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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校长负责制一、中小学校长的权力(一)、当前中小学校领导体制的格局党组织是学校政治领导核心。党的组织是中小学校政治领导的核心,是学校行政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者,是各种群众组织的领导者。在实践工作中表现为:党组织的负责人参与学校重大工作决策;支持校长和行政部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做好统战工作;组织和领导教代会、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政治领导;切实做好党员教育和党组织发展工作;与校长一起共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校长是学校行政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法人代表。在实践工作中,校长握有与责任相一致的权力,如对各项工作的决策权、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权和奖惩权,等等。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各种群众组织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听取校长报告,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和审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最后提交校长决定;评议和监督包括校长在内的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建议;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工作。这种领导格局,既非党支部负责制,也非一长制形式的校长负责制。实际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学校领导体制也并非是校长一人说了算的校长负责制。在我国,事实上还存在着两种体制并存的现象。在实践中如何处理好党、政、群的关系,还有待于继续探讨和完善。(二)、校长的权力校长的合法权力权力是为了履行职责而赋予的,因而,应该以校长的管理职责范围为依据来确定校长的权力。校长的权力究竟应该有哪些?凡是与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有关的事务,校长都有权管理。包括机构、人事、经费、教育教学、校产等五个大方面。那么,校长就应该相应地拥有这五个方面的管理权力。1、机构设置权机构设置权是指校长有权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设置有关行政机构和业务机构,如有权决定教育教学业务机构是按年级设置,还是按学科设置。校长有权调整和改革学校机构设置,设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各级有各级的责与权。这里还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工会、教代会、党支部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性质的机构,校长应依法设置。2、人事管理权学校人事管理包括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从进到出的全过程管理。校长不仅有权在校内外自主聘任教职员工,量才录用,实施奖惩,对不合要求的教职员工有权解聘,而且有权自主组建领导班子,即根据规定和需要选择德才兼备又志同道合者组成领导核心,提出副校长人选名单报请上级批准,并可以直接任免中层领导干部。3、经费使用权经费使用权是指校长有权支配上级下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对学校的经费,在财经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决定经费使用方案;对国拨经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跨项目使用;结合本校实际批准财务支出;有权建立校长基金,用于奖勤罚懒,鼓励先进。4、教学管理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的管理权力。如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思想管理、教学制度管理、专业管理、课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第二课堂管理等等。5、校产管理权校舍校产管理权是指校长有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添置、维修、使用、保管好国家公共财产与集体财产;有权抵制任何单位、个人随意动用学校财产和平调学校设备。但校长无权对学校土地和房屋进行转让、出售、抵押或提供经济担保。校舍土地所有权又有国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分。这五个方面的权力,使校长有职、有权、有责。学校贯彻政策不力,教育质量不高,开支不当,都要追究校长的责任。任何人只要承担了校长职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三)、校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些权力只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能变为个人谋私的手段。因此,为人民服务就是自己的“天职”。校长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师生的冷暖挂在心上,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要为师生办实事,变领导型为服务型。这种服务表现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思想上帮助他们提高,工作学习上给予大力支持,生活上给予多方面的照顾与关怀。1、明确两个观念一是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领导就是服务”是邓小平提出来的,意在强调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他们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只是职责分工不同。在学校中,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并不是个人权力的体现,也不是对教职员工的恩赐,而是一种职责的约束、岗位的要求。因此,不应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命令教职工的法宝,而应看做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这就要求校长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而不是权力意识。二是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非因为无权,恰恰是由于权力的使用者失去了责任感所造成的。他们看重权力而漠视责任,只想当官,不想做事,使权力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为民尽责。2、增强三个意识一是勤政意识。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客观上为校长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每一位校长都应该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人民的信任,充分发挥权力的作用,为教职员工谋福利。放下“官”架子,去掉身上的“官”气,虚心听取教职工意见。二是廉政意识。权力具有二重性,既可以为民造福,又可以为己谋私。保证权力不被当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工具,重要的一点在于掌权人是否能够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的诱惑无时不在考验着领导干部,无时不在要求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这就要求校长必须按原则用权,公正、公平,不凭感情用权,不用权力搞庸俗的人际关系;必须依法用权,按照各项权限的规定使用权力,不揽权、不越权,认真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用权,克服权力使用的随意性、专断性,坚持民主制度及程序,重大事项一定要集体讨论,个人不能独断专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运用廉洁高效,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三是自律意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后,校长权力相对来说膨胀起来,形成权力的“真空带”。