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马戎: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
马戎: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马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编者按:新中国建国后,承袭自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民族制度和民族政策,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教育和宣讲,是近年来在中国一些地区出现的民族关系问题和民族分裂思潮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基础。改革开放已经30年,我们在经济和意识形态等方面都进行了革新并取得进展。遗憾的是,在非常重要的民族问题一节,却基本上因循旧路。如果不理清我国民族问题的症结,可以预见,不仅会影响到国内社会的稳定,也会对我国的外部崛起带来极大隐患。出路在于,正如马戎先生所言,必须重新审视当时合理现在却严重滞后的“民族”理论,重新建立“中华民族”和56个“族群”的关系。并且,需要警惕近年来个别“民族理论”的权威学者甚至提出应废弃“中华民族”这一提法。关于这些学者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甚至要求设立民族区域制度的全国性常设机构等提议,中央必须非常慎重……此问题并非仅为统战问题,而关系整体社会和谐,关乎国家安危,值得深度关切。如果说许多中国人在2008年以前对我国目前存在的“民族问题”还不很了解和不太理会,那么在拉萨“3•14事件”、奥运火炬境外传递遇到的干扰和新疆一系列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人们现在都开始意识到中国确确实实存在着“民族问题”,而且这一问题与“西藏独立”“新疆独立”等民族分裂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不但使西藏、新疆等地的城镇成为社会骚乱的常发地,使北京等大城市成为恐怖袭击的可能目标,而且已经影响到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外交关系。可以说,中国的民族问题发展到了今天,已经成为中央政府和全体国民都必须正视和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关联到了中华民族最最核心的利益。那么,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我们如何能够从当前复杂纷乱的民族矛盾现象中梳理出一个头绪?只有当我们找出了问题的根源,才可能进一步思索解决问题的出路。本文将从一些最基本的概念谈起,结合中国“民族”现象产生的历史与现今最突出的问题,分析在新世纪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今后可能的出路。1.关于“民族”概念的起源与内涵既然我们思考的是“民族问题”,那么就应当从“民族”这一关键词的由来和内涵说起。《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对汉语“民族”一词的解释:“在中国古籍里,经常使用‘族’这个字,也常使用民、人、种、部、类,以及民人、民种、民群、种人、部人、族类等字。但是,‘民’和‘族’组合为一个名词则是后来的事。1903年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梁启超把瑞—德国的政治理论家、法学家J•K•布伦奇利的民族概念介绍到中国来以后,民族一词便在中国普遍使用起来,其含义常与种族或国家概念相混淆,这与西欧的民族概念的影响有密切关系。”(1986:302)。现在学者们大多承认,汉文“民族”一词应当与英文的“nation”相对应,具有特定的含义,而且这种具有现代政治含义的使用在中国只是近代才出现的。2.什么是现代意义的“民族”?具有现代政治意义的“民族”(nation)概念产生于欧洲,要想理解什么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nation),要从西方国家的“nation”这个概念的起源讲起。中世纪后期在欧洲出现了三个运动,影响了欧洲此后的发展。一是文艺复兴,二是宗教改革,三是启蒙运动。发端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强调了人性,借用“人”的形象来表现“神”,通过各种艺术创造把“人”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兴起于德国的宗教改革使民众摆脱了教会的各种控制和精神束缚,而法国思想家推动的启蒙运动则宣扬民主、自由、平等这些具有现代政治意义的新观念,明确反对封建王权,呼吁建立共和政体。这三个运动都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共和政治体制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做了必要的思想和舆论准备。当时随着资本主义在西欧一些国家的发展,“第三等级”和市民阶级希望建立一个新的国家体制,为了使资金、原材料、劳动力、产品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比较自由地流动,新兴工商业者需要摆脱当时的王权专制和封建统治体系对其发展的种种束缚和限制,他们为此强烈希望推翻贵族帝王政权。为了建立一个王权和封建统治的替代物,从自由工商业者中成长起来的第三等级代表人物和思想家们提出了“民族”(nation)的概念,推动社会运动,参照原有国家的疆域范围,以语言和宗教等等为民众的认同基础,努力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即建立在地理和人口范围方面以“民族”为单元的体现共和精神的新政治实体(国家),这就是18世纪首先兴起于西欧的“民族主义”运动(nationalism)[1]。3.西欧“民族”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具有哪些要素能够构成一个“民族”?欧洲的思想家们和政治领袖们在设想“民族”(nation)定义和它的地理和人口范围时,考虑到许多因素。英国研究民族主义的著名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对“民族主义”有系统论述。他认为在西欧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一个“市民的‘民族’模式”(acivicmodelofthenation),它包括了四个要素:首先是空间或领土的概念,即一个“nation”(民族)必须具有明确的地理边界;第二个因素即“民族”是“具有单一的政治意愿的法律与制度的共同体”(acommunityoflawsandofinstitutionswithasinglepoliticalwill);第三个因素是共同体成员具有完全平等的“公民权”,在公共事务和法律权利、政治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等方面具有同样的“公民权”(citizenship);第四个因素是“民族”必须具有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和公民的意识形态(civilideology)。因此,(1)历史形成的领土;(2)法律和政治共同体;(3)成员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4)共同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这四条就是确定西方模式“民族”(nation)标准的组成部分(Smith,1991:11)(4.