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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市民农园的经营模式研究世界农业2007年第11期作者: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周玉新,摘要:市民农园是都市农业和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程度较高时的产物,也是城乡经济互补的一种有效方式。市民农园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参与农业生产、体验农耕乐趣的场所。在世界上日本开设市民农园的历史并不是最长,但发展快、效果好。本文介绍了日本市民农园的历史、现状及其功能,并重点说明了日本市民农园的主要类型及其经营管理模式,旨在为中国现代农业的研究和发展提供参考。虽然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兴起了都市农业和观光农业的热潮,但是市民农园这一都市农业和观光农业的主要形式至今没有在实践中得到真正的体现。日本是一个市民农园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与中国相似,日本也是一个人多地少,农业主要以家庭为基础、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型经营的国家。当前中国农业发展的进程与日本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时有不少类似之处,因此,日本市民农园的发展经营模式值得中国研究和借鉴。一、市民农园的产生和发展有学者认为德国是较早发展市民农园的国家。19世纪初,德国政府提供小块土地供市民作自给自足的小菜园(KleinGarden),19世纪后半叶,正式建立市民农园体制。1919年,德国制定了市民农园法,初步确立了市民农园的现代模式。1921年设立了全国性的市民农园协会。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遭到了空袭,百姓也遭受了战争的苦难,人们在市民农园中躲避空袭,靠市民农园生产的蔬菜、水果充饥。战后,在食物匮乏的情况下,市民农园曾经发挥了供应蔬菜、粮食的主要功能。1985年,德国又将市民农园法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增加了社区发展的概念和功能,按照法律规定,德国的所有城市都有义务向市民提供市民农园,目标是达到每10户居民中就有1户拥有市民农园。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财富的追求愈加强烈,德国市民农园的经营目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现在,德国的市民农园主要是由政府或拥有土地的农民将位于城市或郊区的农地出租给城市居民,以种植花草、蔬菜、果树或经营家庭园艺,其主要目的是让市民体验农业生产过程,享受农业耕作的乐趣,满足人们向往自然、回归自然、获得安全而又富含生活情趣的劳动成果。目前,德国的市民农园承租者达83万户,总面积达3万hm2左右。也有学者认为市民农园可能起源于18世纪末的英国。在当时的产业革命中,由于圈地运动,导致大批农民失去了手中原有的土地,为了维持农民的生计,政府将大块的土地区划成小块状分给农民耕种,形成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方式被认为是现代市民农园的雏形。根据文献记载,日本的市民农园开始于1924年10月,当时是由京都市的一些园艺爱好者自发组织了“京都园艺俱乐部”,通过这个俱乐部不断地在京都城郊设置和经营市民农园。受此影响,大阪市政府和大阪市农协共同在1926年开设了市民农园。1933年,东京都农协也在东京开设了第一家市民农园——大泉市民农园。至此,市民农园在日本的京都、大阪、东京等大城市悄然兴起。但是,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日本的市民农园在二战期间以及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实际上消失了。1969年,神户市和东京市都又重新设立了市民农园,从那时起,市民农园的数量不断增多,面积也不断扩大,据统计,1974年时,日本全国有163家市民农园,20世纪80年代增加到了1000多家,90年代达到了2000多家,2005年时突破了3000家,共计有16万个左右的市民农园小区可供市民租借使用,总面积达1100hm2左右。与德国、英国等国家相比,日本的市民农园总面积虽然比较小,但是,可供租用的市民农园小区数量大,租用期限比较短(一般在5年以内,而欧洲国家市民农园的租借时间普遍长达10年,甚至50年),周转快,这一做法体现了日本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也体现了日本市民农园的利用率高的特点和人们参与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较高的一种现状。另外,欧洲国家的市民农园一般被划分为城市绿地这一土地性质,而日本则是被划分为农业用地。二、市民农园的概念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和明确的概念。根据德国的市民农园法规定,市民农园是一种非营利性的,供市民体验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享受耕作乐趣,并可生产一定数量的蔬菜、水果或花木等供自身利用,面积在400m2以下的租用农园。虽然不同时期或不同国家之间由于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不同,对市民农园的定义也有所不同,但是其主要内涵是一致的,即:①来源均为租用的农园;②种植的对象主要是蔬菜、花木和果树等;③租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体验农业生产的乐趣,而非销售和营利性;④有一定的面积限制和使用期限。日本现代市民农园的形成和发展与其国民经济的高度发展和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密切相关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数量增多,密度增大,城市绿地所占比例不断减小,城市居民的收入和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道路交通条件得到改善,业余时间增多,但是城市居民与土地、树木、花草、农作物等自然生活相距却越来越远。在此背景之下,城市居民不再满足于享受单一的物质生活,而是希望利用余暇时间租用郊外的小片土地来种植蔬菜、花木等,以体验农耕的乐趣,陶冶情操,完善自身的价值观,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日本现代市民农园是国民经济高度发展、城市化程度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的一种精神需求,也是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重要产物。三、市民农园的功能市民农园促进了农业在都市的保存和发展,使农业不因都市建设范围的扩大而萎缩,同时,市民农园的存在增加了城市的绿地面积,改善了生态环境,为促进市民之间的感情、文化和物质交流,丰富市民的业余生活,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精神文化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民农园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通过蔬菜、花木、果树的栽培,使城郊区域得到了绿化和美化,对环境具有保护作用。