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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公共物品【p19】:由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提供的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为公共物品。(不论每个人是否愿意购买他们,他们带来的好处不可分开的散布到整个社区,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2、成本-效益分析【p58】:也称成本收入分析,是将一定时期内项目的总成本与总效益进行对比分析,更多的用在公共支出的决策程序中。通过多个预选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根据对边际社会效益和边际社会成本的对比,选择最优的支出方案。(该分析方法是将项目的受益收入与支出成本、经营成本相对比,用净收入和收入的成本率来评价项目经济效益的一种方法,适用于项目发生的收益能用货币计量的情况。)3、转移性支出【p78】:是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的一种。直接表现为资金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这类支出主要有补助支出、捐赠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其中,从数额上和经济影响上看,补助支出的份额最大,最为重要)他们的目的和用途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是财政付出了资金,却无任何所得,在这里不存在交换的问题。他所体现的是政府的非市场性再分配活动。4、财政补贴【p172】:也称(财政)价格补贴,是转移性支出的一种。是一种影响相对价格结构,从而可以改变资源配置结构、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政府无偿支出。主要包括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5、财政贴息:是财政补贴较为隐蔽的一种形式。即政府代企业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其实质便是向企业成本价格提供补贴。(国家基于一定的目的,对某些企业某些项目的贷款利息,在一定时间内给予一定的补贴)(其他教材答案:是指财政用于帮助用款单位归还贷款利息支出,或者财政性贷款只要求收回本金,少收或不收利息所形成的补贴,又称利息补贴。)6、税收支出(P180)税收支出是以特殊的法律条款规定、给予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损失或放弃的收入,由此可见,税收支出是政府的一种间接性支出,属于财政补贴性支出。7、纳税扣除(P181):纳税扣除是指准许企业把一些合乎规定的特殊支出,以一定的比率或全部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换言之,纳税扣除是指在计算应课税所得时,从毛所得税额扣除一定数额或一定比率扣除,以减少纳税人的应课税所得额。8、税收抵免(P182):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缴纳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9、预算外支出(P207):预算外支出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而未统计在财政收入之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10、课税对象(P215)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11、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P218):名义税率即为税率表所列的税率,是纳税人实际纳税时适用的税率。实际税率税率是纳税人真实负担的有效税率,在没有税负转嫁的情况下,他等于税收负担率。12、平均税率(P218):平均税率是实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他往往低于边际税率,比较两者之间的差额,是分析税率设计是否合理、税制是否科学的主要方法。13、超额累进税率(P217)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各等级分别计算税额,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同时适用几个税率。14、定额税率(P217)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15、起征点和免征额(P219)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收的最低界限。免征额是指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16、直接税与间接税(P220)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为直接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属于直接税。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为间接税,商品课税属于间接税17、从量税与从价税(P221)从量税:按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计算的税种称为从量税。从量税的税额随课税对象数量的变化而变化,计算简便,但税负水平是固定的,是不尽合理的,因而只有少数税种采用这种计税方法,如我国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从价税:按课税对象的价格计算的税种称为从价税。相比较而言,从价税更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都采用这一计税方法。18、税收中性(P227):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应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税收中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19、税收超额负担(P228):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转向政府部门的转移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超额负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另一方面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二是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20、税负转嫁(P230):税负转嫁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21、税收归宿(P230):税收归宿是与税负转嫁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一般指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落脚点。22、“拉弗曲线”(P249-P250):拉弗曲线是说明税率与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函数关系的一条曲线。拉弗曲线阐明了以下三方面的经济含义:(1)高税率不一定取得高收入,高税收不一定是高效率;(2)取得同样多的税收,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税率;(3)税率、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从理论上说应当存在一种兼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最优税率。23、税收效应(P237):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的选择乃至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的调节作用。税收效应可分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两个方面。24、增值税(P263):商品课税的一种,是就商品价值中增值额课征的一个税种,是我国商品课税体系中的一个新兴税种。最大的特点是在一种商品多次课税中避免重复征税。(课本上的定义)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觉得课本上的定义不是很全面,这个是税法上的定义。总觉得这个比较权威。)25、消费税(P266):商品课税的一种,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是我国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种商品课税。凡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课本上EBDA税收收入OC税率的定义)消费税是以特定商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税法上的定义)26、营业税(P267):商品课税的一种,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其主要特点是计算征收较为简便。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提供劳务和销售不动产两种经营行为。营业税共设置了九个征税项目(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邮电通信业(4)文化体育业(5)金融保险业(6)服务业(7)转让无形资产(8)销售不动产(9)娱乐业。营业税根据不同行业设置了四档税率:3%、5%、8%、20%。(截止目前8%这档税率已经不存在)营业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销售额)х税率27、企业所得税(P270):所得课税的一种,课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但如果符合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可以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х税率。28、个人所得税(P271):所得课税的一种,课征对象是个人所得。按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采取分项定率、分项扣除、分项征收的模式。但符合允许扣除项目和减、免项目也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或相应的减、免。29、资源税(P275):对自然资源的课税称为资源税,课税对象是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收益。有两种课征方式:一是以自然资源本身为计税依据,这种自然资源必须是私人拥有的,二是以自然资源的收益为计税依据,这种自然资源往往为国家所有。30、遗产税(P277书中没有详细解释):是财产税的一种,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征收的税,在国外有时也叫“死亡税”。其功能是对遗产和赠予财产加以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目前在我国至今尚未开征。(参考百度整理)31、逆弹性命题(P284):即拉姆斯法则,是最适商品课税理论。指在最适商品课税体系中,当各种商品的需求相互独立时,对各种商品课征的各自的税率必须与该商品自身的价格弹性成反比。因此,对弹性相对小的商品课以相对高的税率,对弹性相对大的商品课以相对低的税率。如果对无弹性或低弹性商品(如食品)采用高税率征税,会使总体超额负担最小化,是一种最适税制。32、国债负债率(P305):是表示国债相对规模的一个指标。国债的应债来源从国民经济总体来看是GDP,用当年国债发生额或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称国债负担率。从个别应债主体看,则以当年发行额占应债主体的收入水平的比重来表示,如居民个人的国债负担率可以用当年国债发行额占居民收入扣除消费支出和其他投资后的居民储蓄的比例来表示。33、债务依存度(P305):是表示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是指当年国债发行额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表示中央支出对债务的依赖程度。34、国债一级自营商(P320):指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由财政部认定的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可以直接向财政部承销和投标竞销国债,并通过开展分销、零售业务,促进国债发行,维护国债发行市场顺畅运转。35、国债回购(P321):是指国债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价格购回同笔国债的交易活动。如果交易程序相反,称为国债逆回购。国债回购是在国债交易形式下的一种融劵兼融资活动,具有金融衍生工具的性质。36、国家预算(P334):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集中和分配资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财政机制,是国家的重要立法文件。(删去功能具体描述若干)37、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P335):以预算形势的差别为依据而对国家预算进行的分类。单式预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计划通过统一的一个计划表格来反映;复式预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计划通过两个以上的计划表格来反映,一般分为经常预算和建设预算(或债务预算)。38、增量预算(P335):指计划财政收支的预算分项支出数是以上年度各该项支出数作为基数,考虑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之后确定的。39、零基预算(P335):指计划财政年度预算分项支出指标的确定,只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和对当年各部门新增任务的审核为依据,不考虑以前财政年度各项支出的基数。40、政府采购制度(P342):是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货商(厂商),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它具有公开性、公正性、竞争性的特征,而公开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石。(删去采购步骤)41、转移支付制度(P357):是衡量各级预算主体之间收支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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