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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德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潍坊锦程初级中学二〇一三年九月2潍坊锦程初中师德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师德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师德考评,更好地引导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社会尊重,进一步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弘扬高尚的师德精神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师德考评方案以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为基础,充分发挥师德考评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二、基本原则1、民主性原则。师德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2、导向性原则。师德考核工作坚持考核、建设、整改相结合,重在建设,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3、实效性原则。师德考核工作坚持激励先进、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三、考核范围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四、考核依据:师德考核的基本依据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认真做好值勤和护导工作,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4.全面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五、考核内容(100分)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10分):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全员育人导师制落实情况、参与学校组织的师德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及案例警示、对校园文化内涵熟知程度。能(10分):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包括举行公开课、家长开放课,参加技能大赛,参与学术交流、科研,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学科指导与特长辅导。勤(30分):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包括工作量5、出勤5、承担事务性工作4、教学常规5、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1。绩(40分):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学生教育、学业成绩、班级考核成绩等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廉(5分):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象。包括学校内表现和与家长、学生交往表现。学(5分):是指政治学习和继续教育学习质量和态度,不参加学习的不予以评优。包括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的参与情况及效果。六、考核办法师德考评采取他评和自评相结合、量化赋分与评议等级赋分的方式进行。以客观的教育实绩定量定性,以具有代表性的评议客观评价,以自检自测引导教师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内省,不断优化自身的行为,不断完善自身的师德修养,使自己的职业道德境界由低到高逐步提升。(一)民主评议(15分)41、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我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处室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产生)组成。2、民主评议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评议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内容。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值的10%、家长评议占10%、教师评议占30%、考核组评议占50%。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教学人员量化考核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民主测评部分由教师评议和考核组评议两部分组成,分别占40%、60%。(二)工作业绩(85分)包括业务素质、日常表现、工作效益、学习效果等四方面。1.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10分)专业称号:(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成果奖等)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优质课、研究课、公开课、观摩课等按上述标准折半分记;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评选获奖论文按区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记分;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每项计0.5分;二、三等奖降一级计分;非评选的论文或其他教学成果降一等次计分;承担课题研究人员同获奖论文。不分奖次的优秀奖如无特殊说明按二等奖计分。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以上奖励只记录当学期由学校逐层推荐上报参加评选获奖项目,其他项目不在此范围。2.日常表现(30分)1)工作量(10分):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试行)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科均设标准工作量,达到此工作量的记10分(满分),超过或不足的按实际任科量所占标准工作量的比例记分。①在设定标准工作量的基础上,按照课时数计算教师工作量。各科的标准工作量为:科目班数科目班数语文2地理45数学2生物4英语2体育6物理3(初三)/4(初二)音乐10化学3美术10政治4微机10历史4其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②各学科系数为: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政治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心理等系数1.151.11.051③毕业班教师的工作量得分一般为非毕业班相应科目标准工作量的1.10倍。④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工作量由本单位评议占40%,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占60%,汇总得分。兼课者所兼学科工作量达到同学科工作量1/2,其个人工作量分数按标准工作量与评议各占50%计分(兼课部分超过或不足量的按实际任课情况的比例加减分)。⑤超过48岁的女教师、超过50岁的男教师,工作量适当照顾。