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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规范增减挂钩实施行为——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泸州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2011年7月29日)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同志们: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规划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的“双保”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下面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工作讲三方面内容: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一、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它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依法批准的规划。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二)、基本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范围内,根据土地资源现状和潜力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编制,分为5级(国家、省、市、县、乡)。下级规划必须依据上一级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量不得超过上一级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而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在规划编制中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审批,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1、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法律意识当前在规划实施中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依法实施规划意识淡薄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的思想依然存在,很多领导的主观意识认为“规划规划,写写画画,墙上挂挂,顶不了领导的一句话”。在工作中不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不明白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点“江山”,特别是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在招商引资中不考虑规划,随意承诺提供土地。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而因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需调规,而且有的项目还占用基本农田,无法按时提供土地,给投资商造成经济损失影响招商投资环境,造成社会的不和谐。有的县区或乡镇无视法律和规划,为了能让项目落地,为了政绩,随意乱占滥用土地,造成大量的违法违规用地(如:泸县“5.3”乱占滥用基本农田案)。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一是天上看,二是地上查,违法违规用地都在国家例行督察的监控范围内,而且对违法用地的查处不单处理事,而且还要处理人。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所以,我们要清醒认识,特别是我们基层国土人员,更应该提高认识,要有政治敏锐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因领导不顾法律法规或不懂不了解政策要求我们乱作为出现问题,而为政治买单,受到处分。因此,我们基层国土人员要给领导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想好办法把好关,这样既保障了建设项目落地,又保护自己,既保障了发展,又保护了耕地。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不能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和修改的,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这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现在我们的部分扩权县,由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在县上,个别领导对规划的严肃性在认识上产生偏差,法律意识淡薄随意性大,在片面追求政绩观的思想指导下,发展意识得到误解造成规划调整频繁。在此我要提醒各位,调整可以,但必须主意两点:一是除法律规定允许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外,其余的规划调整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二是必须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并将调规相关资料报相关部门备案。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乡(镇)规划调整修改的程序:①由乡镇政府向县(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规划调整方案和调整范围勘测定界技术报告。②县区政府在接到乡镇申请后,对规划调整资料进行核查,主要审核新调入范围是否占用基本农田,面积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备,同时按乡镇提供的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规划调整方案图,代政府草拟上报文件或审批文件。③将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或县政府批复。④在市或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各县区按政府批复文件要求,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备案图,并加盖政府规划审批专用章。⑤将规划调整相关资料及批复文件报省市备案。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乡(镇)规划修改(调整)审批权限:①一般乡镇、省级重点小集镇由市或县政府批;②县城所在地乡镇规划修改调整由省政府批;③跨县区、跨乡镇的规划调整由省政府批;④除法律规定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批不得涉及基本农田,凡法律规定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涉及土地利用调整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必须报国务院审批。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3、征地报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必须有年度用地计划;3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行为(一)、明确概念,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折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二)、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挂钩工作的指导原则和重要意义。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市成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总的来讲:挂钩工作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县区要按照川国土资发[2008]68号和川国土资办发[2009]40号文件的要求,充分认识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扭转片面追求周转指标规模等倾向,防止大拆大建,强行拆迁,拆而不整,侵害农民权益等行为发生。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双挂钩”工作是当前和经后一段时间国土管理上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我市年度用地计划和规划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部结束,省政府下达我市本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0509公顷,远远不能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就从目前泸州的发展状况,在5年内即2015年以前,泸州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将全部用完,那后5年怎么办?不可能不搞建设,因此后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我们只能通过“双挂钩”解决,但并不是等建设用地指标用完了才搞“双挂钩”,而是现在就必须搞,我们要储存项目、储存指标,确保泸州的经济顺利有序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挂钩项目建新区报征土地的好处:1、不需要年度计划指标;2、不需要规划用地指标,视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免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因此“双挂钩”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三)、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的强制要求或条件。1、项目区实施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房建设规划相衔接。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项目区原则上控制在一个乡镇或相邻的两个乡镇内。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公顷以内。3、建新地块(含农民集中居住点)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且不得占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4、农民集中居住点用地标准:按照省厅最新要求人平50m2-70m2,不得突破。5、拆旧地块面积以04-06年土地详查变更台帐中农村建设用地台帐面积为准。拆旧面积占所在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丘陵地区不低于30%,平层地区不低于45%。6、农民建房原则不超过3楼。7、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拆强建。8、提供农村宅基证复印件。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四)、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1、项目区申报原则①、以规划统筹挂钩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了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③、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建新拆旧年度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④、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布实施。⑤、重复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⑥、项目区实施的资金由当地自筹。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项目区申报条件①、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需进一步优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②、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③、能确保项目区实施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④、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基础业务扎实,具有较强制度创新和探索能力。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⑤、项目区应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原则上控制在一个乡镇内或相邻的两个乡镇内。拆旧面积占所在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丘陵区不低于30%,平原区不低于45%。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和管理,建新地块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做到项目区内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⑥、项目区所在区位具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所必须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和实施,或上述几项建设正在实施。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3、项目区立项申报程序①、项目区申报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项目区实施单位为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项目区申报材料经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查同意后按规定报批。②、项目区经批准后,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4、项目区立项申报材料①、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项申请报告。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报文件。③、资金承诺证明。④、项目区实施规划(含文本、图件、附件及电子文档,技术要求见《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全市国土系统乡镇国土人员业务知识培训⑤、县(区)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⑥、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火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乡镇、村社盖章同意的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意见书。⑦、涉及拆迁的农户同意拆迁的意见书。⑧、初步拟定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
本文标题: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规范增减挂钩实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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