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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煤矿文件中***矿字〔2012〕011号关于加强学习培训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培训学习效果,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安全管理瓶颈,提高煤矿一线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技能,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落实。一、涉及学习对象煤矿生产及相关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班组长二、学习内容及方法:1、内容:煤矿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应知应会2、方法:各科室、工区组织人员全面按专业学习,主要方法采取班前会、业余时间认真抄写,记忆和总结。三、具体学习要求:1、学习与工作统筹进行,采取自我计划形式,不得互为影响。2、要求抄写记录本或备忘本专用,以备检查。23、要求必须由本人亲笔,学习不得敷衍应付。4、规定学习数量每日至少3条,月累计不少于100条。四、考核办法:1、每月月底26号前,各科室、工区向安监科上报各专业岗位每日学习内容,由安监科牵头,人事科、企管科、行政办公室相关部门参加,不定时对学习效果进行检查、考试。2、学习检查结果分三档:A档:合格B档:基本合格C档:不合格3、被检查考试人员,一次不合格的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不合格的罚款50元,三次不合格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不服从管理的按照公司制度可加重处罚。五、制度保障1、各科室、工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组织学习内容,视学习结果给予管理人员奖惩。2、安监科负责培训学习的监督及考核,每月至少联合组织三次随机抽检,并填写抽检意见。检查结果的处理通过会议决定后,以文件通报形式考核落实。3、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除对其基本考核实施外,仍继续采取其它处罚。(1)有代笔、托人现象,并罚款200元。(2)有主观不执行,不配合者罚款300,严重者予以开3除处分。(3)监督和检查认定人员有包庇和敷衍现象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5、学习活动中涉及到人事科、企管科、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和参与制造强有力的学习氛围,为此项活动得到实效做强力保障。六、此实施方案从二0一二年四月份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高家庄煤矿所有。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主题词:培训学习方案主送:公司领导安监科人事科企管科印发:各科室、工区
本文标题:煤矿关于加强学习培训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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