市民农园犹如城市沙漠中的绿洲,使人们可获得自然美的享受。(2)通过在市民农园中的耕作,不但可以学习农业生产知识,还可以体会大自然的恩惠,通过与蔬菜、花果、鸟、昆虫的密切接触,体验农耕的乐趣和丰收的喜悦,陶冶情操,培养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良好品德,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3)可以享用自己的双手生产的新鲜、卫生、安全的农产品。(4)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和市民之间的感情、文化、物质交流,特别是对老年人以及少年儿童来说,通过参加市民农园的活动可以扩大他们的交流机会,让少年儿童体会农夫的辛苦,了解农业生产知识,培养对自然科学与实践的兴趣。(5)与城市建筑、道路相比,市民农园可以通过土壤对雨水的吸收和快速渗透起到水分涵养的作用,缓解洪涝灾害。(6)在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可以作为空旷地来临时避难,如果是位于城区的市民农园,则可以阻隔火灾的蔓延,从而降低灾害损失。(7)为未来都市发展,如道路、建筑设施的建设预留了空间。总之,市民农园的存在表明农业不仅具有生产粮食、蔬菜、花木、果实的生产性功能,而且具有改善城市环境的生态性功能和为人们观光、休闲、体验、娱乐提供空间的生活性功能。同时也说明城市与农业是可以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四、日本市民农园的种类和经营模式市民农园是由没有农地所有权的城市居民承租的市郊或乡村的土地进行耕作的园地。承租者可以种植蔬菜、花木、粮食等植物,农地所有者将农地出租收取租金,平时可管理农园或受承租者的委托,帮助照看农园,收入往往高于自己种植,因而这是一种委受双方都受益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日本原以10~20m2的生产性菜园为主,自1991年前往德国考察学习后,市民农园的小区面积有所扩大,经营更灵活、更宽松。例如在德国仅允许在100m2的租地上建造4m2以下的工作室,且只供水而不供电,也不允许市民在农园中住宿,日本则允许在100m2农地上建造10m2的建筑,即建筑面积可达农园面积的10%,且供水电,可度假住宿,但是可住宿的市民农园以乡村已废弃的农地为限。日本市民农园的种类较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市民农园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根据市民农园与租用者居住地之间的距离的远近程度和利用的方便程度可以划分为近邻型市民农园、日归型市民农园和滞在型市民农园1.近邻型市民农园距离租用者居住区较近(一般在4km范围内),平时可以通过徒步或自行车等简便方式就可以到农园进行农业生产的农园。为了提高利用率,减少土地浪费,防止出现无人租用等现象的发生,在确定市民农园的可利用小区数量和农园的租金之前,都要对附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市民对农园的需求状况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住户数量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农园数量和小区数量。根据调查,日本近邻型市民农园的平均面积为1000-2000m2,根据租用者的数量、生产管理能力、家庭的蔬菜消费量以及大部分租用者可承担的租金能力,将市民农园划分成相等或不等面积的长方形或正方形小区,供租用者使用。日本现有的近邻型市民农园小区的平均面积大约为35m2。为了区分不同小区之间的界限,往往在每个小区的四个拐角打上木桩或塑料桩,并挂牌标明小区号码、租用者的姓名等信息。在市民农园的醒目处还要设置提示牌,注明该市民农园的名称、所在地、总面积、小区数量、小区面积、开设者的姓名或开设单位的名称以及联系电话等。另外,在提示牌中还会标明主要作物的栽培方法和管理措施,以指导租用者正确生产。为了方便利用者的生产活动,近邻型市民农园一般要设置灌溉和排水系统、厕所、农具仓库、休息场所以及汽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等,但是,由于近邻型市民农园大多设立在城区附近,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市民农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日本近邻型市民农园所设立的主要设施往往是比较简易的,如果在该市民农园的附近已经具备了可利用的公共设施,则尽可能地加以利用,以减少投资,降低经营成本,降低市民农园的租金。新的市民农园设置之后,要求在相应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发广告、传单或通过报纸、电视、收音机来招募租用人。在招募时,必须将市民农园的位置、可利用小区的类型和大小、利用期限、租金以及道路等设施条件说明清楚,以便于市民参考,避免在签署合同或在利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申请的人数多于可利用市民农园小区的数量,则需要通过抽签或摇号的方式确定人选,也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排队入选。日本的近邻型市民农园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5年,考虑到有些作物需要跨年度生长,所以,多数市民农园的使用年限确定为2年以上,5年以下。在使用期间,即合同的有效期限范围内,如果发生诸如农园土地另作他用的情况,则农园出租者有义务将租用者介绍到附近的其他市民农园以完成合同的使用年限,并作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根据合同规定作相应的赔偿。但是不管怎样,市民农园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有必要提前3-6个月通知租用者,并有义务向租用者说明停止使用该农园的理由和原因。市民农园的所有者或经营者与租用者签订合同之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委托有经验的农业经营者或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作物栽培手册,开办培训班,指导农园使用者如何种植蔬菜和花木等。每年的收获季节,召开1-2次收获成果品尝评比会,评选品质好、产量高的种植者,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提高利用者的积极性,促进利用者之间的交流。在开办培训班的时候,组织者往往准备一些作物种苗、肥料、农药和小型农具,向农园租用者推荐和销售。除此之外,日本的大型超市中均有各种各样的小型农具和主要作物种子出售,并标有简单的种植方法。市民也可以到图书馆免费借阅或到书店购买相应的书籍,以掌握作物栽培和管理的方法。2.日归型市民农园一般离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约30km以内,保证大多数的利用者从住处乘车能够在一个半小时以内到达农园。与近邻型的市民农园相比,日本的日归型市民农园必须具备较正规的停车场,并设置淋浴室、更衣室以及休息室供农园利用者使用。日归型市民农园的面积、区划、种植的方式和租金等与近邻型市民农园相似,但是,由于日归型市民农园距离租用者的居住地较远,利用者有时无法到农园作日常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租用者可以委托他人或农园的所有者以及经营
本文标题:日本市民农园的经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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