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
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沪房管财配套费免字[]第号(单位):根据《上海征收住宅建设配套费实施细则》、《关于将本市“住宅建设配套费”更名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沪财预[2009]105号)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四至范围:东:南:西:北: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幢号:请你单位凭此证明到相关单位办理配套手续,同时,项目所需配建的市政公用、公建配套设施由你单位负责与住宅主体同步实施。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年月日
本文标题:上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证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9827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