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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造纸印刷 > 第六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
1第六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2【学习目标】:买卖合同是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时,必须谈妥合同的标的条款,即货物名称及其质量、数量与包装这些主要交易条件,并在买卖合同中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了解表示品质的方法,计算重量的方法,及销售包装、运输包装的有关知识。【重点难点】:本章内容丰富,其中品质、数量、包装条款为重点;品质机动幅度、数量机动幅度和运输标志为难点。3导读案例我国某食品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印度一家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项冷冻北京填鸭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带头翼蹼、无毛的一级冷冻北京填鸭20公吨,填鸭必须按印度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我方A公司并不清楚何谓“伊斯兰教屠宰方法”,认为只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个证明,说明是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宰杀的,就可以了。于是该公司便对这些鸭子采用了比较适合一般西方国家市场销售的屠宰方法,即从鸭子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后放血后加工速冻,由于这种方法保持了鸭子外形的完整性,所以在西方国家比较受欢迎。第一节商品的品名和品质4之后A公司请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了“确为伊斯兰教方法屠宰”的证明,但货物运到印度后,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检验,发现这批鸭子是用“钳宰杀法”屠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为伊斯兰教屠宰标准所不允许的,于是B公司拒绝收货,并电告我A公司,货物或在当地销毁,或立即退货。A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同意退货,该公司除了损失往返运费及销售差价之外,还要向买方表示歉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和不良影响。5商品的名称(品名)一、什么是商品的品名?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6二、约定成交商品名称的意义和内容意义: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Description)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基本内容:无统一格式。有的单列。•“商品名称”或“品名”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即可;•例:品名:东北大豆,NameofCommodity:NortheastSoybean有的与品质条款合并。如:长虹29寸平面直角彩色电视机三、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8四、商品品名命名方法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如消毒液、织布机等2.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如羊毛衫3.以其主要成分命名,如人参珍珠霜4.以其外观造型命名,如绿豆、红豆、喇叭裤5.以其制作工艺命名,如酿造酱油、精制油6.以人物、地名命名,如孔府家酒、白沙液酒9商品的品质(质量)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商品内在素质(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和外观形态(外形、色泽、款式、透明度等)的综合反映10二、品质的重要性质量——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11三、对品质的要求(出口商品)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菠菜到香港,质量条款规定“水份不超过8%”。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卖方要承担什么责任?12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1)若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2)而若交货品质高于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原因有多方面,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结论13四、品质的表示方法(一)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只要卖方交付的是买方验看过的商品,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14凭样品买卖(SalebySample)(1)凭卖方样品买卖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注意保留“复样”或“留样”,必要时要“封样”15(2)凭买方样品买卖(来样成交)卖方要注意自己的加工能力合同中要对工业产权问题作出规定《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16(3)凭对等样品买卖(回样)先生产/采购对等样品(回样)“确认”“凭卖方样品买卖”买卖双方为了增进彼此对对方商品的了解,往往采用互相寄送样品的做法,一般应标明“仅供参考”(ForReferenceOnly)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17(二)文字说明凭规格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如我国出口的冻带骨兔肉分为:特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500克大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000克中级:每只净重不低于600克小级:每只净重不低于400克国际性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基础产品标准和管理标准,如“ISO9000”及“ISO14000”。国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强制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强制性标准代号为“GB”。3C—中国的质量标志推荐性或指导性标准----不具有约束力,我国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18资料卡:3C----中国的质量标志2001年12月,我国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2003年5月1日开始,我国使用新的质量标志----“CCC”标志,即“中国强制性认证”(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CCC),简称3C。