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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1第1页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109采购单位: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2日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2第2页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谈判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3第3页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汕头市绿海园艺有限公司:经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号:汕财采编:SQ111145)批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1A109)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3种情形: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109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海滨路(市委门口)、迎宾馆门口,人民广场南侧、跃进路(市政府门口)以及主会场鮀岛影剧院前等重点位置进行摆花。五、采购预算:200,000.00元六、商定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10:00七、商定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九、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八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4-88533611邮编:51504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0754-88866333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4第4页标书售卖联系电话:0754-88789728保证金处理联系电话:0754-88691933传真:0754-88789738邮编:515041开户银行:交行汕头分行荣华支行户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5006003018010023924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5第5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报价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品种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丰花月季50*40cm1000盆红色2矮牵牛花15*15cm10000盆多色3一串红15*15cm10000盆红色4千日红20*15cm3000盆紫色5鸡冠花20*20cm3000盆红色6穗冠花20*20cm3000盆紫红色7万寿菊20*20cm2500盆黄色8角花50*40cm1500盆红色9凤仙花20*20cm4000盆粉红色10波斯菊20*20cm2000盆黄色小计40000盆11塑料栏栅(含安装配套材料)长度50cm,高度20cm2000块白色12河沙(含塑料薄膜垫底)中沙10立方米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6第6页13人工及辅材费合计说明:1、摆花地点:海滨路(市委门口4000盆、迎宾馆门口4000盆,人民广场南侧10000盆)、跃进路(市政府门口4000盆)以及主会场鮀岛影剧院前18000盆。2、摆花项目包括:材料(盆花以及塑料栏栅等辅材)采保,详细方案编制,布设、管养20天,材料清场等内容。3、项目完成时间:2011年11月26日前。三、摆设要求1)、摆花项目包括:材料(花木及辅材)采保,详细方案编制,布设、管养,材料清场等内容。2)、在海滨路(市委门口)、迎宾馆门口,人民广场南侧、跃进路(市政府门口)以及主会场鮀岛影剧院前等地点布设盆花,需要采用河沙造波形,河沙下面应先用塑料薄膜垫底。3)、本次摆花养护期20个日历日,即2011年11月26日完成。养护20天至2011年12月16日养护期满并验收后全部清场。5)、时花布设具体图案根据现场情况商定。3、质量保证1)、成交人必须按需求保质保量提供时花,时花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2)、如果时花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供货要求:1)成交人必须在11月26日完成时花摆设在以下地点或采购人指定位置:海滨路(市委门口4000盆、迎宾馆门口4000盆,人民广场南侧10000盆)、跃进路(市政府门口4000盆)以及主会场鮀岛影剧院前18000盆。2、摆花项目包括:材料(盆花以及塑料栏栅等辅材)采保,详细方案编制,布设、管养20天,材料清场等内容。2、运输2.1、成交人负责将时花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方并按要求进行摆设。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7第7页3、验收: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4、质量要求及成交人对质量负责条件1)、成交人必须按需求保质保量提供时花,时花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时花成活率保存率必须达到95%。2)、如果时花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3)、免费管理养护20天;4)、在保养期限内,如出现问题,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成交人应在0.5个小时内响应,1个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妥善或更换、修复;5、采购人配合条件:报价人应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6、报价要求:6.1、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中全部时花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超过本限价的为无效投标。6.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6.3、报价应包括:时花价格、装卸运输、摆设、管养、清场、税费等一切费用。6.4、除非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谈判小组拒绝。6.5、合同项下,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服务所需的费用,如果响应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审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7、付款方式:成交人完成时花交货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足额、合法、有效的付款凭证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5%,余款在养护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8、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8.1、成交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偿付本项目预算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可以直接在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金中划扣);8.2、若提供的货物的数量、规格及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采购:PZH011A109)的要求,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8第8页成交人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因此造成交货延误的,应向采购人偿付每日违约部分金额5%的违约金;8.3、保养期成交人无按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违约部分金额5%的违约金。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2.3“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2.5.1报价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2愿意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邀请参与本次谈判;2.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2.7“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合格的服务3.1“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服务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服务,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服务,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谈判费用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9第9页4.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广东平正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谈判须知4)合同书格式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6)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将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响应或者响应无效。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6.1响应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6.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7.计量单位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谈判报价要求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汕头市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市区重点部位摆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10910第10页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五、谈判保证金10.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报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10.3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4报价保证金交纳形式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该项目响应供应商,且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并且确保于2011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户名: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汕头阳光支行帐号:200304081910001416510.5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10.6如无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未被确定为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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