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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要点1.总则1.1为促进汽车城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其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并为城市规划设计及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特编制《北京汽车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2本文本适用于汽车城规划用地范围内各类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1.3本文本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1.4汽车城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文本和分图则的规定和要求。1.5文本涉及的规划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1.6本规划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由顺义区规划局负责实施执行。1.7规划背景(1)“一个基地、三个板块”——以顺义为中心的生产基地,包括北京现代汽车、北京吉普、北京福田商用车三大板块。(2)汽车城规划迫在眉睫——北京现代下线、北京吉普帕杰罗搬迁、(3)随着整车制造厂的加速发展,相关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急于入驻。1.8汽车城建设纲领北京现代汽车公司:一期目标:2003年形成年产5万辆轿车和5万台发动机的生产能力。中期目标:2005年形成年产30万辆轿车、30万台发动机、10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能力,同时建立20家左右零部件合资企业;远期目标2010年形成年产50万辆轿车、45万辆发动机、20万台变速箱的生产能力。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近期目标:2008年形成年产8万辆的生产能力;中、远期目标:2010年形成年产15~30万辆的能力。1.9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137-90)(4)《顺义区中心(顺义镇)总体规划(1998~2010)》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5)《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6)《听取北京市关于汽车工业调整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国务院文件(国阅[2002]23号)(7)《关于振兴北京现代制造业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2003]3号)(8)顺义区地形图(1:1000)顺义规划局(9)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和相关部门提供的其他资料。(10)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现代汽车城规划选址的复函》(1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现代汽车生产基地控规问题讨论会议纪要》1.10规划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产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生态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节约用地原则;优化发展环境原则。1.11规划范围规划在顺通公路以西,杜各庄村以南,六环路以东,区中心南环路以北作为汽车城范围,总用地面积为625.20公顷(通称6.3平方公里)。1.12规划目标把汽车城建成“产业高科技、经济高效益、管理高水平、布局合理化、设施现代化、环境园林化”具有时代气息的中国北方地区汽车城之一。1.13规划期限2002年—2010年2.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2.1依照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结合该地区用地功能布局,将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6大类,5中类,7小类。(1)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有商业用地、旅馆业用地、图书展览用地;(2)工业用地:规划有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3)仓储用地:普通仓储用地、堆场用地;(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用地、该控规片道路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水源厂用地;(6)绿化用地:公园、街头绿地。2.2结合汽车城用地功能布局道路网结构及开发建设用地的完整性等因素,按控规片区、地块两级控制模式规划地块。为便于规划指标控制,加强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编号序号采用A-01系列,A表示功能片区,01表示地块序号;地块编码序号的顺序为:从左而右,从上而下。本规划划分为:6个功能片区,72个地块。2.3规划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做变更时,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以及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其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要求。2.4以街坊为单位成片开发时,街坊内各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2.5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2.6规划范围内建筑密度控制:工业用地35—38%;公共设施用地30%。2.7公共设施用地为适应较大开发强度开发的需要,容积率控制在1.2—1.8,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控制在0.7—0.8。2.8本区建筑高度需满足机场侧向限高要求。公共设施用地建筑高度参考机场公建设施用地限高,控制在45米以下,局部景观节点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其余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2.9建筑后退红线距离一般规定如下:沿主干道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0米;次干道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的支路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5米;相邻地块之间后退红线两侧各5米。