势,来探讨旅行社合作经营的可能性;其次,探讨旅行社合作经营的优缺点;最后从创业容易度、获利性、合作关系质量、顾客忠诚度及旅行社之发展等五个构面,建立多准则评估模式,采用层级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AHP),来评估旅行社合作经营的效益。贰、旅行业产业结构分析一、进入障碍不大我国对旅行业之组织种类,原仅分为甲种及乙种旅行业,然自1988年开放旅行业执照后,基于旅游市场上办理国外旅游业务中有办理批发业务者,故我国旅行业管理规则对于旅行业经营之范围,增设综合旅行业,所以现今我国旅行业之种类可区分为:综合旅行业、甲种旅行业及乙种旅行业,其营业上之限制与管理如表1所示。综合旅行业及甲种旅行业,其资本总额分别不得少于新台币2500万元和新台币600万元,每增加一间分公司须分别增资新台币150万元及100万元。注册费按资本总额千分之一缴纳,分公司按增资额千分之一缴纳。保证金新台币600万元,每增加一间分公司保证金须增加新台币30万元。乙种旅行业,资本总额不得少于新台币300万元。每增加一间分公司须增资新台币75万元。注册费按资本总额千分之一缴纳,分公司按增资额千分之一缴纳。保证金新台币60万元,每增加一间分公司保证金须增加新台币15万元。除此之外,鉴于国内旅行业之数量迅速增加,旅游市场竞争激烈,旅行业者利润微薄,当遭受旅游意外事故或无法履行旅游契约时,旅行业者多无力赔赏旅客损失。故为了保障旅客权益,并分担旅行业经营风险,于1995年大幅修正旅行业管理规则时,增订旅行业责任保险及履约保险制度。旅行业在市场结构方面几乎没有进出障碍,因为目前旅行业所贩卖的产品大都透过综合旅行业之批售部所提供的产品,赚取中间之利润,无需know-how的取得。而硬设备也只要具备计算机、电话、传真机⋯⋯等,再加上本身具有客源即可营业,这也就是为何有很多人宁愿自组公司或靠行的原因。而旅行业真正进出障碍是在相关法令规范方面(表1),综合旅行业其资本额不得少于2500万元,甲种旅行业,其资本额不得少于600万元,并且分别需有4位及2位经理人方可成立。二、旅行业的产业竞争激烈根据交通部观光局历年旅行社设立家数统计资料(见表2),显示2001年旅行业包含综合、甲种、乙种和各类分公司合计为2579家,较1990年约成长317%。亦显示旅行业之进入门坎较低,每年设立家数变化很大。以2001年为例,由于旅游业者看好政府将于2002年1月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后之旅游市场,使得该年旅行社家数成长约42%。2表1旅行业经营限制与管理种类项目综合旅行业甲种旅行业乙种旅行业资本总额不得少于新台币2500万元整。每增加一间不得少于新台币600万元整。每增加一间不得少于新台币300万元整。每增加一间分公司须增资新台币150万元整。分公司须增资新台币100万元整。分公司须增资新台币75万元整。注册费按资本总额千分之一缴纳,分公司按增资额千分之一缴纳。按资本总额千分之一缴纳,分公司按增资额千分之一缴纳。按资本总额千分之一缴纳,分公司按增资额千分之一缴纳。保证金新台币600万元整。每增加一间分公司须新台币30万元整。新台币150万元整。每增加一间分公司须新台币30万元整。新台币60万元整。每增加一间分公司须新台币15万元整。营业处所其办公处所应为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其办公处所应为六十平方公尺以上。其办公处所应为四十平方公尺以上。经理人不得少于4人。每增加一间分公司不得少于1人。不得少于2人。每增加一间分公司不得少于1人。不得少于1人。每增加一间分公司不得少于1人。保险制度履约保险新台币四千万元。每增设分公司一家,应增加新台币二百万元。新台币一千万元。每增设分公司一家,应增加新台币二百万元。新台币四百万元。每增设分公司一家,应增加新台币一百万元。责任保险1、意外死亡新台币二百万元。2、医疗费用新台币三万元。3、处理善后所必需支出之费用新台币十万元。1、意外死亡新台币二百万元。2、医疗费用新台币三万元。3、处理善后所必需支出之费用新台币十万元。1、意外死亡新台币二百万元。2、医疗费用新台币三万元。3、处理善后所必需支出之费用新台币十万元。经营之业务1.接受委托代售国内外海、陆、空运输事业之客票或代旅客购买国内外客票、拖运行李。2.接受旅客委托代办出、入国境及签证手续。3.接待国内外观光旅客并安排旅游、食宿、导游。4.以包办旅游方式,自行组团,安排旅客国内外观光旅游、食宿及提供有关1.接受委托代售国内外海、陆、空运输事业之客票或代旅客购买国内外客票、拖运行李。2.接受旅客委托代办出、入国境及签证手续。3.接待国内外观光旅客并安排旅游、食宿、导游。4.自行组团安排旅客出国观光旅游、食宿及提供有关服务。1.接受委托代售国内海、陆、空运输事业之客票或代旅客购买客票、拖运行李。2.接待本国观光旅客国内旅游、食宿及提供有关服务。3.代理综合旅行业招揽前项第二项第六款国内团体旅游业务。4.其它经中央主管机
本文标题:旅行社合作经营型态效益评估模式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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