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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研究2000.4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研究卢永华杨晓军(厦门大学会计系316005)一、公允价值的本质与定义sO100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但不是所有的计量现值的属性都能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存在市场交易价格的情况下,交换价格即为公允价值。市场以价格为信号传递信息,市场根据不同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决定其具有不同的交换价格。因此,市价是所有市场参与者充分考虑了某项资产或负债未来现金流量及其不确定性风险之后所形成的共识,若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出于自愿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会计主体的管理层或内部人员具有某些资产或负债更为详细的信息,而这些信息表明市场交易价格偏离了这些资产或负债(大于或小于)真正价值,大多数学者认为不能因此而不应用市场上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也不能因此而改变某些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价值而重新计量。如果以不同主体的主观价值判断代替市场的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难以保证;况且不同会计主体拥有的信息千差万别,难以统一标准,得出的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存在实际交易事项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其它的计量办法。首先考虑的是在市场上寻找是否存在相类似的交易,如果存在,则以类似交易的价格作为计量基矗例如,当接受股票捐赠时,应采用市场股票的现行交易价格。在现行的各国会计实务中,有些计量基础如成本累积值(CostAccumulation),有效清偿价值(EffectiveSettlement),在用价值(Value-in-use)以及特定主体价值(Specific-entity-value)等,其目的也在于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现行价值。这些计量基础存在一个相同的特征,即都加入了非市场的评价信息,或者说,以特定主体对资产或负债的评价代替市场评价:1.在用价值与特定主体价值是指独立主体间因具有某些相同的信息与能力而同意达成的交易价格。也就是说,这种交易价格并不是在完全市场上通过竞价形成的,而是在特定主体间达成的。例如,主体衡量一项资产的在用价值是基于主体本身对此项资产未来收益与不确定性的衡量,而不是基于外部市场对此项资产未来收益的衡量。会计研究2000.4英国ASB在1997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财务报告的折现”中持有相同的观点,他们把在用价值定义为:特定主体期望的现金流量的市场价格。IASC也在IAS36“固定资产的减损”中采取了类似的描述,将在用价值定义为:主体连续使用某项资产以及对其在使用寿命终了进行处置时,估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2.有效清偿价值计量基础为某些特定资产的现值,这些资产以固定利率进行投资并期望其产生的现金流入能与某项特定的负债的现金流出相匹配。这在套期保值会计中有广泛的应用。由于外部市场将把此项资产的不确定风险考虑在内,所以将要求更高的现行价值,对于负债而言,外部市场将会考虑该主体的信用水平,所以相应负债的现值也是不同的。有效清偿价值基础排除了市场对同样资产或负债的评价,代以主体本身的评价。3.成本累积基础意指主体期望获得某项资产或清偿某项负债的过程中所需付出的成本。例如,在以提供实物或某项服务来清偿负债的情况下,主体在计量成本累积偿付额时通常不考虑一般的管理费用、盈利以及风险报酬等。而同样在市场交易中,这些因素将被包括在交易价格之内。特定主体的评价虽然可能含有更加丰富的信息,但是市场却始终是资产或负债的决定者。而且,以上计量基础折现利率的选择都存在较强的主观因素。例如,有人会认为资产盈利率较适用于负债的成本累积计量基础,但也有人会认为增量借款利率或内含利率较为适合,哪一种是正确的尚未达成共识。并且,考虑到无论主体的期望如何,在多数情况下,必须接受市场价格以获得资产或清偿负债。所以,对于初始确认或在重新计量时,基于市场基础的公允价值提供了最具代表性并且可靠的计量办法,能够有效地评判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经济实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排除利用基于特定主体的信息与估计。有时市场并不具备估计某项资产或负债现金流所需要的信息,因此必须在合理、允当的基础上估计相关的现金流量,除非市场上存在相反的证据表明这种估计是不适当的。但如果可获得有关的数据与信息,则必须加入市场数据与信息对所作的估计进行调整。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就目前而言,公允价值指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二、在我国推广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与现实基础1.推广公允价值的计量有利于我国企业的资本保全。马克思曾指出:“……商品的成本价格也决不是一个仅仅存在于资本家帐簿上的项目。这个价值部分的独立存在。在现实的商品生产中会经常发生实际的影响。因为这个价值部分会通过流通过程,由它的商品形式不断地再转化为生产资本形式。因而商品的成本价格必须不断买回在商品生产上耗费的各种生产要素……。”从马克思的这一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商品的价值并不是一个定数(不会计研究2000.4是历史成本),“……商品的成本价格也决不是一个仅仅存在于资本家帐簿上的项目……”而是一个变数(是公允价值,即现行市价或说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商品的成本价格必须不断买回在商品生产上耗费的各种生产要素……。”此外,会计如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还符合实物资本维护的理论。实物资本维护的观点认为,资本是企业的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这些能力所需的资金或资源。很明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耗费这些能力,同时为了进行再生产,又必须购回这些能力,只有这样简单再生产才能维护,扩大再生产才有基矗但企业耗费的生产能力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则计量得出的金额,在物价上涨的经济环境中,将购不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企业的生产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进行。反过来,当企业耗费的生产能力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此时不管是何时耗费的生产能力,一律按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则计量得出的金额,即使是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下,也可在现时情况下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企业的实物资本得到维护,企业的生产将在正常的状态下进行。2.推广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要求。目前一般认为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收入与成本、费用要保持时间上的配比,即某一时间的收入必须与某一时间的成本、费用相对应;另一方面则要求进行配比的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应具有经济内容和性质上的必然因果联系,即不同收入的取得是因为发生了与之相适应的不同成本和费用,而不同成本和费用的发生是为了获得不同的收入。