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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56415265某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要求情况自查报告201X/X/XX某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要求情况落实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规定》(**办秘【2014】42号)精神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实行“五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五项工作)制度,实行“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程序规范、风险防控”的权力运行机制。我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条对以上要求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根据要求,我单位认真对“五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五项工作)制度展开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只有一名局长。1、人事工作由我单位办公室人员王红负责,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制度。各部门干部的任免、调入、录用、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2、财务工作由单位会计张立东负责。凡属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各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3.工程项目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发包方案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责任制度。4、物资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5、资产处置工作,按[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某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要求情况自查报告贯彻落实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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