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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的经济价值》讨论总结对于教育的经济价值这本书,我们组主要围绕了三个主题进行讨论,这三个主题主要是:(一)学生放弃的收入;(二)教育费用;(三)收入分配。关于第一个主题学生放弃的收入,我们组的成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如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学生放暑假、农忙、城市教育移植到农村教育、职业学校的兴起等方面,这种社会间接教育成本。的确,在校学生中,农民家庭的学生平均出席率比非农民家庭的学生要低;即使免交学费或者提供奖学金,许多收入低的家庭中有才能的儿童仍不能利用给予他们的就学机会,他们放弃就学机会而去参加劳动来增加家庭微薄的收入,这种劳动价值与他们上学所付出的费用联系起来,在他们家庭来看,就不是无足重轻的啦。对于放暑假我们组觉得,在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来讲还是比较适宜。城市的大部分中小学生会选择上暑假辅导班,这个过程也许算是追加人力资源的投资,这也说明社会已经普遍认识到教育知识潜在的经济价值。而小部分的学生还是会选择去外面找份兼职实习工作,这也说的上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投资。对于放弃收入,我们组觉得是相对而言,通俗一点讲,暂时放弃收入会在一段时间弥补回来,而且还会成倍的增长。毕竟人力资本的投资收益不是立竿见影的。另一方面,农村的中小学生在家忙农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放弃收入的追加。现在社会上技术等专科学校的兴起,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人选择这种短期投资,长期收益的学校,最大的减少进入大学就读所放弃收入。在这里我们组还想提到一点,在投资教育方面,还存在一种选择的问题,即是储存资本和获得资本的动机以及优先获得那种资本,都深深的影响了学生放弃收入去学习还是选择工作而放弃学习。你可以选择放弃收入去学习,作为一种储存资本去为自己的以后去创收。你也可以选择去工作而放弃学习,但是放弃学习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你选择出卖你的劳动力去赚钱。在这里我们需注意到,劳动力的价值是会时间的流逝而磨损和消耗的。而知识没有,只是耐久性强,随着时间的沉淀,他所表现的价值更丰富。也许在这点上面也可以反映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和出卖知识劳动者的工资结构和差距的不同了。不可否认的是学校的全部要素成本大部分有学生承担,但是大多数中等和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在他们完成初等教育以前已经能够谋生,而且,他们可能谋的职业是适合他们的年龄和经历。另一方面中等学校的主要职能是为了高等教育培养少数合格的学生,2而大学的只能在教育学生使得他们将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很多家长不想让他们的子弟进入劳工行业,所以会忽视也不在乎这个时段学生放弃的收入。我们组的观点是尽可能让九年义务教育能更好的全面的普及,尽可能减少农村失学率。简言之,就是社会因开展教育活动而引起的其他间接损失。它可分为三类:一是整个社会因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的上学而未就业可能放弃的社会纯收入;二是教育机构所占有的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所放弃的租金收入和折旧成本;三是政府对教育机构实行减免税政策而形成的成本,其中主要是校办产业的减免税、银行的低息或无息贷款所形成的利益损失等。(这些成本,对社会而言相当于损失,而对学校则相当于节省。)最后形成了一个共识,使教育更有效率,让更多人可以并愿意接受高等教育,防止学生的辍学与流失,那么就一定要把学生放弃的收入限制在个人可以承担的范围内,同时还提出了降低学生放弃收入的几个方法:1.对与暑假的时间应该有更好的把握和安排;2.发展职业教育,让更多人可以有不同的教育选择。3.学校无论高中还是大学应该有完善的奖学金的制度。其实奖学金制度也只是把学生放弃的收入转嫁到另外的人身上去承担,转嫁到政府或者转嫁到其他纳税人,学生放弃的收入并没有减少只是转嫁了。那就是说学生一旦入学就必定会丧失这个放弃的收入了?而且这个放弃的收入还是无法弥补的?的确,在学生放弃收入的同时,国家也放弃了收入。但是我们组认为所放弃的只是暂时的收入。如果一个国家不从长远考虑,不注重教育,只是看到眼前的收益,那么它也不可能有长远的发展。不注重教育,不培养人才的话,国家即使是在进步,进程也是缓慢的。虽然教育会使得国家和个人暂时放弃收入,但是从长远投资来看,起点不同,投资回报率会较高。因此我们组觉得这一切是值得的。奖学金制度我们能否看成是一项教育投资或者是教育的费用的小部分。学生放弃收入的同时也就是相当于给别人就业机会,在这个过程中别人也得到了相对的收入。