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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16003771县人社局关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升等考核的通知201X/X/XXx人社发〔2017〕616号县人社局关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升等考核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首善街道办,县级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x人社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1.2016年底前学徒工学习期满或新聘工勤人员试用期满,2016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2.工作年限10年(截至2016年9月30日,下同)以上,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4.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5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二、考核(评)工种1.初、中、高级工(共23个):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2.技师(共21个):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县人社局关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升等考核的通知津人社局2017年6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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