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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龙岩市妇幼保健院王烨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在孕产妇健康管理中的主要任务孕前、孕早期、孕中期与产后保健基本服务和及早发现有健康问题的孕产妇。孕晚期健康管理中主要任务是督促孕产妇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指导孕产妇进行自我监护及并发症的防治指导健康教育。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需要建立以下制度社区孕产妇健康档案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孕产妇健康管理转诊制度社区孕产妇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孕产妇的健康档案孕产妇的基本情况产前检查及指导记录表产后访视记录表产后42天检查记录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转诊制度目的:发挥三级保健网的作用,使有限的人力资源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合并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孕产妇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是孕产妇保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但能够反映出当前的孕产妇健康水平,而且也为指导、改进孕产妇保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由于孕产妇保健服务涉及到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各有关机构,因此信息收集、报告必须有严密的管理工作制度才能保证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孕产妇健康信息收集掌握孕情:日常产检途径计生部门村级机构乡村医生目的:1、掌握本辖区孕产妇人数;2、提高产前检查率和住院分娩率;3、及时发现高危孕情。要点:1、与计生部门协调好关系,每月抄录新发现孕情;2、充分发挥乡村医生作用;3、注意孕情核查和产检质控。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孕产妇保健服务登记本建议此登记本按照孕产期来分页,登记时填写在相应的月份中,便于跟踪、随访工作。填写基本信息、孕前保健服务、转院和随访、产后家庭访视以及产后42天健康体检等都必须及时登记在相关项目栏内。该登记本的健康管理指导作用:可以通过翻阅登记本了解孕产妇的各个时期健康管理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孕产妇未能按时接受产前保健服务、转院未及时落实或未接受产后访视、42天体检都可以及时联系并督促落实。三、服务流程三、服务流程三、服务流程四、服务内容--孕早期孕早期保健服务重点:及时发现孕妇,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早期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即外卡,以下简称“孕管卡”)、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四、服务内容--孕早期(一)孕早期健康管理1、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四、服务内容--孕早期2、孕早期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四、服务内容--孕早期3、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四、服务内容--孕早期4、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四、服务内容--孕中期孕中期(孕13-27+6周)服务重点: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发现高危孕妇及时管理,并转诊有条件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动员产前筛查、诊断。四、服务内容--孕中期(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四、服务内容--孕中期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四、服务内容--孕晚期孕晚期(孕28周后)服务重点:加强胎儿宫内监测;所有孕妇应在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所有高危孕妇应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四、服务内容--孕晚期孕晚期健康管理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四、服务内容--孕晚期(三)孕晚期健康管理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四、服务内容--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四、服务内容--产后访视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四、服务内容--产后访视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四、服务内容--产后42天检查产后42天健康检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五、服务要求(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二)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三)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五、服务要求(四)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五)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检查或随访记录上,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六)积极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六、表卡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记录单六、表卡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记录单六、表卡填写--第一次随访记录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六、表卡填写--第一次随访记录填表说明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9.个人史:可以多选。10.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11.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1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六、表卡填写--第一次随访记录填表说明13.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14.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15.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16.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17.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六、表卡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记录单六、表卡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记录单六、表卡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记录填写说明填表说明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六、表卡填写产后访视随访记录表六、表卡填写产后访视随访记录表六、表卡填写产后访视随访记录填表说明填表说明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名。六、表卡填写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六、表卡填写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六、表卡填写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填报说明填表说明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5.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正常,则结案。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7.随访医生签名:检查完毕,核查无误后检查医生签名。六、表卡填写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填报说明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12.第4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记录七、考核指标以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孕产妇健康管理人数为基础,校正县(区)填报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数量。七、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数据的依据与数据来源全县(区)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年报中有关数据,以辖区活产数为基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记录,进行随机抽查。七、考核指标(一)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二)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三)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七、考核指标核查的方法:可随机抽查《村级出生季报》,根据季报名单来抽调某孕妇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及《孕产妇健康档案》,还可随机抽查《孕产妇管理服务登记本》,根据孕妇名单抽调某孕妇的信息档案等,对服务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或电话抽查,以抽查的合格率来测算该地区的指标完成情况。
本文标题: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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