有病不能上课或工作的教职工一律凭医院的病假证明到学校请假,经学校批准并填写请假条后休息治疗。2)出勤(4分):根据学校考勤制度计分。全勤者奖1分。3)事务性工作(6分):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以外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效果好,可计基础分1分。级部主任加4分,但必须起好承上启下的作用,协调好学校、年级、教师之间的各种关系,正确处理好本年级的常规事务及各部门交给年级的临时任务。科研与管理岗位加3分,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好课程、社团、家校等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引领、督促、评价和分析。班主任加3分,但必须上好班会,搞好班级及学生常规管理,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班级的临时性工作,搞好卫生大扫除。以上工作不合格的酌情加分。教研组长加1.5分,但必须如期举行教研活动,带头搞好教育科研。备课组长加1分,带领同级部教师搞好集体备课,及时检查教师备课、学生作业等。中层加5分。任课中层工作量达到同科教师工作量的1/3的按标准记分。任课超过1/3或不足1/3的酌情加分或减分。6其他承担相应工作的教师根据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加分。以上得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6分。4)教学常规(7分):以“教学常规检查细则”为依据,以级部自查、抽查、学校普查、抽查的结果为准,具体标准参照“教学常规检查细则”执行。5)教研活动(3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根据教务处检查和各学科组织的教研记录计分。每缺席1次教研活动扣0.5分。3、育人效果(40分)1)学业成绩(30分):①任课教师根据《教师教学成绩计算办法》确定成绩。②兼任其他工作者本人教学工作质量分数的50%与评议分数的50%的和作为个人工作质量分数。③考查科目教师如无考试成绩,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教师评议占40%,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占60%,汇总得分排定名次,分档计分。④教辅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的工作量由教师评议占40%,学校考评小组评议占60%,汇总得分排定名次,分档计分。2)学生德育(7分):基础分3分,班主任加1分;获市、区、校级优秀班级,班主任分别加3、2、1分,任课教师按任教班级班主任得分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量并减半计分。3)特长教育(3分):根据学校安排开展学生特长教育、社团活动得1分。辅导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大型竞赛获得奖励,按省级以上2分,市级1.5分,区级1分;如开展的社团及特长教育在学校展示工作中影响较大并获一等奖,按区级加分。获竞赛个人指导奖者按上述标准减半分记分;二、三等奖降一级计分;4)以上奖励如同一项目分获不同奖次,只记最高奖项,所有奖励只记本学期的,除教学成绩外均以证书或通报为准。4、学习培训(5分)在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中按时出勤、认真学习,最高可记7分,每缺勤一次扣0.5分;在学习中被评为优秀学员按省市区校级分别记3、2、1、0.5分,参加学习活动并获奖按省市区校级分别记2、1.5、1、0.5分;以上同一项目如获多项奖励,只记最高奖项。本项最高不超过10分。5、非教学人员无具体工作量计算(10分)、教学常规(7分)、教研活动(3分)、育人效果(40分)和学习培训(5分)得分,共计65分。根据学校7安排,按要求完成承担的学校后勤辅助工作,根据学校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记录、全体教师评议,该项成绩得分=65×评议满意度。(四)汇总公示根据学期师德考核内容得分情况,进行折算、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让每位教师对公示结果进行签名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五)考核落实被服务对象评议由工会负责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配合工会做好师德问卷的发放、回收以及统计工作;民主评议由工会负责组织,考核小组负责统计民主评议成绩;教师考评项目中,学校奖项、区级以上奖项、常规、成绩、出勤情况由教务处、办公室负责提供,岗位责任由办公室和政教处负责提供。七、师德考核结果产生(一)师德优秀教师的评选1、资格审查。对每学期组织的学生、家长师德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审核,满意度达85%及以上的教师有资格参与校师德优秀教师评选。2、确定人选。区教育局按照学生评议学校、家长评议学校、教育局评议学校的办学满意度结果,公布其分配的师德优秀教师指标后,学校按照分配的比例,分别由成绩高到低确定人选。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分为两个系列进行评选,经学校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非教学人员优秀人数占全部师德优秀人数的7.5%。(二)具备下列条件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1.在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中,勇挑重担,兢兢业业,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如班主任、教研组长、团队队长、中层以上干部等。2.善于学习,善于研究,在学科教学、学生管理或服务教学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如劳动模范、学校名师、首席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3.一切为了学生,舍小家为大家,克服自身困难,服从学校安排,出满勤、干满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4.为了学校无私奉献,经常加班加点,以校为家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考核中记为“不合格”等次。1.语言不文明,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3.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8尊心的;4.育人导师制中,由于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的;5.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的;6.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的;7.无教学方案上课,或备课不认真、不完成教学任务的;8.无故不上课,或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严重不负责任耽误学生学业的;9.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或将学生罚站、赶出教室思过的;10.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将有过错学生撵回家,擅自剥夺学生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11.公开排列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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