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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191-2015《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解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6月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二、范围三、术语和定义四、人员要求五、制度要求六、设备设施要求七、使用管理要求八、储存要求九、废弃化学品的处置十、应急要求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企业实验室从事检测、科研工作时会使用大量危险化学品,使用总量达数千吨,品种涉及7大类,约1000种左右。百余家单位还会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实验室分布在全市所有区(县)的石油化工、医药、日化、冶金、食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企业实验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所涉及的采购、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存在问题较多,如: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实验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不足,缺乏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实验室建筑存在安全缺陷,安全设施配备缺失;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不规范,有的储存量过多等。国家和本市现有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尚没有明确的、细化的要求,属于管理空白区域。制定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为企业管理者、实验室管理和操作人员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操作的规范,填补本市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这对于提高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首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二、范围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制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储存、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可参照执行。三、术语和定义三、术语和定义储存storing实验室内少量保护、管理、贮藏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四、人员要求四、人员要求实验室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熟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四、人员要求实验室应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基本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外来实习和短期工作人员事先应接受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五、制度要求五、制度要求应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发放、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制度;爆炸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制度;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应编制危险化学品实验过程和实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设备设施要求六、设施设备要求有可燃气体产生的实验室不应设吊顶。实验工作区和办公休息区应隔开设置。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实验室建筑设施及其他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的要求应符合JGJ91和GB50016的规定。六、设施设备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设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保持通风良好,不宜贴邻实验台设置,也不应放置于地下室。在使用气体的实验室,应设通风机,宜配备氧气含量测报仪。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应设可燃气体测报仪,且与风机联锁。六、设施设备要求使用气体应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等设备。宜将气瓶设置在实验室外避雨通风的安全区域,同时使用后的残气(或尾气)应通过管路引至室外安全区域排放。在实验室适当处应设置应急喷淋器。在实验台附近应设置紧急洗眼器。淋洗器、洗眼器六、设施设备要求应根据GB17914、GB17915和GB17916中规定的易燃易爆性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毒害性化学品的灭火方法,针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定位设置以下消防器材:a)灭火器;b)灭火毯;c)砂箱;d)消防铲;e)其他必要消防器材。实验室用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六、设施设备要求应在实验室内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确定。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GB/T295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急救箱七、使用管理要求七、使用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注:具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有的品种还应该有质监部门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七、使用管理要求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管理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符合GB/T16483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妥善保管,并保证实验室人员能方便的获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化学品及企业标识成份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及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它信息七、使用管理要求3、安全标签与标识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七、使用管理要求3、安全标签与标识的管理当危险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安全标签脱落后应确认后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七、使用管理要求3、安全标签与标识的管理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标识应保持清晰、完整,包括:符合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规定的化学品危险性质的警示标签;符合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和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规定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永久性安全标志。化学品危险性质标签消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实验室标识七、使用管理要求4、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需要的最低数量发放。剧毒化学品、爆炸性化学品的领取,应由两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退回,并详细记录退回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七、使用管理要求4、危险化学品的领用领用时应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按品种、规格记录购入、发放、退回的日期、单位及经手人、数量以及结存数量和存放地点。领用剧毒化学品、爆炸性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还应详细记载用途。七、使用管理要求5、样品管理应有专人对送检样品的管理负责,并对保存期内的样品实施监督。送检样品应有标签,样品在实验室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签。样品应存放在符合送检方要求的专用样品柜或样品间内。八、储存要求八、储存要求1、储存条件和方法需要低温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防爆型冰箱内。腐蚀性化学品宜单独放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储存柜或容器中。爆炸性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应分别单独存放在专用储存柜中。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通风型储存柜内。八、储存要求通风型化学品储存柜防火柜、腐蚀品柜八、储存要求1、储存条件和方法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可参照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毒害性化学品的储存方法可分别参照GB1791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和GB17916《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执行。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应与相禁忌(化学性质相抵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品混放。八、储存要求1、储存条件和方法气瓶应按GB16163《瓶装气体分类》和TSG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气体特性进行分类,并分区存放,对可燃性、氧化性的气体应分室存放。气瓶存放时应牢固地直立,并固定,盖上瓶帽,套好防震圈。空瓶与重瓶应分区存放,并有分区标志。八、储存要求1、储存条件和方法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摆放要做到安全、牢固、整齐、合理。不应使用通常用于贮存饮料及生活用品的容器盛放危险化学品。气瓶的储存八、储存要求2、储存限量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或20kg。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天的用量。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九、废弃化学品的处置废弃化学品应按照GB/T31190《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废弃化学品应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处置。十、应急要求应编制符合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注: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每年应至少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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