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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企业某某某工业厂规章制度1、目的为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环境,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2、范围某某市某某某工业厂全体员工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3、主要制定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3《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3.4《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3.5《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3.6《某某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3.7《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4、权责4.1本企业任何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之行为,工厂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2总经理和中方厂长拥有处罚决定权。4.3本企业任何员工均有监督本规章制度实施并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利和义务。4.4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4.5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某上市企业某某某工业厂。5、员工聘用制度5.1员工招聘5.1.1员工招聘由工厂统一进行。5.1.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招用已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擅自离职的劳务工;不招用从本厂辞职未满1年的员工。5.1.3凡应聘之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5.1.3.1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1.3.2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5.1.3.3接受文化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的测试。5.1.3.4如实填写《招聘员工申请表》。5.1.3.5愿意严格遵守本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5.2员工试用期5.2.1新招的员工由工厂统一进行入厂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5.2.2员工自进厂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5.2.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接受厂方的综合考核(5S、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等),具体参照《新员工评估标准》,不合格者(即60分以下者)不再继续录用,各方面表现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6.1工厂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厂正式上班时间,因生产的需要,工厂有权对工作日进行了合法的调整,具体参照工厂的年历表。6.2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白班时间为上午7:50~12:00(含中间休息10分钟),下午13:00~17:10(含中间休息10分钟);夜班时间为20:10~05:10(含中间休息时间),因生产的需要,工厂有权增加其它班次,具体参照《上班时间作息表》。6.3因生产的需要,工厂有权在劳动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安排加班,因生产繁忙等原因临时加班,员工应服从工厂的安排,工厂按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报酬。6.4法定节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共11天,包括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春节3天、国庆节3天。法定节假日如恰逢休息日,应顺延补假。如国家颁布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6.4“三·八”妇女节为部分人节假日,女员工依法放假半天;如恰逢休息日,则不顺延。6.5婚假6.5.1婚假为有薪假。6.5.2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五天(不含星期六、日及其它休息日)。婚假在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必须遵守先婚假后产假的原则。(即在取得结婚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休婚假,超过三个月不再准许休婚假)6.5.3员工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工作地,可依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具体参照《路程假一览表》。路程假以本厂员工户籍所在地为参考依据。6.5.4婚假结束后,员工本人须出具《结婚证》原件,否则以事假论处。6.6丧假6.6.1丧假为有薪假。6.6.2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6.7路程假参见《路程假一览表》。6.8产假6.8.1产假为有薪假,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产假。(均含双休日)6.8.2产假前,员工本人须出具《准生证》原件,否则按照第6.11.1条的规定处理。6.8.3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均含休息日)。6.8.4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女员工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经当地医务部门的证明,准予休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经当地医务部门的证明,准予休假42天。产假前,员工本人须出具《准生证》原件,否则按照事假的规定处理。6.9哺乳假6.9.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期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6.9.2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6.10病假6.10.1公司员工一年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6.10.2员工病假须出示当地正规医疗部门开具的证明。6.11员工如有重要或紧急的事情,准予请事假。6.12员工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逐级亲自报领班、部门主任、课长批准。领班人员请假,提出书面申请并并逐级亲自报部门主任、课长批准,请假三天(不含三天)以上者须报经理批准。主任人员请假,提出书面申请并亲自报部门课长批准,三天(不含三天)以上者须报经理或总经理批准。课长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亲自报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事假在完成上述手续后方能生效。临时有急事不能来厂时,须请他人代请假或电话请假。