2.10建筑的间距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2.11建筑的形式和色彩应结合不同地段的使用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综合设计,需参照规划分图图则的相关规定。2.12各地块、基地内的配套实施项目、数量、位置等要求应符合分图图则的相关规定,如有调整需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3.道路系统及交通系统规划3.1各街坊、地块周边道路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3.2合理布置规划路网,划分道路等级,确定道路红线宽度。一级:主干道,红线宽50~60米。由汽车城外围的西环路、南环路和顺通路以及汽车城内部的双河路和顺西南路组成。二级:次干道,红线宽30~40米,由各功能区内主要道路组成。三级:支路,红线宽20米,由各功能区内次要道路。3.3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3.4规划区道路总长30.10公里,道路面积81.02公顷,道路网密度476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12.8%。3.5根据顺义区总体规划在汽车城主干道双河路和顺西南路上设置公共汽车线路,并在两条道路交叉口北侧靠近管理中心区设一公交站点。3.6规划区内在公共管理区设一社会停车场,在各地块内必须配建的停车车位,配建车位数按用地性质和建筑面积的不同而变化。3.7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需进行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需作相应变动。3.8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3.9地块机动车道与外围道路相交的出入口位置的控制即:地块禁止开设出入口路段和允许开设出入口位置。本次规划规定在主干道上开口距交叉口应大于70米;在次干道上开口距交叉口应大于40-50米;在支路上开口距交叉口应大于30-40米。3.10区内道路交叉口根据道路相交等级,采用立交、灯控、让路等交通管理方式。3.11汽车城主要人流路线为西环路北段和双河路一线。次要人流路线为沿顺西南路一线。3.12汽车城主要物流路线为沿顺通路、双河路和顺西南路一线联系三个主要的生产厂区。次要物流路线是围绕汽车城零部件组团和仓储组团的环线,在两端分别与主要物流路线相接。3.13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汽车城基地的现状地形,防洪防涝、地块排水以及工程管线的布置要求。3.14京承铁路从汽车城用地中部穿过,京承铁路主要承担北京至东北方向的长途客货运输,顺义车站目前每天有55对客货列车通过,是京承线上的三等车站,货物年吞吐量约150万吨左右。汽车城规划根据货运未来发展需要在仓储区预留一铁路货场用地。4.绿地系统规划4.1汽车城形成由绿化核心区,绿化带和小块绿地构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4.2绿化核心区指第一个层次规划“面”,规划中在沿双河路一侧,公建中心对面设一集中的公共绿地,主要以园林景观、观赏游憩为主题,为工业区内部的员工和外来人员提供游憩活动场地。4.3绿化带指第二个层次规划“线”,沿汽车城主干道和部分次干道两侧设置宽20~30米的绿化带,形成贯穿整个园区的绿色纽带,内部可以设一些花坛、座椅、小品等设施,可供行人休闲之用。4.4小块绿地指第三个层次规划“点”,主要指汽车城各厂区内部公共绿地的建设,可以美化厂区环境,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游玩休闲的场所。各地块绿地率不应低于30%,使其真正成为园林化的工业园区。4.5各地块在满足规划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面积,增强绿化效果。4.6各地块开发建设时,其规划及建筑布局应尽可能对该地区现有的树木、水面等自然景观因素进行有机的结合,以反映亲切、和谐的城市肌理,保证该地区拥有自然、良好的生态环境。4.7规划区内所有道路均应按规划的道路断面配置行道树和绿化隔离设施。5.空间环境设计5.1规划中控制一个主要景观节点和六个次要景观节点,主要景观轴线和次要景观轴线,以及主要景观界面和面状景观区。5.2主要景观节点:在汽车城双河路和顺西南路交叉处西侧,依托公建区独具特色的建筑群和公共开放空间以及中心绿地形成本区的主要景观节点。5.3次要景观节点:在汽车城六个主要入口,规划六个次要景观节点,通过对入口小的公共空间和大门的标志性构筑物的处理,使进入汽车城的人员体会到工业区的地域和产业特点,形成强烈的企业意识。5.4主要景观轴:汽车城沿两条主干道(顺西南路和双河路)各规划一条主要景观轴,其中沿双河路的一条延伸至南环路公建带,沿次干道形成一条次要景观轴。5.5主要景观界面:本区主要景观界面为沿双河路两侧和南环路东侧的沿街界面,这两条街面上的建筑和外部环境在规划中要重点给与控制。5.6面状景观区:是指公建带和中心绿地,为功能、景观中心。规划中要别注意本区的建筑、绿化,小品以及城市空间的设计,使其成为反映本区特色,吸引人的亮点地区。5.7轮廓线:整个汽车城形成沿西侧和中部的公共设施带高,工业仓储用地相对较低的空间轮廓。其中最高建筑为汽车城双河路西侧入口,西环路入口以及双河路与顺西南路的交叉口处建筑,三个高点有景观周线相联结。在空间构图以及多视角轮廓线的形成上均可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5.8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对汽车城的可识别性以及人们对场所领域的认同感有重要的作用。汽车城的标志性建筑主要是位于主要和次要景观结点上的公共设施建筑和工厂办公大楼。5.9街道景观:道路通过断面形式、绿化种植以及周边地块建筑围合等条件的不同变化形成不同风格、个性的道路景观。道路侧景要求道路两侧的建筑界面有一定的呼应,在特征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提示,同时道路空间的封闭与渗透形成空间序列节奏,通过绿化掩映和广告标识的点缀塑造丰富的街道景观。5.10建筑的形式与色彩应结合不同地块的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综合设计,一般说来本区建筑的色彩应相互协调,在统一之中求变化,公共建筑力求色彩丰富,工业建筑色彩应以浅色为主。6.市政工程规划6.1给水工程规划(2)水源汽车城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36225.0m3,规划区供水水源为顺义区第一、第二水厂;其最高日供水能力为80000m3,顺义区现用水量约为35000m3(包括北京现代及北京轻汽用水),因此市政供水能力可满足规划最高日用水量的要求,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为0.3MPa。(3)给水管网在规划区的北侧顺平路有一条DN400市政给水管、在东侧顺通路有一条DN300市政预留给水管可供汽车城用水。规划区采用环状给水管网,在双河路、顺西南路、西环路等主干道上设管径为DN400主给水管;在次道路上敷设给水管管径为DN200~DN300。汽车城生产、生活、消防用水均由规划区内的环状给水管供给。目前,市政供水管可满足规划区近期用水量要求,远期需增加市政供水管数量。给水管道布置详见《给水
本文标题:北京汽车城详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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