手中的权力是用来“谋公”还是“谋私”是衡量校长素质高低的本质条件。自律是校长非权力影响力的源泉。校长必须增强自警自律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道德、思想、业务素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充分发挥非权力影响,成为教师的人格榜样和激励力量,做到公正廉洁,使自己不至于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被横流的物欲所侵蚀。只有这样校长才能产生无声的感召力,使教师心悦诚服地接受领导。3、处理好四个关系要真正做到以校长负责为中心,党组织为核心,党政工团互相合作,在统一目标下,协调一致,形成共同合力,共同办好学校,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校长个人负责和权责的关系。根据权责对称原则,上级对下级应有一个授权问题,而且权力应符合其职责。有多大的权力就承担多大的责任,有多大的责任,就需要有多大的权力。权责对称与个人负责最有效的措施是健全岗位责任制,即明确规定不同管理层次和部门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和权力界限,使每个人员各司其职、各行其是。避免因人设职,防止产生人浮于事、职权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手中有了权,能否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是体制正常运转和校长成败的关键之一。体制的核心是权力的分配,只有正确地认识权力,才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但是如果一切事物都经过校长决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又需要分权,使每个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各有其权。放下去的权,是带有校长委托的性质,自然校长保留着干预和收回的权力。在现实工作中,有些人总是把个人负责与个人专权联系在一块,这是非常错误的。二是校长“一长制”与民主管理的关系。校长负责制涵义不是校长说了算。因为校长负责制是个人负责和集体决策、组织监督、民主管理结合在一起的。校长必须摆正校长、党组织、教代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三者之中,校长是关键因素。校长只有先摆正了自己,才能摆正和党组织、教代会的关系。对于校长“民主”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民主作风;二是民主制度。校长首先要有民主作风,而体现民主作风的关键是如何正确对待反对意见的问题,因为真理只能在比较中存在,在斗争中发展。只有当教职员工看到校长是真心实意地听取他们的反对意见的时候,他们主人翁的责任感才能增加。民主的问题还需要制度化,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以使民主得到保证。校长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这是领导方法,也是管理艺术。在民主的基础上,校长要敢于当机立断,敢于集中,敢于做出决定,做到议而有决、决后必行。这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管理中的体现。三是党的领导和行政的关系。学校党支部与校长应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校长是党员,就是党员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应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处理好这个关系。从党支部与学校行政来说,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有效的保证,应当支持校长使用其职权,同时,要认真监督,并努力协调各种矛盾关系。另一方面,无论校长是不是党员,都应该增强党的观念,尊重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并主动为这种保证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自觉接受基层组织的监督。在处理党政关系中,校长和书记的个人关系问题应该特别予以重视。支部书记与校长的关系,是党政分工关系,这种关系是平行的。因此,双方都应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相互配合、加强团结,在党性原则基础上,共同办好学校。校长和书记的“分”是岗位之分、职责之分。校长和书记的和谐是学校团结和谐的象征,对办好学校至关重要。校长和支部书记合作,主要体现在:校长工作决策前,主动与支书商量,书记当参谋;校长决策后,书记要动员党团组织,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促使决策的实现,起保证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与党支部书记分工的两个交叉点。一是人事问题,如干部的选拔考核、教职工的调动,总的来讲,应采取协商一致的办法处理,具体开展工作则各有侧重。行政系统的人事问题,应以校长为主,提出意见研究;党团工会系统人事问题则应由党支部研究并征求校长意见,在干部的选拔、考核、晋升等人事问题上,以校长为主提出方案,党支部书记应协助上级党政部门作好审查工作。二是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谁都应该管,但也应有侧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应着重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则由支部书记与分管学生思想教育的副校长或书记组成领导班子,由分管的副校长负责统一指挥。处理好两个交叉点,可以减少很多矛盾。校长与党支部书记如果在工作上有了矛盾,则应提出意见,共同研究,争取求得统一。不能统一的,在教学、行政一方,首先按校长决策意见办。允许保留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互相支持,不能旁观,更不准互相拆台。理想的模式是一个开拓型的校长与一个开明型的书记组合。四是校长与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关系。办好一所学校,领导班子十分重要。学校行政领导班子问题首先是团结问题,是集体威信问题。就校长而言,要有协调和平衡班子成员的能力,要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班子的团结和集体威信,当好后盾。通过校长卓有成效的领导,形成一个内部可以统一认识,可以解决矛盾和处理问题的领导集体。增强校长威信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与下级的关系。从责权关系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与副校长之间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副校长对校长负责,也不是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负责,而是校长拥有决策权,但不是校长个人说了算。明智的校长在重要问题上,必定会组织一班人,集体研究而后做出决定,再交给主管领导去执行。执行中出了问题,校长要主动承担责任,绝不能居功诿过。在集体研究时,如果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一般不必急于部署执行,可以再议。校长之间的职责分工要明确,校长要授权副校长去独当一面,在分管的工作中有决策权和指挥权,以充分发挥副校长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校长应尊重副校长行使自己的权利,特别是主管副校长已经表态的事,就按表态的办,不妥之处,校长不要在公开场合谈论,更不能当众责备,应在下面同其本人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由他本人去纠正。这样,即可以团结同志、做好工作,也可以维护副校长的威信,同时,这样也可以使校长减少忙乱,有时间去调查、思考、研究一些本校全局性的工作。校长与中层干部的关系。校长与中层干部的关系无疑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校长要按分级管理和职、责、权统一的原则,建立起一个层次公开的管理系统。即校长与那些不
本文标题:依法治校健全校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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