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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贯彻落实局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厦治市办[2006]19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所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对“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发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行为的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坚持和完善局中心组学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中心组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要有年度计划、有记录、有学习笔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二)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应按照市里要求,组织局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和科级公务员任职应参加学法用法培训。(三)在机关内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氛围。要在机关局域网上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四)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抓住“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节水或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时机,以印发宣传材料、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信息网络等多种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建设法律知识。(五)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结合贯彻建设部关于全面推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稽查制度的要求,落实、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质量评议制度。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建设专业法律法规,依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度应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集中教育培训学习。三、活动步骤“法律进机关”活动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启动阶段。2006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教材准备和组织发动工作。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二)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内容,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组织实施,讲求实效。(三)考核迎查阶段。2010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组织考核,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滁州市商务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为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法律进机关”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滁州市商务经济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相关商务法制知识,推进商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商务法制环境。以服务大局、科学把握、求实创新为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商务经济“十一五”总体规划目标和中心工作,从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中提高;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全面提高商务法治水平。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1、总体目标:确立商务法治理念和法律在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和内贸流通管理中的基础主导地位,围绕“十一五”期间商务经济工作重点,立足于商务队伍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广泛深入开展商务普法,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机关公务员争当“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2、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全市商务工作和执法实践的需要,结合商务普法的新形势、新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学习商务法律法规,以适应商务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大局。3、具体任务:(1)深入开展商务法治理念的普及工作。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局直属公司、全市商业企业、外资企业、进出口企业等企业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力度开展治理商务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诚实守信原则,营造鼓励支持自主创新的氛围;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2)深入开展“阳光政务”主题活动。加强商务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商务依法行政程序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程度,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和程序,切实落实商务行政的阳光运行;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强化对商务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大力发展网上行政,扩大公共行政资源,让社会普遍了解商务工作和主要商务经济法律。(3)深入开展对商务相关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及时学习、宣传国家重大商务政策、专项法律、法规,把握商务法制的脉搏。紧密结合商务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务法律法规。(4)坚持学习体制化,大力开展商务法治实践活动。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纳入商务法制学习的正常轨道,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工作。坚持开展商务普法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学习商务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政策。三、对象和内容商务普法的对象为局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主要内容:一是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务法治理论以及与对外经济、内贸流通管理密切相关的商务法律法规。二是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综合大法和各专项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四是培养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五是加强和规范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四、工作步骤和安排“法律进机关”活动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1、启动阶段。2006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教材准备和组织发动工作。2、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内容,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组织实施,讲求实效。具体内容包括:每年组织举办1~2期商务相关法律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对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商务局的商务法律素质和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商务法律法规的应用水平,增强自觉学习意识。3、考核迎查阶段。2010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组织考核,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五、组织与领导1、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小林同志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下达工作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的进展。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必利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2、确定局机关学法带头人。祝祖刚、吴紫阳、刘必利、王伟、方皓亮等五位同志为局机关学法宣传骨干。3、确定普法工作联系人和通讯员。为便于联系和交流,确定局办公室方浩亮同志为普法学法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3025275,传真3028907);同时担任通讯员,宣传“法律六进”工作,传播信息;鼓励和倡导其他工作人员加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滁州市商务局2006年11月29日省局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全省质监系统发展的法制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届21次会议作出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黑依治办[2006]23号)精神,结合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全方位推进我局的法制建设,全面提高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广大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省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三、任务内容“法律进机关”要求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检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四、方法措施(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二)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它工作人员每年学法笔记不少于3千字。(三)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四)“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五)组织开展与相单位、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依法治省办的要求参加城市“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六)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
本文标题: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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