而书中提到学校费用中的小部分是由学生或者是其家长以外的人们通过纳税直接为学校拨款、或间接通过存有股份的公司赠款等方式筹集,或由私人基金会赠给学校的专款等构成。学生入学所放弃的收入的收益率应该比起上学获得知识所取得收益率要低的很多。所以学生入学从表面上看是丧失了这个收入,实质是应该没有。而这项收入是否能弥补,也很难确定,学生在上学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学习才能如何,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投资能在四十年或更长一段时间为他们服3务,但这笔动产的价值就一个人整个一生来说,还是未知之数;同时,他们也很难确定不久的将来是否有个合适的就业机会。学校教育之所以能满足消费者,主要是因为他具有耐久性,不像食品那样容易消磨掉。学生放弃收入从长远来看,他是一项增加学生的将来收入的投资,同时学校教育所形成的资本储存正在以很大比例增加,其速率超过物力资本再生产储存的增加速率。所以学生放弃的收入对国家收入影响不大,或长远讲也许可能还会增加国家收入。学校教育费用的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讲许多项目应属于国民生产总值,如果把这些项目包括在要素费用之内,国民生产总值将会大大增加。关于第二个主题教育费用,所谓教育费用包括隐性成本和显性成本,学生放弃的收入算是隐性成本。关于教育费用,书中指出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除小学外,大部分是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供的。小部分则由学生或其家长以外的人们通过纳税直接为学校拨款、或间接通过存有股份的公司赠款等方式筹集,或由私人基金会赠给学校的专款等构成。在我们组看来,这样会对一些想求学,但是家境又不是很好的学生带来阻力。本身学生上学就存在着机会成本,放弃了一部分收入,如果大部分教育费用再由他们家庭负担的话,他们宁愿选择谋生。我们组的成员同时也考虑到学生已经放弃的收入,国家应该承担大部分的教育费用,小部分由学生承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不同学历国家承担的比例是一样的。此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在书中,舒尔茨提到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里,教育费用,除了小学这几年而外,大部分是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供的。其中除包括学费和其他明显的支出外,还包括由就学儿童家长缴纳的地方学校税,包括由家长对儿童就学的教区学校所做的馈赠,还包括偶尔有家长把加入公司股份的“放弃利润”拨给儿童所在学校的捐款。还有小部分是学生或者是其家长以外的人们通过纳税直接为学校拨款、或间接通过存有股份的公司赠款等方式筹集,或由私人基金会赠给学校的专款等构成。而教育成本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分类的话,应该可以分为教育的社会成本和教育的个人成本,教育的直接成本和教育的间接成本,教育社会平均成本和个别成本,生均教育成本和教育边际成本以及教育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教育成本是指培养每名学生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是指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学习期间所消耗的直接和间接活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教育成本可分为教育的社会成本和教育的个人成本。社会成本指计算各级各类教育或学校教育成本时,4除个人支付的教育费用以外的全部教育费用,包括社会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两部分。教育机会成本,是指接受教育者由于将时间用于求学而放弃就业所损失的国家税收,以及因就学而失去就业机会必须“放弃的收入”,即受教育者因接受教育所投入的教育资源的机会价值。还有一个重点问题是,关于教育成本的核算问题(也就是教育费用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人理性价值观的传播,对教育进行算账也不再是件众人容不下的羞事,反而越来越有必要摆上台面来公开算,以使大家明白教育资源花在何处及效益如何。对于教育经费的核算问题,舒尔茨在他的《教育的经济价值》中描述为:“全部要素费用,其中有的是由学生提供的,有的不是由学生提供的,而这二者的总和就是学校教育的全部费用。”然而中国的国情显然与美国相差甚远,教育体制也大不相同,所以在涉及对教育成本的核算时也有所区别。对于中国的教育情况而言,教育成本包括哪些呢?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划分可以得出不同类型的教育成本。1、教育的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教育的社会成本,亦称“教育公共成本”。