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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73205600xx县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审计的意见201X/X/XXxx县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审计的意见为了加强对我县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集中使用,杜绝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知如下:一、审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审计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审计。审计局在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时,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审计质量。要严格执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审计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审计信息,监督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管理规范,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二、审计部门在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审计中的权限审计部门在实施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审计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财务会计资料;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专项资金审计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单位的规定和要求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单位对专项资金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所涉及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玩忽职守。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单位对所管理的款物要完备手续、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将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文字报告审计局。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xx县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审计的意见加强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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