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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二)安保部门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1、负责分包队伍人员进场验证管理;2、负责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管;3、负责收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一),建立《持证上岗人员台账》(见附件三)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信息管理第七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第八条信息管理程序一、对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要验证以下内容,并填写《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表》(附件二)。1、签字盖章齐全的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2、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留存);3、劳务人员身份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留存原件);5、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或工资标准(留存);6、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留存);7、50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留存)。二、退场管理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或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退场,收回胸卡,并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九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第十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十一条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第十二条分包队伍按月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单,项目部对其进行审核。第十三条项目部在支付分包款时,应监督分包队伍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若有工资拖欠,可预扣应发未发的劳务人员工资,待工资全部发放后再行支付。第十四条项目部每月要收集分包队伍人员签领的工资单,并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应明确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工作。按时提供如下资料:1、进场人员花名册--—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花名册;2、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或工资发放方式;3、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见附件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岗位资格证;4、劳务人员考勤表(月)和工资单(月);5、一寸免冠照片一张;6、50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血压、心脏等);第十六条分包队伍不得使用6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不得使用童工,不得使用有明显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传染病、职业病等)的人员。第十七条分包队伍应为劳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向项目部提交参保人员名单和缴费证明。第十八条劳务人员进场应佩戴胸卡,胸卡由分公司制作、项目部发放,退场时项目部收回。胸卡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工种或职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第十九条项目部应给劳务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安全帽,其中安全帽应能体现为公司所用劳务人员。第二十条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含项目、班组)参照本办法执行,收集个人信息,建立临时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在考勤、工资管理等方面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15日起试行。附:附件一: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花名册附件二: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附件三:分包队伍持证上岗人员台帐附件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持证范围
本文标题: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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