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文言文《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练习及答案译文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张廷尉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事孝文帝,十岁不得调,欲自免归。中郎将袁盎知其贤,乃请徙释之补谒者。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而汉所以兴者久之。文帝称善,乃拜释之为谒者仆射。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耻左右视,尽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薄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穷者。文帝曰:“吏不当若是邪?尉无赖!”乃诏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释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绛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长者也,”又复问:“东阳侯张相如何如人也?”上复曰:“长者。”释之曰:“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且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无恻隐之实。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文帝曰:“善。”乃止不拜啬夫。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薄太后闻之,文帝免冠谢曰:“教儿子不谨。”薄太后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文帝由是奇释之,拜为中大夫。其后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张廷尉由此天下称之。(选自《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有删改)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A.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B.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C.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D.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11.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A.廷尉,汉时九卿之一,掌管全国形狱,可以逮捕。因禁和审判有罪的王或大臣,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提出的判决。B.长者,指年纪大或辈分高的人,也可以指显贵的人或德高望重的人。文中“长者”指身份显贵的人。C.刀笔之吏,古人记事用竹木简牍。以笔书写,以刀削除讹误,故刀笔之吏指主办文书的官吏,又特指主管诉讼的官吏。D.顿首,以头叩地而拜,古代跪拜礼之一,通常用于下对上及平辈间的敬礼。也用于书信的开头或末尾。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张释之颇有贤才,张释之要辞官归乡,袁盎知道他贤能,奏请授张释之谒者官职;张释之分析秦汉之事,受到汉文帝赏识。B.张释之善于进谏。汉文帝因啬夫熟知禽兽簿,对答敏捷,要授予啬夫上林令之职,张释之以周勃、张相如为例,最终劝止了文帝。C.张释之刚直不阿。张释之阻止过司马门不下车的太子、梁王进入殿门,并弹劾他们,汉文帝自责教子不严后,太子、梁王才得以进入。D.张释之执法公正。汉文帝要将盗取高祖庙内玉环的人诛灭全族,张释之据理力争,坚持依法处置,最终文帝和太后同意了他的判决。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2)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14.为什么张释之认为不能提拔啬夫为上林令?请简要说明。10.A11.C12.C13.(1)汉文帝询问上林尉各种禽兽簿册的情况,问了十几个问题,上林尉只能向左右看看,都不能回答。(2)张释之按照法律规定的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奏报皇帝,奏请判处死刑。14.①提拔官员不应以是否善于言辞为标准;②如果提拔啬夫,会导致天下人争相效仿,形成重言谈轻实际的风气。【解析】【分析】10.本题考查文言断句的能力。给文言文断句时,先了解文章大意,要注意句首发语词、句末语气词,要确定谓语、宾语。一般情况下,句首发语词前、句末语气词后要停顿,并列成分之间也要停顿;分析谓语,谓语如果是形容词,谓语后可停顿;如果是动词,宾语后可以停顿;同时还要注意结构上的对称等。句意:依照法律这样处罚已经足够了。况且在罪名相同时,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不同。现在他偷盗祖庙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之罪,万一有愚蠢的人挖长陵一捧土,陛下用什么刑罚惩处他呢?“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中“加”的宾语有两个,其一为代词“其”,其二为名词“法”(惩罚),这是双宾语结构,完整独立的句子,“加”后不可以断开,排除BC。