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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附方案)
1关于印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分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现印发《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请你们根据工作方案认真部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争取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广泛宣传和实施,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保证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附件: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2附件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案为切实推行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政策,指导企业更好地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障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全面高效运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组织与实施(一)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组成“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为“认定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认定机构下设“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认定管理办公室”),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认定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认定管理办公室主要开展下列工作:1、负责本市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负责本地区企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申请受理、评审、公示和上报国家备案申请。2、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3、负责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专家库的建立和维护。根据《工作指引》所规定专家的条件和要求,选择参与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输入专家库,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4、建立认定信用制度。对认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参与认定的专家等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作出相关处理。5、负责“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高新企业平台建设(网址:)。6、负责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等事宜。7、与认定(复审)相关的其他工作。(二)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区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受理、初审、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应配备骨干人员,保障认定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对本区域在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各区市申报材料受理点设在科技局,由科技局对本区域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书面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确定材料完备的,予以受理。2、由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对已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数据可靠性,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认定管理办公室。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流程1、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注册,获得注册文件(网址:)。2、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下载申报4软件,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网上提交。3、企业打印网上申报材料,并按照附件目录补充所有附件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即可)。其中,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按照国家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的统一格式制作。在国家启用专项审计报告统一格式之前,按“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暂行)”(附表1)的格式要求进行。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各区市受理点,由科技局按照“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2)的有关内容要求进行形式审查。4、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予以退回处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由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局填写“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附表2),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1份一并送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汇总受理,并由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企业出具受理回执单。企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正式受理,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5、对于正式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初审意见表”(附表3)的责任分工分别进行审查,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将核实后的数据填写到“受理企业基本数据表”(附表4)中相应的数据栏内并加盖公章,由科技局汇总上报市认定管理办公室。从正式受理到初审上报,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6、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对专家评价7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查,5提出拟认定企业公示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的高新企业平台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管理办公室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予以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认定管理办公室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三、企业注册、申报时间1、企业网上注册及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每年3月5日至10月15日。逾期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准备。2、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0日至10月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从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到拟认定企业公示将不超过60个工作日。四、中介机构按照《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由认定管理办公室对在我市开展研究开发费用投入、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资质审查,提出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为企业开展专项审计服务工作。中介机构需按照国家正式启用的专项审计报告统一格式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并在青岛市财政局网和“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公告。五、复核、复审61、企业在申报至认定期间发生登记注册、变更或重组等情况,应在5日内向认定管理办公室申报,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予以重新认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需向认定管理办公室提出企业更名的书面申请,由认定管理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15日内向认定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予以重新认定,对变化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高新技术企业需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企业复审时重点审查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企业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和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与备案,并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六、认前培训和认后监管1、采取普训与重点辅导相结合,做好新“高企”的资源储备。由认定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区市企业进行巡回辅导培训。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局应主动服务基层企业,将有关政策、要求和办法及时传达到企业。2、对已认定的企业进行跟踪,及时掌握政策落实。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管理办公室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各区市、高新区管委科技、财7政、税务部门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每年对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各区市、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予以撤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附表:1、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暂行)2、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3、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初审意见表4、受理企业基本数据表8附表1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暂行)(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年度(季度)金额单位:元序号费用项目发生额1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1.材料32.燃料43.动力费用5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61.工资、薪金72.津贴、补贴83.奖金9三、其他研发人员费用101.工资、薪金112.津贴、补贴123.奖金13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141.仪器152.设备16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171.仪器182.设备19六、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201.软件212.专利权223.非专利技术234、其它自主知识产权24七、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25八、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26九、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271.新产品设计费28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293.技术图书资料费304.资料翻译费31合计数(1+2+3···+30)32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9附表2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查登记表名称要求齐全打√企业注册登记表(打印件)由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打印件)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公章齐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截至申报之前,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国税、地税证,注明企业所得税缴纳是在1、国税2、地税(编号前划√)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人员情况说明,盖企业公章,后附科技人员花名册(需包括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身份证号、工作岗位)专项审计报告(至少1份原件)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要求有1份原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专项审计报告格式需要符合统一的格式要求。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提供专利证书(近三年至提交申报材料前获得授权);属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备案表、被许可实施的专利证书。其他知识产权须附上级主管单位证明及简要文字说明。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说明,后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成果形成的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新产品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销售证明(合同、发票、用户意见)、生产许可批文、实物照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目录及证明材料企业制定了相关文件,包括:1、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制度;2、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有关规定及活动情况;4、设有研发机构,后附主要仪器设备明细表;5、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项目任务书对照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RD1-RDn),每个项目所对应的项目任务书(或项目申请书),省级以上计划项目附下达计划文件。材料装订格式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附件清单材料应编制页码,提供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每一部分子目录建议用彩页纸),全套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企业名称:联系电话:科技局审查意见:盖章:送件人(签字):收件人(签字):申报日期:年月日10附表3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初审意见表名称要求是否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打印件)核查申请书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公章齐全),有关数据与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是否一致。科技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科技局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税务局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核对科技人员花名册中的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证明。核实人数科技局、财政局专项审计报告(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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