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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在年月日就场地租赁签署《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原合同)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作为补充协议:1、乙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结清所有费用,按约交还场地并经甲方检查租赁物业内原有设备设施无损,且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况,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发票,在办理退履约保证金时交回甲方,若遗失需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6%向甲方补交税金,并由乙方出具收据,办理相关手续。2、乙方缴纳租金仅为场地租用费用,不包含税费、水费、电费、通讯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使用物业经营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3、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或对场地结构进行改造,必须将施工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由乙方向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同时,需向甲方提供场地装修效果图、工程预算书、消防工程报建图纸资料、吸排水系统分布范围图、电器、电路、灯光、照明分布图、线路图、工程验收竣工图和结算资料等。在不改变场地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委托有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切实按公安、消防、规划、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装修改造的工程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未获规划、公安消防部门批复同意使用前不得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租赁期内,乙方应守法经营,并始终为租赁场地的安全生产、治安、防火、计划生育、卫生责任及场地内设施设备维修责任人,应做好场地的防火及安全措施,按章放置防火器材、设备。乙方为本物业场地新承租人或经营者的,原电表后的全部电线和用电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铺设或根据物业管理安全规范要求全部拆除,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重新安装新的电线和用电设备。如因乙方疏于履行上述责任造成甲方或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5、甲方负责出租场地主体结构的修缮,乙方负责房屋内配套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及更新,排水排污设备设施的维修及疏通,并妥善使用场地及公共设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和清洗饮用水池、排水管、排污管、厕所、化粪池;及时更新门窗玻璃,五金小配件、总电表后的电线、电源开关、灯头、插座、总水表的水管、水龙头;负责场地室内外场面批荡和天花板的粉饰;负责消防水泵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如因乙方原因引致场地设施、装备损坏或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场地不慎或者人为造成场地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6、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外签订涉及甲方权益的法律文件,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7、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结清费用,并无条件收回场地,甲方无须就乙方对承租场地所投入的资金及装修作任何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50%补偿甲方:(1)乙方拖欠租金、拖欠水费、电费、通讯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逾期超过30天的;(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用途或擅自转租、分租的;因乙方原因造成场地结构损坏经场地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3)乙方违法经营的;(4)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无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5)乙方违反租赁合同其它条款,经甲方要求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8、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缴清租金及相关应付费用,并于合同期满前、甲方发出解除合同之日起7天内搬走房内物品并交还场地,房屋内一切镶嵌于建筑物结构的装修物无偿归属甲方,甲方无需对乙方装修及其它投入进行补偿。9、租赁期内,如遇甲方企业改制、遇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房屋被征用或拆除、拆迁包括但不限于未有征用、拆除、拆迁公告但政府有关部门(含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因城市规划改造、城市环境整饰、三旧改造等原因须征用或拆除房屋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相不作补偿,互不追究责任。有关部门给予甲方的有关征用拆迁场地的一切补偿,全部归属甲方,与乙方无关。10、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甲方上级部门要求改变该场地的使用功能,收回场地自用,则本合同提前终止,但甲方应向乙方作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最高限额为:(1)合同剩余租期少于12个月,按合同剩余租期的月平均租金额计算,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该剩余租期的租金总额;(2)合同剩余租期超过12个月以上的,按合同剩余租期的月平均租金额计算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12个月。11、按本补充协议第9条、第10条规定解除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搬出该房屋。12、如乙方不按本补充协议第8条、第9条、第10条约定的规定期限内搬出该房屋的,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收回房屋并处置房屋内物品设施。乙方则须每月按合同约定最高月租金标准的叁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如该房屋占用费低于房管部门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房屋占用费则按房屋部门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租及延长合同期限,乙方须按本协议第8条的规定将场地按时交还甲方。1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对物业的承租方进行公开招租工作,乙方可按甲方有关公开招租规定申请参与竞租或投标。15、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如与原合同条款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16、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壹份,送上级主管部门及租赁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送壹份给广州产权交易所备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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