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关于推进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推进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村级治理机制改革,构建“四位一体”(村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模式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促进发展相结合,以健全村级自治组织为基础,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为平台,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促进村务工作开展和村级经济发展为目的,明确村级各自治组织的工作职责,改进民主决策、管理、监督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工作目标整合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党风督查员等资源和力量,逐步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机构、村民议事会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常设议事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2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四位一体”村级自治组织体系,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行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各组织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三、组织体系改革后的村级组织,每个村有四套并存的机构。1.村党组织。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职责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执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原则上设3至5人,其中书记1名。2.村民议事会。村民议事会是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常设议事机构,其职责职权是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委托,行使村级自治事务议事权、决策权,讨论决定村级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的监督。村民议事会成员按每个村民小组至少确定1名推选产生,原则上不少于15人。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3.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级自治事务的执行机构。其职责职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设3至5人,其中主任1名。34.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乡镇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其职责职权是负责对村级重大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四、运行机制1.民主选举机制。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村民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从本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进行。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吸收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等为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2.民主议事机制。村民议事会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行使村级事务的议事权、决策权。凡涉及村级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公益事业建设事项以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其他4事项,应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向村民公示,交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议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3.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细化公开范围,强化事前、事后全过程监督,突出决策执行监督,健全纠错机制,完善村级自治事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自治事务质询制度、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成员述职评议制度、村民议事会成员罢免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会议制度。强化村务公开和村组财务开支监督制度,建立重大资金开支预审制度、公共服务项目群众评价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五、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2012年3月-5月)。开展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专题调研。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搞好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2.组织实施(2012年5月-6月)。县委确定10个经济活跃村、城郊村、城中村以及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较差的行政村进行试点,由县级领导分别联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民政局、县经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指导。3.总结提升(2012年7月-12月)。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体系,探索建立工作情况评估机制和信息交流机5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各乡镇要选择10%的行政村进行试点,在2012年12月底完成。4.深化推广(2013年-2014年底)。继续探索试点,注重深化拓展,分年确定目标,其中2013年完成50%的行政村的试点工作,2014年实现全覆盖。六、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推进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具体抓,县纪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经管局等部门配合。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强化业务培训,重点增强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村级各组织的管理水平。2.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构建“四位一体”村级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3.提供经费保障。要为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定10个试点村由县财政按村平1万元标准安排试点经费,直接拨付到村。县直包村职能部门要积极从其他渠道给予支持。乡镇确定的试点村由乡镇财政负责解决试点经费,可在村级运转保障经费中列支。4.加强工作督查。要定期研究、调度村级组织管理改革工作,试点乡镇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时研究问题,加强具6体指导,总结推介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附件:1.**县“四位一体”村级组织管理模式示意图7附件1:**县“四位一体”村级组织管理模式示意图“四位一体”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村党组织工作职能: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职责职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执行。组织设置:村党支部成员原则上设3至5人,其中书记1名。选举程序: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小组议事会召集人,从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和补选,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从本小组议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选举、罢免和补选结果,应向全体村民公告。议事内容: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村级日常自治事务;村组建设规划、宅基地的规划;生育证发放对象、低保户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物款的分配、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村民议事会工作职能:村民议事会是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常设议事机构,其职责职权是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委托,行使村级自治事务议事权、决策权,讨论决定村级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的监督。组织设置:村民议事会成员按每个村民小组至少确定1名推选产生,原则上不少于15人。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能: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级自治事务的执行机构。其职责职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行。组织设置:村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设3至5人,其中主任1名。选举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能兼任村民议事会成员职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罢免和补选结果应向全体村民公告。监督内容: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召开的关系本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会议,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事项按月进行审查。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能: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乡镇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组织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8
本文标题:关于推进村级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3179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