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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科:旅游政策与法规二次备课人:第九单元: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课题一、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课时2教学目标1、掌握护照的概念、种类、办理等内容2、了解《出入境管理法》的法律责任3、熟悉中国签证的种类4、了解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住宿等相关法律规定重难点签证、护照的种类,办理程序教学方法与手段PPT演示法,讲授法、问答法、课堂讨论法、练习法教学流程一次备课二次备课新课导入:主题一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经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人境管理法》同时废止。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有效证件中国公民出入境必须持有效证件:护照、签证、其他。(一)护照1、护照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2、护照的种类我国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公务护照和外交护照。(1)普通护照是公民因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的证件。(2)公务护照是发给出国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人员,这类护照也适用于临时派往外国从事经济、文化、贸易等任务的人员。(3)外交护照是一国政府发给出国从事外交工作的政府高级官员、外交及领事官员,参加国际会议的政府代表团成员的证件。3、护照的申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应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护照审批签发的各项手续。4、护照的内容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二)签证签证的概念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签证:一国主管机关在外国或本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证件上签注、盖章,表示准许出入或通过本国国境。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三)其他有效证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简称“中旅证”或“中国旅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替代证件,前往世界各国有效;中国旅行证持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旅行证是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与护照具有同等效力。签发机构:旅行证的签发、换发、补发和加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公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3.大陆罟民在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等因私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如果是去旅游,要根据其采取的旅游形式,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或个人旅游签注。主题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一、概述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二、外国人出入境的法律规定我国《出入境管理法》中所说的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他国人和无国籍人。外国人入境,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签证机关: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签证种类: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普通签证根据外国人来华目的不同分为八种,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1)旅游签证(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的团队组团来中国,可以发给团队签证。(2)访问签证(F字签证)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行、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3)学习签证(X字签证)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4)工作签证(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人员及其随行家属。(5)过境签证(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6)乘务签证(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7)记者签证(J字签证):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8)定居签证(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1)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2)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3)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1)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2)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3)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4)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5)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6)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办签证:(1)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属于免办签证人员的;(2)持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的;(3)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4)国务院规定的可以免办签证的其他情形。停留居留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停留期限;不予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旅行与住宿外国人持有效的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前往中国政府规定的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外国人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获准后方可前往。申请旅行证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护照或者居留证件;(二)提供与旅行事由有关的证明;(三)填写旅行申请表。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非开放地区住宿还要出示旅行证。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外国人旅行证的有效期最长为1年,但不得超过外国人所持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对外国人的调查和遣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依法对外国人实施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1)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2)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3)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4)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可以拘留审查。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审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限制活动范围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5年内不准入境。作业设计1、简述护照的概念、分类、有效期。2、简述签证的概念、分类。板书设计课后记课题三、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四、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课时2教学目标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2、了解边防检查站的职责3、了解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的检查和管理4、了解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审批5、熟悉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组团社和旅游者的法律义务6、了解相关罚则重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组团社和旅游者的法律义务教学方法与手段PPT演示法,讲授法、问答法、课堂讨论法、练习法教学流程一次备课二次备课主题三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一、概述1995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目的: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便利出境、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设立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边防检查站)。边防检查站的职责:(1)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3)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4)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一关三检”◇海关◇边防检查(边检)◇安全检查(安检)◇国家检验检疫(国检):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查。二、人员的检查和管理1、边防检查站的权利边防检查站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出境、入境的人员进行人身检查。人身检查应当由两名与受检查人同性别的边防检查人员进行。边检站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拒绝某些人员的处境、入境;或者限制其活动范围,进行调查或移送有关机关处理。2、出境、入境人员的义务出境、入境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出境、入境登记卡,向边防检查站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入境证件),经查验核准后,方可出境、入境。3、边境地区出境、入境人员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毗邻国家(地区)接壤地区的双方公务人员、边境居民临时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双方订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毗邻国家的边境居民按照协议临时入境的,限于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活动;需要到协议规定范围以外活动的,应当事先办理入境手续。4、边防检查拒绝出境、入境的人员(1)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2)持有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3)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4)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的;(5)拒绝接受边防检查的;(6)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7)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5、边防检查限制活动范围的人员(1)有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2)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3)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国家安
本文标题: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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