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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是当前我县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扎实推进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根据陕扶办发[2010]50号文件和陕西省“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开办发[2009]1号文件和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总结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作用,尽快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实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则。2、坚持针对贫困户的重点扶持原则。3、坚持分级负责原则。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5、坚持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原则。三、目标任务1、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2、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3、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分类帮扶机制。四、对象规模的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规模的确定,我县两项制度衔接的扶持对象确定为全县农村人口中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低保人口、1196—1500元的低收入人口。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省上下达的我县低收入人口规模,结合我县山区、沿山及平原实际,依次将衔接对象规模测算到各乡镇。山区乡镇衔接对象规模为农业人口的27%,沿山乡镇衔接对象规模为农业人口的14%,平原乡镇衔接对象规模为农业人口的6%。各乡镇要统筹各村实际情况,按照给定的贫困人口数,结合全县山区、沿山、平原地区贫困发生率确定各村贫困人口。五、衔接内容根据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对象衔接、政策衔接、管理衔接三大部分。六、操作程序和方法(一)操作程序“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流程图1、县级测算识别人口规模2、设立村级和农户识别指标体系3、村级状况调查4、村级识别指标排序5、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推选识别户6、入户识别7、民主评议8、张榜公布9、县乡审核10、建档立卡(二)操作方法:第一步:确定县级贫困人口识别规模,涵盖所有的低保户和低收入户。第二步:制定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和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指标力求简单、直观、而且易于获得。第三步: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按照设定的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根据各村贫困人口现状,逐村分解识别农户的规模。第四步:确定村级识别户。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每个村的被识别户,对以往建档信息中的低保户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第五步:入户识别。根据农户贫困识别指标对推选的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以家庭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根据调查情况,完成农户识别。通过排序,按照所设定的标准将农户分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低保户、扶贫低保户、扶贫户类四类。农村扶持对象规模,原则上以县统计局公布的各乡镇贫困发生率为依据确定。第六步:民主评议。对农户识别指标识别出的低保户和贫困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张11、制定扶贫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榜公布,对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有异议的,组织人员重新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各乡镇对上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第七步:建档立卡。对确定的民政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由各村对贫困人口登记造册,各乡镇汇总、统计,以实名制录入低收入户管理系统,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并上报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由县扶贫办统计、汇总后建立县级贫困户档案,并逐级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第八步: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确定的对象,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确定低保人口的保障类别和补助标准。对识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户实际情况落实扶持措施。七、工作步骤按照省市县总体方案安排,此项工作必须于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5日以前),筹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完成方案编制、确定指标体系、宣传发动、干部培训等相关工作。第二阶段(11月5日至11月15日),对象识别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对象调查、评议、审核,完成对象识别,研究对接机制和到户扶持措施。第三阶段(11月16至11月30日),建立衔接机制和落实到户政策阶段。主要任务是:登记造册,信息录入和建立共享网络平台,并分步落实扶持政策。第四阶段(12月上旬),总结验收阶段。组织检查、验收,上报各类资料,总结经验,进行考评。八、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周至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弋运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吴凤祺县政府副县长王健县政府副县长成员:罗战虎政府办副主任宋平生扶贫办副主任李俊峰民政局副局长刘静财政局副局长李中伟统计局副局长林汉忠残联副理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宋平生同志兼任。各乡镇要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做好“两项制度”衔接的协调、组织工作,研究解决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农村低收入农户的到户扶持管理办法。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一是每个乡镇由一名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衔接对象评议小组,村评议小组成员必须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包括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残疾人代表、妇女代表等,具体负责受理识别扶贫开发贫困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开发贫困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识别标准初步选定扶贫开发对象等工作;二是规范公示制度。将衔接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村务考核内容和乡镇政务考核内容;三是建立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人情户”、“关系户”的出现。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在识别和帮扶过程中严格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谁签字谁负责。同时,建立监督员制度,每村选聘二至三名文化素质较高、有正义感的群众为监督员,直接向县“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识别和帮扶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负责总体工作的衔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工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使用。县统计局:依据贫困标准,利用贫困监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分析数据,确定各乡镇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县民政局:确定低保标准对象,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县扶贫办:做好调查户的排序、识别工作,负责信息录入及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信息收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加强动态管理,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落实扶贫开发政策;做好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抓好扶贫项目落实工作。县残联:提供残疾人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应保尽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扶尽扶,落实优先扶持政策。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开好两个会议,即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好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好村民大会。落实人员和责任,必须做到每个村有一名乡镇领导联系,每个组有一名以上的乡、村干部具体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不能减少任何一个环节。按照不同类型的贫困特点、主要需求等,制定相应的到户扶持措施,达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目的。此外要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制定信访预案,层层处理好信访问题,防止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三)强化督促检查。县“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及时向县“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四)搞好干部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各乡镇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五)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策划、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本文标题:周至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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