构建“民族”的目的:建立民族国家(nation-state)欧洲一些思想家和他们的追随者提出“民族”这一概念,并对“民族”的地理范围和人口边界进行构想,宣扬“民族”意识和推动社会上的“民族主义”运动。他们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利用这类新政治实体的创建,努力摆脱原有的传统封建统治制度,打破旧的社会体系,在新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理念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民族国家”和新型的社会体系。两位学者曾精辟地总结了“民族主义”运动的最终政治目的。“民族主义认为人类自然地分成不同的民族,这些不同的民族是而且必须是政治组织的严格单位。……除非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国家,享有独立存在的地位,否则人类不会获得任何美好的处境。”“各民族是由上帝所安排的相互分离的自然实体,因此最佳的政治安排的获得是当每一个民族形成了独立的国家的时候。”(凯杜里,2002:7—8,52)“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元应当是一致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它在要求族裔的(ethnic)疆界不得跨越政治的疆界。”[2](盖尔纳,2002:1—2)“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运动首先出现在西欧,提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理念,并借助新兴的资产阶级、受启蒙主义思想熏陶的青年知识分子和传统部族领袖等社会力量,在各种政治势力角逐过程中根据各自对“民族”的认识与构建,建立了一批以“民族”为单元的“民族国家”。当时各“民族国家”内部包含的群体中也必然存在各种差异(血缘、语言/方言、历史归属),但在“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过程中各群体都接受了新的“民族”概念、建立了对新“民族”的共同认同意识。在如何确定“民族”边界的划定方法、理解边界内外群体差异的性质、认识边界与历史沿革之间的矛盾时,人们也会出现歧义:为什么一个部落、一个地域应当属于这个“民族”而不是另一个“民族”?一个“民族”的边界怎样划分才最合理、最有合法性?毫无疑问,最后被多数人接受的新的“民族”概念及内涵必然带有“想象”和“构建”的因素,这与安德森描述的殖民地统治过程中产生的“想象的共同体”具有类似的特征(安德森,1999)。5.西欧的“民族国家”在这一历史时期通过民族主义运动推翻封建王权而形成的主权政治单元,就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而“民族国家”一旦成为现实的政治实体,它就会迅速巩固自己的政治基础和合法性,并在与其他国家的共同约定中被公认接受为新《国际法》的主权单元。政治学家一般将1864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视为“民族国家”的开始。新兴“民族国家”这一政权模式在几个重要的西欧国家获得成功后,迅速地刺激了本国制造业、商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这几个首先建立新型政治体制的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军队迅速强大起来,成为欧洲国际舞台上的主宰,恃强凌弱,以拿破仑为首的法国就是一个典型。在这种态势下,邻近各国虽然国内资本主义生产要素尚未发达起来,启蒙运动对这些国家的精英与民众的影响也有限,但是这些国家为了与西欧各国相抗衡,不得不对本国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在此之后,随着西欧各国经济势力和殖民主义侵略向其他地区的扩展,其他地区的王国、土邦和部族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国家形式。6.“民族”的第二种模式:其他地区的被动效仿一旦出现了以新兴“民族国家”为主导的现代国际秩序和政治格局,此后在其他地区重新塑建的政治实体,在其影响下其国家形式大多是仿照西欧理念的“民族国家”,即在原有政治实体疆域范围内,把各种不同的群体整合成一个现代的“民族”,在各群体中建立共同的政治认同和文化历史认同,并使各群体的所有成员都认同和忠诚于这个新的“民族”(nation)。受西欧国家冲击的东欧各国是这样做的,由欧洲白人移民建立的新国家(如美国)是这样做的,殖民地独立后新建的国家(如印度)也是这样做的。史密斯认为在亚洲和东欧地区还存在另一个“族群的‘民族’模式”(anethnicmodelofthenation)。这个模式的特点为:(1)对血统和谱系的重视超过基于领土的认同;(2)在情感上有强大感召力和动员效果(popularmobilization);(3)对本土文化传统(语言、价值观、习俗和传统)的重视超过法律(Smith,1991:11)。这第二个“民族”(nation)模式,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政治启蒙思想尚未发展起来的东欧和亚洲各国面对西欧已经发展和建立的国家形式的政治反应。它们在与西欧各新建的“民族国家”交往时,意识到这是一种新兴的、在国际竞争中强大有力并必须遵从的国家形式,因此在本国思想家和新兴政治集团的影响下,东欧和部分亚洲国家也开始了相应的“民族构建”过程。但由于这些国家缺乏现代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它们的“民族”模式只是对西欧政治形式的模仿。在时间序列上,第二个模式是后发和被动出现的,是对第一个模式的反弹和回应。7.沙皇俄国的“民族构建”沙皇帝国是一个带有封建传统、既有专制皇权又有贵族势力的大帝国。如果从罗曼诺夫王朝建立的1613年算起,这个皇朝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它在这两百多年里通过侵略战争使领土扩大了几十倍,俄国很多地区是由被征服的各部族组成的,各部族的首脑仍然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沙皇俄国统治下的各群体大多仍应属于传统封建部族(tribes)的范畴,还没有接受现代“民族”(nation)的政治意识和组织形式。自彼得大帝开始,沙皇俄国积极学习西欧,为了应付西欧向东方的势力扩展,也为了使自己加快现代化的步伐从而加入瓜分世界的游戏,沙皇俄国也在努力把自己的辖区转变成一个现代的行政管理体系,在俄国管辖各地组建行省,把各族人口传统聚居地划归由不同的行省来分别管理,努力削弱下辖各部落的独立政治意识,努力建立“俄罗斯民族—国家”,即开始了俄国的“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进程。换言之,也就是试图把传统封建帝国转变为西欧式“民族国家”,努力把原来传统的部落辖区转变为帝国行省,力图构建一个“Russiannation”。当我们比较1840年、1900年沙皇俄国的行政区划图和苏联时期的行政区划图时,可以看到在今天乌克兰的这块土地上,沙皇俄国时期设有9个行省,今天白俄罗斯这块土地上,沙皇俄国时期设有5个行省,尽管行省的边界线不完全重合,但大致的地理范围是清楚的。现在俄罗斯联邦的欧洲部分有13个
本文标题:马戎: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症结与出路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2776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