“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且”表示递进,引领的句子“罪等”,主(罪)谓(等)完整,独立的句子;“然”,代词,如此,这样或这种情形,复指词语应该引领下一句,“以逆顺为差”也是成分完整的独立句子,“然”前断开。排除D项。故选A。11.本题考查古文化常识。古文,是很多高中生一听就头大的语文难点,而且往往也是众多学生考试当中的“丢分大户”。其实,如果平时学习中能积累一些古文方面的常识,那么试题就会变得简单许多。文化常识的考核主要集中在古代的一些称谓、官职的变迁、建筑的名称、年号、谥号、庙号、一些文书的名称、官场的一些礼节、朝廷的一些机构、典章制度、行政区划、还有一些避讳的说法等。平时注意积累,尤其是课本的注释的相关内容,答题时还要注意结合语境的含义作答。C项,“又特指主管诉讼的官吏”错误。刀笔吏,指掌文案的官吏,亦可指讼师。讼师,指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旧时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为职业的人。可见与诉讼有关,但并非“官吏”。故选C。12.本题考查筛选文中信息、归纳内容要点的能力。选项内容多是命题者对原文的概括、转述和分析,所以首先要理解文意,通过对比法把选项与原文进行细致的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选项与原文意思不一致的地方,进而找出选项的干扰之处。C项,“汉文帝自责教子不严后,太子、梁王才得以进入”错误。“薄太后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大意是:薄太后于是派使者秉承诏令释免了太子、梁王,然后他们才得以进入。可见并非汉文帝自责后才得以进入。故选C。13.准确翻译文言句子的方法:①要在语境中理解句子。无论何种句子,都不能脱离语境去理解,要注意作者的基本观点和感情倾向。要做到“字不离词,词不离句,句不离篇”。②要注意词类活用、通假字这些文言现象,对这些文言现象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是翻译好文言文语句的前提。③对句子中难懂的地方,不能采取忽略或笼统翻译的办法去逃避,而应该前后推导,认真理解。④要善于调动已学知识进行比较,辨析异同。特别是对一词多义、古代文化知识的积累,有助于我们把握文言词语在句子中的具体用法和含义。(1)上,皇上;诸,各种;簿,册子;余,多;左右视,左右看;尽,全;对,回答。(2)案,按照;御物,器具;为奏,奏报;当,判处;弃市,死刑。14.参考译文:廷尉张释之,是堵阳县人,字季。他事奉孝文帝,十年时间都没有升迁,自己请求辞职回家。中郎将袁盎知道他德才兼备,就请求汉文帝调补他做谒者。张释之谈起秦汉之际的事,谈了很长时间关于秦朝灭亡和汉朝兴盛的原因。文帝很赞赏他,就任命他做了谒者仆射。张释之跟随皇上出行,登上虎圈。皇上问上林尉登记各种禽兽档案的情况,问了十多个问题,上林尉左顾右盼,全都答不出来。看管虎圈的啬夫从旁边代替上林尉很详细地回答了皇上问的禽兽档案的情况,想借这来让皇上看到自己的才能,对答如流犹如回响应声一样没有究尽。文帝说:“官吏不应当像这样么?上林尉无能!”于是诏令张释之任命啬夫为上林苑令。张释之过了很久上前说:“陛下认为绛侯周勃是怎样的人呢?”文帝说:“是长者啊!”又再一次问:“东阳侯张相如是怎样的人呢?”文帝再一次回答说:“是个长者。”张释之说:“绛侯与东阳侯都被称为长者,可这两个人议论事情时都不善于言谈,现在这样做,难道让人们去效法这个喋喋不休伶牙俐齿的啬夫吗?秦代由于重用了舞文弄法的官吏,所以官吏们争着以办事迅急苛刻督责为高,然而这样做的流弊在于徒然具有官样文书的表面形式,而没有怜悯同情的实质。因为这个缘故,秦君听不到自己的过失,国势日衰,到秦二世时,秦国也就土崩瓦解了。现在陛下因为啬夫伶牙俐齿就越级提拔他,我想恐怕天下人都会追随这种风气,争相施展口舌之能而不求实际。况且在下位的人被在上的人感化,快得犹如影之随形声之回应一样,陛下做任何事情都不可不审慎啊!”文帝说:“好吧!”于是,取消原来的打算,不再任命啬夫为上林令。不久,太子和梁王一同乘车入宫朝见,经过司马门没有下车,于是张释之追上来拦住太子、梁王,不让他们进殿门。于是控告他们不在司马门下车是犯不敬罪,报告上去。薄太后听说了,文帝脱下帽子谢罪说:“我教儿子不够谨严。”薄太后于是派使者秉承诏令释免了太子、梁王,然后他们才得以进入。文帝因为这事认为张释之与众不同,任命他们为中大夫。后来,有人偷了高祖庙神座前的玉环,被抓到了,文帝发怒,交给廷尉治罪。张释之按法律所规定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奏报皇帝。皇帝勃然大怒说:“这人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竟偷盗先帝庙中的器物,我交给廷尉审理的目的,想要给他灭族的惩处,而你却一味按照法律条文把惩处意见报告我,这不是我恭敬奉承宗庙的本意啊。”张释之脱帽叩头谢罪说:“依照法律这样处罚已经足够了。况且在罪名相同时,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不同。现在他偷盗祖庙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之罪,万一有愚蠢的人挖长陵一捧土,陛下用什么刑罚惩处他呢?”过了一些时候,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才同意了廷尉的判决。张释之由此得到天下人的称赞。
本文标题:文言文《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练习及答案译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974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