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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招聘1.0目的内部招聘旨在为正式员工提供在公司内部发展的机会,并设立员工内部流动的程序。2.0原则2.1空缺岗位将按照需要招聘部门经理的要求公布在公告栏上,接受内部员工应聘。2.2应聘B1-3级岗位的员工可通过本部门的直接主管到人事部招聘专员处登记。2.3应聘A、B4级及以上岗位的员工,应填写内部应聘工作申请卡并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根据需要,内部和外部招聘将同时进行。2.4员工在现有岗位上接受送外培训后十八个月之内,不得参加内部应聘,否则须得到最高管理层批准。2.5如果员工通过内部应聘取得某一职位,但由于个人原因未在10天之内接受这一职位,在其继任者未到岗的情况下,视作自动放弃。该员工至少在6个月之内不得参加其它内部招聘。2.6在同一职级上变换岗位仅作工作调整,一般不作薪水调整(计件制员工调换到非计件制岗位除外)。2.7纵向变换工作岗位视作晋升。晋升加薪由人事经理和新部门经理协商决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其他程序参见晋升制度。3.0程序3.1根据需招聘部门经理要求,内部招聘岗位一般在每月初张贴公布,中旬前截止。3.2有志应聘的员工从人事部领取内部招聘申请卡,填写完毕,于截止日期前交还人事部。3.3人事部筛选应聘申请。1-3级的岗位优先考虑在公司服务时间较长的员工。A、B4级及以上岗位按面试结果而定。如果多人同时达到要求,优先考虑在公司内服务时间较长的员工。如果服务时间也一致,根据员工应聘的登记时间来考虑。所以在内部应聘卡上必须注明填写时间。3.4应聘成功的员工及其直接主管、部门经理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得到通知。3.5员工转岗前,人事部提交人事变动通知书给原部门及接收部门的经理签字认可。3.6内部招聘截止后一周之内,人事部通知应聘未成功的员工,并向员工说明具体原因。4.0交接期4.1为尽量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员工转岗前必须有一段合理的工作交接期。4.2工作交接期一般不超过15天。4.3员工的原部门经理与接收部门的经理经过协商,可以将交接期适当延长或缩短。4.4员工必须在新岗位工作满十二个月后才能应聘其他内部岗位。
本文标题:某公司内部招聘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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