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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第一章 道路交通事故概述
★★★交通事故工程★★★001交通事故工程★★★交通事故工程★★★0022、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1.道路交通事故概述4、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6、事故汽车技术鉴定5、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交通事故工程★★★00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事故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与处理参考资料★★★交通事故工程★★★004第一章道路交通事故概述道路交通事故概述国内外道路交通事故概况★★★交通事故工程★★★005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要素——人:参与交通的自然的人;——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概况12车辆驾驶人员、乘车人、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交通事故工程★★★006机动车——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交通事故工程★★★007——摩托车motorcycle: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交通事故工程★★★008轮式专用机械车: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的轮式工程机械,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但不包括叉车。★★★交通事故工程★★★009“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最高车速应≤20km,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交通事故工程★★★0010——在道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工程★★★0011——在运动中: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事态: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具有过错(主观和客观过错)或意外;——有损害后果: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坏;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交通强者(相对而言)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或同类车的正面部分相互接触。——碾压: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如自行车、行人等的推碾或压过。3例:甲车违章停放于路边,其后人力三轮车由于非机动车道被占,转入机动车道,此时同向机动车道行驶的乙车因避让不及时,与三轮车相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二车损失。★★★交通事故工程★★★0012【案情简介】原告:刘某红。被告:张某明。被告:无锡市中强纺织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公司)。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2006年7月11日19时10分,张某明驾驶行驶证车主为中强公司的苏B28922小客车,在洛社镇新兴二村小区内道路上以30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的速度由南往北行驶时,将刘某红所有的、由西往东进入道路内的苏格兰牧羊犬撞死。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惠山大队经调查对该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遂制作认定书,告知双方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张某明所驾车辆于2005年12月在中华联合无锡支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12月17日零时起至2006年12月16日二十四时止。交通事发生时,刘某红所有的苏格兰牧羊犬挣脱犬链,关于挣脱的原因,刘某红主张系张某明驾车欲喇叭,导致狗受惊所致;张某明则主张是刘某红及其丈夫没有将狗牵好。刘某红主张狗系其于2006年2月,以1500元价格从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健波养殖场购买,并进行了三次免疫;张某明则主张免疫证上记载的犬出生日期经过涂改,狗应该是2005年1月出生的。★★★交通事故工程★★★0013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第一,“车撞狗”案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第二,“车撞狗”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车撞狗”案中,受害人是否有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交通事故工程★★★0014张某明未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做到安全驾驶,对属于他人财产的狗没有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予以避让,具有一定的过错。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其饲养的动物也具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因为动物致人财产或人身损害较一般物体有更大的危险性,从而有必要加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管理责任。★★★交通事故工程★★★0015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损害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为:1.自然人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2.监护权;3.死者的人格利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和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所有权。本案中,狗是作为刘某红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工程★★★0016交通事故形态交通事故现象,也称为交通事故的形态,即交通参与者之间发生冲突或自身失控造成肇事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态,基本上可以分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和失火等7种。——碰撞:交通强者(相对而言)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或同类车的正面部分相互接触。——碾压: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如自行车、行人等的推碾或压过。3★★★交通事故工程★★★0017——刮擦:相对而言的交通强者的侧面部分与他方接触,造成自身或他方损坏;——翻车:车辆没有发生其他形态,部分或全部车轮悬空、车身着地的现象;——坠车:车辆的坠落,且在坠落的过程中,有一个离开地面的落体过程;——爆炸:由于有爆炸物品带入车内,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振动等原因引起突爆造成事故;——失火: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或技术上原因引起的火灾。★★★交通事故工程★★★001820375412166050100150200250撞固定物翻车尾随相撞碾压侧面相撞同向刮擦其他图12003.12.26~2005.8.8某大队交通事故形态分布★★★交通事故工程★★★0019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按事故责任分类——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和行人事故;按事故后果分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按原因分类——主观原因类(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不当)和客观原因类(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4★★★交通事故工程★★★0020(1)轻微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下的。(3)重大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30000-60000元。★★★交通事故工程★★★0021(4)特大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60000以上的事故。所谓死亡事故,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当场死亡和伤后7天内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工程★★★0022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截至200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9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1.8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22亿人。公安部交管局还表示,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与前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2005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8165人,下降10%;受伤人数减少75523人,下降20%;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9亿元,下降15.8%。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万余起,造成近6.8万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全国万车死亡率为3.6,同比减少0.7。★★★交通事故工程★★★00231)死亡: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交通事故统计范围规定,事故等级划分中的死亡事故,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当场死亡,和伤后7天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重伤:主要指下列情况:(1)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的;(3)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交通事故工程★★★00243)轻伤:指表皮挫裂、皮下溢血、轻度脑震荡等情况,具体按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执行;4)财产损失核算(直接经济损失)财产损失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人身伤亡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日本的交通事故是根据事故后果分为死亡事故、重伤(Ⅰ、Ⅱ类)事故、轻伤事故和物损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交通事故发生24小时内死亡的事故,Ⅰ类重伤事故是指交通事故负伤后治疗期在90天以上者;Ⅱ类重伤事故是指交通事故负伤后治疗期在30天以内者。★★★交通事故工程★★★0025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随机性、突发性、频发性、社会性、不可逆性;5★★★交通事故工程★★★0026第二节国内外道路交通事故概况每年有150多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近50%交通事故受害者为15-44岁的青壮年;全球交通事故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180亿美元,其中发展中国家占1000亿美元以上;人们把道路交通事故称之为“无休止的战争”、“交通地狱”、把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汽车称之为“飞奔的棺材”。★★★交通事故工程★★★0027一.国外道路交通事故概况1.欧共体国家交通事故概况◆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万人,受伤150万人以上;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700亿欧元。◆德国是道路交通事故率较低的国家之一。2.美国◆美国汽车拥有量和公路总里程均居世界之首;同时美国的年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在世界各国中也居第一位;◆2004年全美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达2.35亿辆(我国1亿多点,其中汽车2747万辆,摩托车6000万辆左右;农用车2400万辆左右);★★★交通事故工程★★★00283.发展中国家◆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每年因机动车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35万人,经济损失达14-20亿美元,约为GNP的1%-2%,4.中、东欧国家◆据统计,中欧国家和东欧国家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约为7.5万人,现在这些国家的交通事故呈现上升趋势;5.日本◆日本车祸发生率在世界上属于较低的。★★★交通事故工程★★★0029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概况1.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概况我国汽车保有量约占全世界的2%,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的15%,多年高居第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001年,10.6万人;2002年,10.9万人;2003年10.4万人;2004年10.7万人;2005年9.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0亿左右;2006年8.9万人;2007年8.16万人;2008年7.3万人;
本文标题:第一章 道路交通事故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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