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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宣贯讲座主讲人:张云龙前言为推进建筑外窗产品标准化、系统化和工业化进程,提高建筑外窗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2]号),编制组广泛进行了调查研究,收集了各种门窗、外遮阳产品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等资料,总结了多年来居住建筑外窗以及外遮阳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设计、科研、生产和施工单位意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经整理分析,在多次研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共6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标准化外窗系统;4设计应用;5施工与安装;6工程验收。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2.3、4.0.3、5.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邮政编码:210008)负责其他条文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江苏省建设机械金属结构协会江苏宏厦门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苏明装饰工程公司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远翔装饰工程公司江苏楠柏玻璃钢有限公司常州东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九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希美克(广州)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强生装饰有限公司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云龙张俊义罗进江淳陈重陈福霞张慧李磊宋海罡孙晔玲张纬裴泽湖计苓胡六平蔡强吕凌丁楠徐春平王兴栋蔡山琪居冠平张定干夏立友目录CONTENTS1、总则2、术语、符号3、标准化外窗系统4、设计应用5、施工与安装6、工程验收1总则1.0.1为推进建筑外窗产品标准化、系统化和工业化进程,提高建筑外窗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能降耗、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程。1.0.1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要求的提高,对建筑外窗产品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当前建筑门窗生产模式和安装方式极大限制了建筑外窗的发展,普遍存在型材、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随意组合,质量难以控制;门窗企业的生产技术和安装水平不一,从而造成建筑外窗性能和工程质量不稳定,普遍使用的湿法安装更直接影响着建筑外窗性能和工业化生产;同时设计应用中存在的非标设计,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门窗产品生产效率起到负面影响。建筑外窗的标准化、系统化是建筑外窗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推进标准化、系统化设计,实现建筑外窗产品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达到建筑外窗商品化的目的,提高建筑外窗工程质量。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的生产制作、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保养维修。公共建筑、工业厂房采暖区域外窗可参照执行。1.0.2因为居住建筑外窗相对公共建筑规格比较单一,易于统一和付诸实施,因此,本规程主要以居住建筑外窗为适用对象,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采暖区域建筑外窗可参照执行。1.0.3居住建筑标准化建筑外窗系统的生产制作、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保养维修,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我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术语、符号2.1术语2.1.1标准化外窗standardexternalwindow对组成外窗的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定型和标准化生产,对外窗的规格尺寸按本规程实施标准化,且各项性能不低于本规程和工程设计要求的成品窗。2.1.1根据窗使用的型材可分为铝合金窗、塑料窗、玻璃钢窗、铝木复合窗等,本规程标准化外窗均包括上述类型窗。2.1.2标准化外窗系统standardexternalwindowsystem标准化外窗(包括外遮阳一体化窗)与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的标准化附框安装组合,完成所有安装工序能够投入使用的外窗系统。2.1.3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residentialbuildingstandardexternalwindowsystem根据居住建筑特性规定的标准化外窗系统2.1.4外遮阳一体化窗aluminiumalloyrollingshutterintegratedwindow由铝合金卷帘、百叶帘、织物卷帘等与外窗主要受力构件设计、组合成一体的成品窗。2.1.4外遮阳一体化窗不同于叠加式的集成窗。外遮阳一体化窗无论是外遮阳部分,还是外窗体都要从设计、用材(型材)、制造、安装、及后续的保养维修等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外遮阳部分成为一体化窗的一个部件,而不是简单贴加在外窗框上的简单组合或“集成”;应由铝合金卷帘、百叶帘、织物卷帘等与外窗主要受力构件设计、组合成一体,才能在生产过程中简化产品组装、保障装配精度、更便于安装,确保抗风压及各项技术指标要求。2.1.5内置遮阳一体化窗innershuttersintegratedwindow采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成的成品窗2.1.6中置遮阳一体化双层窗doublewindowsvenetianblindsintegratedwindow内外二层窗,中间装有遮阳装置的成品窗。2.1.7外窗遮阳系数SCshadingcoefficientofexternalwindow在给定条件下,透过外窗(包括窗框和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透过相同条件下相同面积的标准窗户(包括窗框及3mm厚透明白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2.1.8外遮阳系数SDexternasolarshadingcoefficientofexternalwindow建筑物透明外围护结构有外遮阳设施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无外遮阳设施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2.1.9外窗系统综合遮阳系数SWintegratedshadingcoefficientofexternalwindowsystem建筑外窗遮阳系数SC和外遮阳装置遮阳系数SD的乘积。