6.13带薪年休假6.1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十年者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5天,具体参照休假天数通知。如国家颁布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6.13.2带薪年休假当年有效,不累计到下一年。员工当年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带薪年休假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标准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6.13.3使用带薪年休假时,一次最长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经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休带薪年休假时不给予路程假。带薪年假以半天或天为单位计算(即每次休假至少半天)。6.13.4员工休带薪年休假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由课长批准。各部门主管在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计划安排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工作忙时,部门主管可以不批假。6.13.5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休有薪假,有薪假从每年4月1日起开始计算。7、工资福利7.1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厂的工资及加班费计算按某某市劳动部门每年公布的最低标准执行。7.2公司员工的月收入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技能奖、福利费(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劳动保护费(无尘补贴、印刷补贴等)。7.3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7.4若遇停水、停电、待料等厂方原因而无法开工生产的,工厂仍发给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工资)。除非通知放假,仍需到工厂上班,由工厂安排培训等活动,擅自不到厂上班者,按旷工论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班处理。7.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90%;满8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100%。7.6员工医疗期在一处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连续工龄长短发给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40%;满1年不满3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50%;满3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7.7病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7.8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和相关补助照发。7.9员工事假期间没有工资和其它相关补助。7.10员工旷工,扣除旷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和其它相关补助。7.11发薪时间:工厂每月12日前支付上月工资。8、社保及福利制度8.1新员工自进厂之日起,工厂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住院医疗保险。9、安全管理制度9.1安全防火制度9.1.1厂区内材料库、车间、出货室、发电机房、冷气机房、废品库等处严禁烟火;吸烟的员工休息时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吸烟,吸烟后烟蒂必须置于烟灰缸内,禁止乱扔,其它地方一律严禁吸烟。吸烟管理参见《吸烟管理规定》。9.1.2消防管理参见《消防管理规定》。9.1.3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电器设备,注意其工作状况,防止电气设备短路或超负荷工作。9.1.4不准擅自动火,电焊、氧炔切割等动火作业要履行报批手续,经工厂安全主任批准后方可施工,并设置动火监护人。动火管理参见《动火管理规定》。9.1.5工厂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每年组织消防演习一次。9.1.6限制柴油发电机储油柜的油量及设立专职负责人。9.1.7制定正己烷、酒精等危险品定点、定人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参见《危险品管理规定》。9.1.8下班时车间领班、干部分别检查所属班组、部门的机器电源是否确已断开。9.1.9保安人员锁门前要检查会议室、休息室有无安全隐患。9.2安全保卫制度9.2.1工厂保安人员对工厂的安全负有保卫的职责。9.2.2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任何人员严禁将工厂的物品带出厂外。9.2.3全体员工、外来人员进入或离厂时必须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本厂员工携带包裹出厂时应主动出示给保安人员检查。9.2.4工厂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内纠正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管理。9.2.5保安人员管理参见《保安人员管理规定》。9.3其它安全管理制度9.3.1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参见《作业场所安全规范》和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10、违规违纪处罚条例及标准10.1违纪按轻重分为:注意、警告、严重警告、辞退四种。违纪一次根据轻重处以不同的罚款,违纪罚款从工资中扣除,具体参照《处罚标准》。10.2全体员工出入厂内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出入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实际情况处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参照《员工出入管理规定》。10.3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者按相关规定扣减工资。迟到15分钟以内处书面注意一次并扣5元;迟到15分钟以上处警告一次并扣10元;迟到1小时以上处严重警告一次并扣20元;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详见10.18条)。因故需补卡时,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因公例外),违者处书面注意一次。每次补卡扣5元。代打卡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工厂有权解除委托者及代打卡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10.4上班铃响时,应到达工作岗位,并迅速做好作业准备,违者处以书面注意一次。10.5每位员工都必须按自己所在部门的要求着装整齐、佩戴厂证,违者处以书面注意一次。10.6无尘室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或将工作鞋当拖鞋穿。出入厂换鞋时,室外穿的鞋禁踩换鞋用踏板,违者处书面注意一次。10.7生产现场作业员上班时间应戴帽,且头发必须全部束于帽子内;上装着工衣,纽扣必须扣好;禁穿裙子、短裤、拖鞋、高跟鞋。违者处书面注意一次(孕妇除外)。10.8来厂上班,禁止化妆,作业人员不得戴戒指或留有1毫米以上的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必要时除外),违者处书面注意一次。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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