它指国家和社会培养每名学生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社会直接成本和社会间接成本。社会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对教育支付的全部费用;企事业单位、宗教团体、慈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集团或个人捐赠的教育费用。社会间接成本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段的学生如不上学而就业时国家可能获得的税收;教育所使用的土地、建筑物、设备,如不用于教育而用于其他方面可能获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机会成本);用于教育的土地、建筑物、设备免除等税收。教育的个人成本,亦称“教育私人成本”。它指培养每名学生由学生本人、家庭、亲友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个人直接成本和个人间接成本。个人直接成本主要指由学生本人、家庭、亲友为学生受教育直接支付的学费、杂费、书籍文具费、文体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差距费等;个人间接成本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学生因上学而未就业可能放弃的就业收人,即机会成本。2、教育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教育的直接成本指社会与受教育者个人直接支付的教育费用。它又可分为教育的社会直接成本和教育的个人直接成本。教育的社会直接成本,指各级政府通过财政支付的教育费用,各企事业单位、教会、慈善机构、其他社会集团或个人对教育的捐款、捐赠等。教育的个人直接成本,指学生本人、家庭、亲友为学生受教育直接支付的学费、杂费、书籍文具费、文体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差距费等。教育的间接成本指5社会与受教育者个人间接支付的教育费用。它又可分为教育的社会间接成本和个人间接成本。教育的社会间接成本,指教育使用的土地、建筑物、设备等如不用于教育而用于其他方面可能获得的利息、租金收人,或用于教育而免除的税收,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学生如不上学而就业时国家可能获得的利息或收入。教育的个人间接成本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段的学生因上学而未就业可能放弃的就业收人。3、教育社会平均成本和个别成本教育社会平均成本指培养一名学生社会平均的、费用。由同一时期,一国或一地区培养每名同级同质学生的平均费用构成,如一国或一地区培养每名同专业同质大学生的社会平均费用,培养每名中学生、小学生的社会平均费用等。由于教育总投人量不同,教育管理水平不同,不同学校培养每名同类同级同质学生的费用,即教育个别成本是不相同的。因此,教育个别成本低于或高于教育社会平均成本,表明教育投资使用效率的高低。教育个别成本是指某一学校培养每名学生的费用。社会上总是有许多学校培养相同教育级别和类别的学生,由于他们的教育总投人量、教育管理水平不尽相同,培养每名同质的学生的费用也不相同。他们培养每名同质同类学生的费用,可能等于、高于或低于社会费用,表明他们教育投资使用效率的高低。特别是不同学历程度国家应该承担不同的教育费用。一般而言,各层次教育的总培养成本应根据成本分担的原则在国家、社会和学生个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这涉及到预期收益、成本收入平衡、经济能力和公平等四个方面。对我们研究生教育来说,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福利性的教育政策。但是实际上,任何层次的教育,其培养费用都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由某一方(如国家或学生个人)来承担,国家或学生(家长)都或多或少承担了相当大一部分的教育费用或教育代价。如对于免缴学费上学的计划内研究生来说,我们除了要承担部分直接成本(如住宿费、纸笔费等)外,更大部分就是承担了间接成本,或者说付出了间接代价(即机会成本),因为研究生均已成人,若不上学,也会获得相当数额的工作收入。而在现代社会,实行义务教育,并确保其普及,是维持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对于择校费这样比较热点的问题,我们经过热烈的讨论,觉得它不应该算在隐形成本当中,而应该划到显性成本,首先择校费是一个明码标价的物品,学校乃至教育局都其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择校费是作为补充目前当地教育财政不足的一个手段
本文标题:教育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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