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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全市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各级实行河长制的工作热情明显提高,步伐明显加快。按照《方案》要求,市级河湖问题排查已进入尾声,河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即将启动。近期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全市工作还存在跨区域河流管理难、违规排污严重、岸线确权划界和管理难度大、工程设施不配套、河长办尚不落实等5个方面因素制约,建议予以重视。一、跨区域河流缺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河道管理难度较大。目前,跨境中小河流虽均已实行属地河长制管理,但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标准和要求可能不尽相同,同时上游河段对下游河段的影响因素不易量化,造成出现问题责任认定不易,可能影响河道管理效果。比如,ss河是xx县、xx市的界河,xx河上游流经xx,中游为两县市界河,下游先穿xx后入xx,穿越情况比较复杂,仅靠水质监测很难界定两县市工作。再比如,流经xx县、xx区的马颊河支流xx河水质污染严重,很容易对马颊河下游xx、xx段造成污染,具体考评中很难界定具体责任。二、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多、水质排放标准低,影响河湖水质。由于历史遗留,目前我市入河排污口全部未经审批,均属私自设立,究竟目前有多少排污口缺乏准确数据,对河湖水质安全形成重大隐患。比如xx河,通过近期走访和调查发现,沿河偷排、暗排现象严重,尤以xx主城区段为重,部分企业直接将污水偷排入xx河,部分城市生活排污口也明显分布在河道两侧,造成河道富养化严重,水生植物随处可见。究其原因,一是城市排污管网不完善,未能将企业和社区产生的污水全部纳入管网体系,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二是环保、城管等部门巡查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处理违规排放行为。与此同时,由于环保和水利部门分别执行两套排污标准,且环保标准远低于水利标准,造成即便是经过处理的污水也达不到入河湖排放标准,进而影响河湖水质。目前全市河湖水功能区均已达到纳污生态红线,亟需尽快启动全市范围的污水处理工艺提升工作,以有效改善排污情况,提升河湖生态水平。三、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推进缓慢,执法管理难度大。一方面,未确权工程量大。据统计,目前全市未确权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面积约35.74万亩,占全部应确权面积的67%,且主要分布市级以下,进一步确权划界协调难度相当大,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十分缓慢。另一方面,执法管理难度大。即便是已确权的管理范围,很多土地也被周边群众耕种或违建占用,对工程安全形成很大隐患。依法收回管理又需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否则很难有效收回,对水利部门依法实施管理造成了很大阻力。四、水利工程历史欠账多,治理保护投资量大。一是省级河道。徒骇河已连续19年未治理,现状河道平均淤深近2米,对xx城区及xx县防洪形成很大压力,仅清淤就需1.5亿元。境内三干流堤防目前有险工险段89处、68公里,16座大中型水闸中7座被认定为三类或四类病险水闸,另有310余公里堤顶道路未硬化,全部治理需4.7亿元。另外,临河近700座建筑物老化失修严重,重要支流xx、xx河、xx河等入河口处无控制性建筑,上游xx等地泄洪时,极易发生倒灌,亟需进行治理。二是市级河道。虽然通过近几年的水网治理,基本打通了河道,但普遍缺乏控制性建筑物。另外,平原地区河道易淤积,运行几年后仍需继续治理。三是县乡级河道。大多数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遍无控制性建筑物,受制于地方财力,长期缺乏系统治理,淤积、季节性断流现象严重,影响河湖基本生态功能。五、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尚未实现正常运作。目前,市级河长办人员编制、经费尚未明确,只确定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具体抽调人员名单尚未确定,当前工作暂由市水利局居中联络,不利于全市工作的统筹调度。另外,河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即将启动,但经费尚未落实。几点建议:一是建立各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跨界、跨流域河湖水量调度、水污染纠纷、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按照“一河一策”标准,出台上下游、左右岸相统一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方案,并明确联动协调机制、监督考核标准等,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加快实施如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各级河湖问题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全市入河排污有关情况。依据摸排底数,组织环保、城管、公安、水利等部门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停违规设置的偷排、暗排口,同时严肃处置畜禽粪便、生活垃圾乱排等问题。加快城市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增设污水处理厂,将城市污水统一处理、集中排放。启动污水处理工艺提升行动,提升排放污水水质水平,保护河湖水生态。三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相关工程建设。第一,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大对上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第二,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利用,渠道不乱、功能不变、捆绑使用、集中投放、各记其功。第三,采取PPP等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向企业开放特许经营权,或允许参股入股,或企业兴办、政府购买服务,广泛运用社会资本参与治理保护。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由地方政府配合,国土、公安、城管、水利等部门联合采取执法行动,加快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同时严厉打击乱占、乱建等问题,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与此同时,借鉴浙江省“河长+警长”模式,由公安部门分级分段设立河道警长,全力护航河长制工作,促进河湖管理保护长效化、规范化。五是尽快落实市级河长办。编办、财政等部门尽快出台文件,明确河长办人员编制和经费。以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成员单位尽快落实抽调人员名单,限期到位办公,尽快实现河长办正常运作。
本文标题:当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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