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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企业所得税会计1、收入类的管理及风险控制•税法收入包括的内容: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⑤利息收入•⑥租金收入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对各项收入的后续管理,主要检查收入总额确认和计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投入产出的比率评估检查)•①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条件上的差异•——商业折扣上的差异•——分期收款销售上的差异•②接受捐赠收入•——会计一次性作利得,税法允许分5年•③视同销售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例•A企业是一家生产取暖器的企业,有职工200名,其中一线生产工人为180名,总部管理人员为20名,2015年1月,甲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取暖器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该取暖器的单位成本为1000元,单位计税价格为2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要求:做出A企业的账务处理。•④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属于其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和以后年度计提的折旧额可在税前扣除。•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应属于会计差错,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古迹、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确认当期收入。•案例•某企业2015年3月末资产盘点时,盘盈一台•设备,其重置完全成本100万元,七成新。•企业所得税率25%,盈余公积提取比例10%。⑤违约金收入——取得违约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企业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该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支付违约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它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⑥利息收入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在会计上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种类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的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的可供使用时起,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不征税收入后续支出的单独核算要求及税务风险•能列入不征税收入的一般都是专款专用,未按照要求对不征税收入的支出单独核算,会导致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而变成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和费用的相应所得税的后续管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税务机关历年的重点检查项目,企业应该对不征税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和费用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同时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根据企业核算的相关资料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扣除类的后续管理及风险管控•(!)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和基本原则•A、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B、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五险一金;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2%;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等。(1)不需发票可扣除的成本费用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在实际过程中,许多财税人员认为,要扣除,就得要有正式发票(税务机关监制或授权印制),没有正式发票的,则不能税前扣除。实际上有些税前扣除项目不需要正式发票,而只需要内部凭证,仅仅要求纳税人能够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而不是实际支付的适当凭据就可以税前扣除。A、工资、奖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201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34号)B、工会经费企业的工会经费上缴,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银行转账通知,该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C、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应凭合法的适当凭据从税前扣除。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根据列入职工福利费范围支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扣除的适当凭据,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类似的还有如以货币形式按标准发放职工的各项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救济费、安家费、葬费、抚恤费、探亲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需要提醒的是,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的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D、财产损失《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文件规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须报经税务机关备案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企业提供的资料主要有:(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二)资产盘点表;(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六)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由资产拥有的国资委出具的资产处置证明;其他企业资产所有者出具的资产处置证明的监控;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报备内、外部证据的监控。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E、支付违约金根据增值税规定中对价外费用的界定,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不是价外费用,也不属于征收流转税范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违约支出,不需要取得发票,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具体的依据应包括: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发票或收据。F、罚款支出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罚款不涉及具体纳税行为,因此无法取得正式的发票。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也不得扣除。G、利息支出企业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用利息清单作为费用依据。H、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的固定资产根据折旧计算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只要折旧原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与税法规定一致,允许税前扣除。(2)扣除项目标准的后续管理A、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据实扣除。B、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案例:某企业13年末会计税前利润85万元,当年发放工资60万元(经查10万元为不合理工薪),发生福利费支出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65万元。福利费扣除限额=50×14%=7拨缴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2%=1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2.5%=1.25应纳税所得额=85+10+(8-7)+(1.6-1)+(1.65-1.25)=97C、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两补充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商业保险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财产保险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D、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A、企业的各项借款利息支出B、关联企业利息费用扣除债权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5:1比例其他企业——2:1E、借款费用A、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B、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扣除。F、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资产成本外,准予扣除。G、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调增)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存货视同销售收入案例:某企业15年末会计税前利润160万元,当年发生招待费支出70万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收入5‰=6000×5‰=30发生额的60%=70×60%=42招待费扣除限额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60+(70-30)=200(!)在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会议费的税务处理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对会议费的入账问题,如果是离开公司到异地开会必须要把会议邀请函作为重要的法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如果是在公司所在地的酒店或宾馆或者在公司的会议室开会,则需要提供会议文件,会议材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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