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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和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宁波远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各施工项目部。三、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自学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五、各项目部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六、对在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故责任者要给予严肃,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2七、各项目部接受地主政府有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实施“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部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二、项目部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三、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的措施。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从项目部到工区到班组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项目部、各工区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网络,设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做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编制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协助现场指挥人员,采取措施处理险情,做好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其他的劳动保护工作。五、在同一施工区域内有两家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或交叉施工3作业的,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工作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应注意的事项。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一、项目部每月由主要领导人或分管领导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本月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做出决定。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二、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可随时主持召开或委托项目项目副经理召开由全体成员参加或有关成员、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协调、处理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三、会议参加人员1、项目部、施工工区、部门主要负责人。2、必要时,可扩大至各班组负责人。四、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通报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防范4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4、总结、分析和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5、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6、项目部经理及安全科领导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五、安全生产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文字材料由建管处安全科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会议有关材料由建管处安全科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存档、保管。六、项目部至少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督促、检查本部门或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本单位、本工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就相关问题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审批稿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存档、保管。第三章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为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应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地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5一、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本单位内调换工种的人员、到工地实习的学生,不得少于项目部、班组两级的专门安全知识教育。二、担任项目部负责人要经省交通主管部门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三、为保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有计划地输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四、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前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和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五、各项目部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全教育对新工人、转岗员工根据班组的性质和岗位职责,对机具的安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进行应知应会教育,以老带新。六、项目施工班组中实行安全“三工”教育制度。七、“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三工”教育等安全教育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好相应的资料记录整理工作。八、安全领导小组在进行安全检查时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之一。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项目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施工工6区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一、项目部、施工工区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做到普遍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做到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同时进行。项目部必须做到每半个月一次全面检查,班组、工区每周至少一次检查。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进行整改,并在现场填发,该项目部(工区)第一责任人在通知书中整改专栏上签字后填发部门存档。三、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工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给检查单位。四、整改期限过后,检查单位对整改的事项进行复查,并填写记录单备案;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项目部有权动用该工区的安全保证金,帮助其完成整改工作,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经济或行政处罚。第五章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的使用制度一、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二、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三、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7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四、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五、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六、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七、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八、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九、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第六章安全作业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工区)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8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必须符合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三、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正在施工的高大结构应采用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并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段应设置安全通道,并悬挂警示标志。施工中,不得使用竹质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四、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时码头、水路航道、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五、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职工生活设施、膳食和饮用水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急救人员,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9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特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三相五线(TN—S专用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末级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制度。对施工现场外小于安全距离的输电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八、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九、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完整归档,并有专人管理。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涉及到职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各单位必须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鉴定防护用品的性能。一、结合宣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各项目部应发10分别适合于春夏季、秋冬季穿着的工作服给职工。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二、特种工作人员,必须发给专用工作服、鞋、帽等用品,还应配发统一样式的工作服以作它用。三、根据作业环境、岗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口罩、救生衣、下水衣、反光背心、帽等职工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现有损坏、影响安全的应予以及时更换。四、各单位对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正确使用的,属个人原因不爱惜而损坏、遗失的,予以批评教育外,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照价赔偿。对由此造成工伤事故和荣誉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防护用品的发放,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发放办法,并经使用人员签字,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每个职工。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保证,各单位应向国家认定的定点生产厂家、商店定制、采购,若因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问题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八章台帐管理制度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收集整理的过程中,有助于企业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11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本文标题: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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