经过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可以获得统一的认证证书和代表中国强制认证的“CCC”标志,3C认证将取代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标志(CCIB标志)和原电工产品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从2003年5月1日起,包括对家电、汽车在内的132种商品实施第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这些商品如果没有加贴3C标志,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19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农副产品等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产品往往采用:(1)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Quality,F.A.Q.),例如:“中国桐油,大路货,游离脂肪酸最高4%”。(2)上好可销品质(GoodMerchantableQuality,G.M.Q)所谓G.M.Q,是指上好的、可销售的品质即可。含义不清,很少采用。20五、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一)品质条款的一般内容----应视成交商品的特性、买卖双方的交易习惯和具体要求而定。(二)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21品质机动幅度:(1)品质公差(适用于机械产品)(2)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A.约定一定的差异范围:棉布幅阔47/48英寸B.约定一定的上下极限:东北大豆、水份最高14%,含油量最低18%C.规定上下差异:羽绒的含绒量16%,允许上下1%22品质增减价条款:按质论价根据实际品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例如,在我国大豆出口合同中规定:“水份每增减1%,则合同价格减增加2%;不完善粒每增减1%,则合同价格减增0.5%;含油量每增减1%,则合同价格减增1.5%。23六、制订品质条款应注意的事项1、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2、品质条款的内容和文字要做到简单、具体、明确,既能分清责任又方便检验检疫。应避免使用“大约”、“左右”等笼统字眼。3、对某些凭说明书买卖的机电产品,特别是技术性强、金额大的产品,应订立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条款。24案例分析2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芝麻,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2000马克。我方拒绝赔偿,并指出:这批货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一致,但不至于比样品低7%。但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对自己的申述无法说清楚,最后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款而结案。请分析:我方在交易中哪里出问题了?为什么?25第二节商品的数量约定商品数量条件的意义商品的计量单位重量的计算方法合同中的数量条款26导读案例某出口公司在广交会上与外商当面谈妥出口大米10000公吨,每公吨USD310.00FOB大连。但在签约时只是笼统地写了10000吨,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指公吨而言。问这样做是否妥当?27约定商品数量条件的意义商品数量的多少,是制定单价和计算总金额的重要依据,不仅关系到交易规模的大小,而且是影响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的重要因素。所以,商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件(要件)。小思考: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怎样的决定?A、收取52吨货物B、收取多交货物中的1吨C、拒收52吨货物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2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若卖方提交的货物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则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全部或部分,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若卖方交货不足,则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补足,并赔偿买方可能的损失。29商品的计量单位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积公吨(metricton)、长吨、短吨、公斤(kilogram)、克(gram)、盎司(ounce)、克拉(carat)等(农、副、矿产品等)件(piece)、双(pair)、套(set)、打(dozen)、罗(gross)、袋(bag)、包(bale)、卷(roll)等(日用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等)米(meter)、英尺(foot)、码(yard)等(金属绳索、布匹、绸缎等)平方米、平方尺、平方码等(玻璃板、地毯、皮革等)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等(木材、化学气体等)公升、加仑、蒲式耳等(谷物、酒类、汽油及液体商品)30小提示:注意国际度量衡制度的差异公制(又称米制)(TheMetricSystem)、英制(TheBritishSystem)、美制(TheU.S.System)国际单位制(TheInternationalSystemofUnits,简称SI)。我国采用的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计量单位。31重量的计算方法毛重净重公量自重加包装重量(GrossWeight),适用于低值商品。毛重—皮重(包装)(NetWeight)对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和因包装关系不便分别计算皮、净重的商品,可采取“以毛作净”(GrossforNet)的做法。用科学方法抽掉商品中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即为公量。适用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稳定的商品,如生丝、羊毛等。计算皮重的方法(1)按实际皮重计算(2)按平均皮重计算(3)按习惯皮重计算(4)按约定皮重计算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32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尺寸的商品,如马口铁、钢板等。法定重量实物净重法定重量(LegalWeight)是指纯商品重量与直接包装物(如销售包装)的重量。实物净重是指除去销售包装后的重量,又称净净重(NetNetWeight)例如:假设某出口公司与客户成交薄形钢板1万张,每张重100千克,尺寸均为(5×4)平方米。根据上述描述,可以推出该批钢板的理论重量为:100×10000=1000000(千克)如某产品的毛重为100千克,包装折扣率为2%,则该商品的法定重量为100×(1-2%)=98千克33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一)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二)关于数量机动幅度的规定成交数量+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例如:“数量5000公吨,卖方交货时可溢装或短装5%”(5000metricton,5%moreorles
本文标题:第六章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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