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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内装修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5工程承包承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1.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2(2)报价单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将监理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职务等通知乙方。第三条: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向上。(3)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自行设计的。第四条: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和各项规章制度。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6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屋和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的设计单位对改对方案的安全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款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气等管道设施。(2)根据各地物管时间段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口碑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与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4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阵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由乙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双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合格报告。5(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应由其先行垫付,材料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责任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中使用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受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6第九条:质量标准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9.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付的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期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7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先行入住。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款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5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板荐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完工程过半的标准。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前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工程款结算凭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如甲方签约交款后,不是乙方责任,甲方改换施工队或其他理由不做,违约乙方不退所交的8工程款)。12.2一方当事人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条工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12.4由于乙方负责延误工期的,第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3)室内空气质量源治理仍不达标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荐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为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求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仲裁条款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四条: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9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担转包。14.3双方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补充减轻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14.4因不少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事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交为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甲方:乙方:年月日
本文标题:室内装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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