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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17303551基层公安机关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讨发言提纲201X/X/XX基层公安机关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讨发言提纲“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科学有效。每一种形态背后都有理论、制度和纪律的支撑,都是从严治党的利器,都是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划分的。把握应用好“四种形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对基层公安机关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坚持抓早抓严,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是实践“四种形态”的关键所在。基层公安机关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宽严相济”与“标本兼治”紧密结合起来,根据问题性质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民警存在的问题发现在早、警示在先、处理在小,采取纪律和组织手段分类处置,既警示和教育民警悬崖勒马,又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促使良好基层公安政治生态养成,有效增强监督执纪综合效果。二、把握“四种形态”,避免认识误区。一是要防止“误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监督执纪问责的战线前移,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就及时处理,使监督执纪更严格、更有威力。二是要防止“误处”。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既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也不能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大事化小”,当做轻微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丝毫不能放松,该深查的要深查,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创新执纪方式,科学执纪问责。在紧盯极少数的同时,要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基层公安机关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讨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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