但我觉得仅把配比原则理解为这两方面的含义是不够的。它应有更广义的理解。它除了有前述两方面的含义以外,还应有在计量方面进行配比的含义。目前,收入和成本、费用在计量的单位方面是配比的,都是采用货币计量单位。但是在计量的属性方面却不配比,收入是按现行市价计量,成本、费用却是按历史成本计价。从以上可看出,为了使得会计核算符合配比原则就有必要在会计核算中推行公允价值计量。当然,由此类推同样可得出,推行公允市价计量也是符合会计的相关性、稳健性和一致性等会计原则要求的。3.能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相比,能较准确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也就是说,按公允价值计量得出的信息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4.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收益。目前的企业收益计算是通过收入与相应的成本、费用配比计算出来。众所周知,现行企业计算收益的收入是按现行市价计量的,而计算收益的成本、费用,则是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很明显,这两者之间的差额(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劳动者创造的纯利润,另一部分则是由经济因素影响形成的价格差。但现行的利润分配制度对这两者却不加区分,从而出现收益超分配。虚利实分的现象。如企业计算收益的成本、费用是按公允价值计量,则这种现象就可得到很好的解决。5.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是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当今经济形势发展的特点是竞争激烈、风险加大,除了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外,市场创新、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且愈演愈会计研究2000.4烈。特别是金融创新,目前已产生了数量众多,特征各异的衍生金融工具。如“票据发行便利”(NIF)、“期货”(Futures)、“期权”(Options)、“远期合约”(ForwardsContracts)、“互换”(Swaps)……等。很明显,在这些衍生金融工具中有些金融工具只产生合约的权利或义务,而交易和事项尚未发生。但从法律的角度看,由于签约双方之间的报酬与风险已开始转移,为了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除了能了解已发生业务的信息外,还能了解正在发生的业务的现时信息以及其对企业未来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影响的可能程度:为了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此时尽管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尚未完全实际履行,但在会计上也要求对其进行确认、计量。由于其没有历史成本,传统会计对此无能为力。因为此时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执行,业务尚未发生,这时没有,也不可能有历史成本(因为历史成本是已发生业务的价值),因此会计就不能对该业务进行计量、反映。而采用公允价值属性计量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公允价值是理智双方在无干扰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其价值的确定并不取决于业务是否发生,只要双方同意就会有一个价值。因此会计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按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义务进行计量、反映,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此外,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将衍生金融工具的到期累计风险分散到其合约的存续期间,也是符合稳健性原则的。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应用的展望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践中,一些会计要素及报表项目,实质已经是按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来进行计量。如收入要素(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等项目)就是按现行市价来进行计量的。对于负债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规定“各项流动负责应当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帐”;第37条规定“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都应当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帐。”由于负债是需经过一段时间才需偿还的金额,而货币又有时间价值,企业未来需偿还的金额一般都大于其负债实际发生时的数额,也就是说负债实际发生的数额,实质是未来需偿还金额(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算成的现在价值。所以说负债要素的一些项目实际上也已经是按本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计量。又如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来进行计价、就是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肯定。此外对无形资产中的专有技术、商誉等项目,不管是采用超额利润法还是余值法来评估其价值,其实质也是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原理来进行计量的。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具有许多优点,但它也具有数据、资料不易取得,计量过程主观随意性较大,得出的信息不够可靠等缺点。对此笔者认为,首先在观念上要解决好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辨证统一问题。历史成本因可核而可靠,公允价值因资料不易取得,主观随意性较大而不可靠。但由于按历史成本计量得出的会计信息要受多种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信息使用者在现时使用这些信息,则是要面对现在和未来的经营决策。这样按历史成本计量得出的信息就有可能由于其不相关而变得较不可靠;反过来,由于公允价值是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尽管它也要受多种经济因素的影响,但信息使用者,在现时使用按公允价值计量得出的信息来面对现时或未来的经济决策时是较相关的,并且由此而变得可靠。会计研究2000.4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计量属性的选择必需符合现实的经济发展环境。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电算化水平以及相关的信息处理能力较低等,这些都限制了公允价值的大范围的推广与应用。此外,由于不同的会计要素本身就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目的对会计信息也有不同的要求。有时即使是同一种要求,会计信息的提供也要受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因此,在现阶段不可能、也不应将所有的会计要素都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应采用多种计量
本文标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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