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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XXXX〕32(文件)011年度目标评选先进奖项意见
-1-云发[2011]32号中共云阳镇委员会云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置二0一一年度各项工作奖励项目及处罚措施的意见为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竞相发展、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围绕“二二二”的工作思路,特从村级目标管理工作、驻镇单位服务镇域经济、企业工作、城建城管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信访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农村经济发展、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八个层面,明确全年的工作奖励项目及处罚措施,具体的实施意见如下:一、对村(居)委会的目标管理:(一)奖励:1.除云钢社区居委会单列考核奖励外,其他24个村(居)委会设置目标管理优秀奖6个,取2011年底目标考核总分前6-2-名,各颁发金牌1块,奖励各村现金1万元,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的比例分配。2.设置目标管理进步奖6个,参照前两年目标管理的平均名次,按进位幅度的大小,评出前6名,允许出现并列,各颁发奖牌一块,奖励各村现金5000元,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的比例分配。3.目标管理优秀奖与目标管理进步奖不交叉重复奖励,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二)处罚:1.对于目标管理排后2名的村,要在第二年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2.目标管理最后1名的村,要给予经济处罚,支书、村主任每人罚300元,副职每人罚200元,限1周内将罚款上交镇总务处,逾期不交者,翻倍处罚,直到采取组织措施。3.连续两年排在后2名的村,对支部书记予以免职、要求村主任辞职。二、驻镇单位:(一)奖励按年终评议及考核结果的先后次序,进行评先表彰,并逐年递减表先的数量。对评出的前3名,授予“优秀驻镇单位”的荣誉称号,颁发金牌1块,单位一把手奖励现金3000元,并把受表彰情况向主管局委通报。(二)处罚-3-1.年终评比排在后3名的,与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2.连续两年排在后3名的,建议其主管部门将其负责人调离。三、企业工作:(一)设新上项目奖(3-5名)1.奖励条件:按新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及投资规模的大小评出前3-5名,由企业提供相关依据,具体以镇企业办、督查组负责认定为准,奖励现金3000元;2.奖金分配:如果是村里引进的企业,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的比例分配;如果是单位引进的企业,奖金发放给单位一把手;如果是个人引进的企业,奖金发放给个人。(二)设环境服务奖(3-5名)1.由镇企业办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定,对服务企业表现突出的职能单位或村,奖励现金3000元。2.奖金分配:奖项授予村(居)委会的,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的比例分配;奖项授予单位的,奖金发放给单位一把手。(三)设招商引资信息奖(若干名)1.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大小,奖励信息提供人现金1000-10000元,具体奖励额度可以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2.所提供的招商信息必须实现企业落地开工,方可予以奖励。(四)设纳税先进奖(若干名)-4-1.对于企业:纳税先进一等奖:对镇本级财政贡献额在60万元以上(含60万)的,给予企业镇本级财政贡献额8%的奖励,颁发金牌,佩戴绶带;纳税先进二等奖:对镇本级财政贡献额在30万-60万元之间(不含60万)的,给予企业镇本级财政贡献额6%的奖励,颁发奖牌,佩戴绶带;纳税先进三等奖:对镇本级财政贡献额在10万-30万元之间(不含30万)的,给予企业镇本级财政贡献额4%的奖励,颁发奖牌,佩戴绶带;2.对于个体:对镇本级财政纳税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给予个人镇本级财政贡献额3%的奖励;对镇本级财政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按照上述对于企业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注解:1、对于企业所设置上述4个层面的奖项,只有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等属于长期纳税的企业才可享受上述奖励办法。房地产项目达到上述奖励范围的,奖励时降低1个百分点;对大型建筑开发项目,可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别优惠的奖励。2、企业发展奖只适用于当年新上的企业。3、环境服务奖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新老企业。4、对企业纳税额的评定只限于镇本级财政所得。-5-5、对在平时纳税过程中已给予相应税收奖励的,只给予相应的荣誉,不再发放奖金。)四、城建城管工作:(一)服务城镇建设先进单位奖(3个)1.奖励:每个单位授予奖牌,奖励现金3000元;2.奖金分配:奖项授予村(居)委会的,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的比例分配;奖项授予驻镇单位的,奖金发放给单位一把手。(二)参与城镇管理先进单位奖(3个)1.奖励:每个单位授予奖牌,奖励现金3000元;2.奖金分配:奖项授予村(居)委会的,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的比例分配;奖项授予驻镇单位的,奖金发放给单位一把手。五、计划生育工作:(一)先进单位奖(5个)1.依据云发〔2010〕27号《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奖惩意见》的有关规定,由镇计生办负责考评,前5名奖励村现金3000元,授予奖牌;2.奖金分配: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计生宣传管理员各800元,其余副职共计600元发放。(二)先进个人奖(6-10个)全镇评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6-10人,每人奖励现金500元,发放荣誉证书1份。-6-六、信访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一)先进单位奖(5个)1.信访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合并评出目标管理的前5名,授予奖牌,奖励现金3000元;2.奖金分配: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800元,民调及治保共800元,其余副职600元发放。(二)先进个人奖(6-10个)全镇评出信访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6-10人,每人奖励现金500元,发放荣誉证书1份。七、农村经济发展(一)新农村建设先进(若干名)1.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成效,评选出先进村若干名,奖励现金3000元,授予奖牌1块。2.奖金分配: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发放。(二)发展特色经济先进村(5个)1.评定标准:每年新发展特色产业的规模或面积较大,影响或带动效果明显的,可评定为特色经济先进村,具体由镇农业发展中心和督查组负责考核评定。2.奖励现金2000元,授予奖牌1块;3.奖金分配:奖金按村支书、村主任各占30%,其余副职占40%发放。(三)种养殖业大户(15-20个)-7-根据种养殖户的发展规模和效果,评定出种养殖业大户15-20名,给予300元的奖品奖励,颁发荣誉证1份,佩戴红花。八、先进工作者与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1.镇机关:按照镇政府制定的目标考核积分进行评定。2.村组干部:由村两委按照注重实绩、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村干全年的工作情况自行评定、上报。3.镇直单位:由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评定、上报。中共云阳镇委员会云阳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主题词:工作目标奖励处罚意见发至: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云阳镇党政办2011年8月15日
本文标题:〔XXXX〕32(文件)011年度目标评选先进奖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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