2.1.10标准化附框standardadditiveframe与土建同步,预埋或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用于安装外窗的独立构件,其材料、构造形式、生产工艺、规格尺寸均实施标准化且满足热桥部位热阻。附框示意图2.1.11干法安装drymethodinstallation在预先完成的窗洞口墙基体上安装标准化附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周围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安装外窗的方法。2.2符号H-窗洞口高B-窗洞口宽K-窗传热系数SC-外窗遮阳系数Sw-外窗系统综合遮阳系数A-中空玻璃中的空气Ar-中空玻璃中的氩气3标准化外窗系统3.1一般规定3.1.1应根据居住建筑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标准化外窗系统。3.1.1居住建筑根据其地理位置和建筑特性,其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要求各不相同,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要求选用合适的标准化外窗系统。本规程提供了各种类型的标准化外窗(包括外遮阳一体化窗)的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数据,这些数据是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计算方法经多批次试验和计算获得,供设计人员选用。3.1.2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中标准化外窗仅限单樘窗,规格尺寸系列规定3种主系列10种分系列,见表3.1.2。表3.1.2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规格尺寸系列3.1.2规定单樘窗是实现标准化的最基本要求。本条中标准化外窗系统规格尺寸系列规定的3种主系列,10种分系列,是我省居住建筑应用最多的外窗规格尺寸。规定10种规格尺寸作为标准化尺寸,是加快实现外窗标准化的关健。对于其它规格尺寸作为一种补充允许使用,但不作为量大面广的标准化尺寸,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予以说明。表中180×150、180×180规格的窗,用于高层建筑时根据抗风压性能要求,宜在中部设置固定扇,宽度小于1500mm不宜中部设置固定扇。3.1.3居住建筑中标准化外窗(包括外遮阳一体化窗)系统应用量应不小于外窗面积总量的60%。同一工程中,非标准化外窗立面、材料、安装方式和性能应与标准化外窗系统一致。3.1.3居住建筑中标准化外窗系统(按表3.1.2选用的规格尺寸系列)设计应用不小于外窗面积总量的60%是根据节能效果等因素进行的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并作为验收条件。非标准化外窗面积应当控制在40%以内,使用非标准化外窗时,其立面、材料、安装方式和性能应与标准化外窗系统一致,以确保建筑立面和外观的一致性,外窗质量和节能效果的一致性,并提高建筑外窗生产安装工业化水平。(居住建筑外窗包括封闭阳台阳台窗,不包括阳台门)。3.1.4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以平开外窗系统(包括外平开、内平开、内开内倒等)为主要开启形式,其他开启形式为辅。各种开启形式应有安装纱窗的构造措施。3.1.4平开窗是我省居住建筑常用开启形式窗型,相比其它开启形式窗型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容易满足节能要求。外平开窗用于7层及以下建筑,7层以上应使用内平开窗。纱窗是夏天防止蚊蝇进入室内的主要措施,隐形和非隐形都可以应用,但构造上必须与标准化外窗系统形成整体。3.1.5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在醒目位置标识主要性能指标。3.1.5标识主要性能应包括: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窗传热系数、窗遮阳系数。标识应经相关机构认定并按规定格式印制。3.2标准化外窗3.2.1标准化外窗的设计应对产品的尺寸、结构型式、型材构造、玻璃配置、五金配件、密封件等实施标准化,并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和安装方式提出具体标准化要求。3.2.1标准化外窗产品应根据其相关物理性能要求,如: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遮阳性能等设计,对组成窗的结构型式、型材构造、玻璃配置、五金配件、密封件等作出定型和标准化规定,并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提出具体标准化要求。配套产品也应当按照标准化要求生产。3.2.2标准化外窗用铝合金型材应采用隔热型材,窗框截面宽度推拉窗应不小于80mm,平开窗应不小于55mm;塑料型材窗框截面宽度推拉窗应不小于88mm,平开窗应不小于60mm,型材老化时间应不小于6000h;铝木复合推拉窗应不小于90mm,平开窗应不小于55mm;玻璃钢推拉窗应不小于80mm,平开窗应不小于55mm。3.2.2本条对标准化外窗产品使用的型材截面宽度规定了最低要求,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措施之一。3.2.3标准化外窗用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12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6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3.2.3本条中空玻璃气体间隔层厚度主要根据节能效果确定,玻璃厚度主要从安全方面考虑,其中双中空玻璃如小于5mm时下一规格是4mm,生产中一般取负公差,实际不足4mm,搬运安装时易破,使用中也不安全。为了防止钢化玻璃自爆产生安全事故,本规程标准化尺寸范围内的内置百叶等外窗中空玻璃可以用半钢化玻璃取代钢化玻璃,经计算必须用钢化玻璃时,应采用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钢化玻璃。3.2.4标准化外窗中的平开窗产品应采用联动执手锁闭。3.2.4联动执手有多个锁闭点,有较好的密封作用,单点锁闭执手因只有一个锁闭点,且容易损坏,不得使用。3.2.5标准化外窗的主要立面及开启型式宜符合图3.2.5的规定:图3.2.5标准化外窗的主要立面及开启型式注:Ⅰ~Ⅳ用于各系列尺寸;Ⅴ~Ⅷ用于C180;Ⅸ~Ⅹ单扇窗用于厨房、卫生间3.2.5本条规定了标准化外窗的10种主要立面及开启型式,是我省居住建筑使用最广泛的,其它作为一种补充允许使用。图中单开窗根据使用情况方向可以互换;双开窗包括中间固定窗,两边开启形式;平开窗包括内平开、外平开、内开内倒。3.2.6标准化外窗系统产品最大尺寸可按公式(3.2.5)计算,加工制作尺寸偏差不应大于2mm
本文标题: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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