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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三)讨论教职工的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十、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行政工作会议制度一、学校行政工作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经常性工作会议,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二、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三、学校行政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四、学校行政工作会议一般一周举行一次原则上是每周五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应排入学校工作日程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五、参加会议的同志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有关领导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的,应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七、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八、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转达工作。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学校领导干部(包括校级和中层领导者)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进行一次,教职工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进行一次,校级领导干部除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还应参加(或蹲点)的基层民主生活会。二、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要对照《领导干部守则》,岗位职责、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等进行对照检查。三、本着统一思想,团结同志,共同进步,促进工作的精神,以自我教育为主,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召开,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五、严肃纪律,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自由主义倾向。六、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的记录。会后,主持者应积极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会议情况。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七、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正确批评意见,应切实改正。教研活动制度一、学期初,教导处、教研组须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学校、学科教研组的教学研究计划,安排活动。二、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每两周进行一次备课组活动,每周举行一次教研活动。三、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观摩课(研究课),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四、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教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五、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试卷抽查,了解、分析教学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六、学校要关心和组织多种形式的进修活动。青年教师要制订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计划,教学科研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七、提倡写教学专题总结或教学论文,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会,每两年举办一次论文评奖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奖励优秀论文作者。八、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工作,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九、学期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组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作为转正、调资、晋级、评比的一个依据。对教学教研有突出成绩的教研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十、每学期结束前,做好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成果的登记和材料归档工作,成果材料包括学生的文章发表,作品发表,各种形式的获奖等等。对照学校奖惩制度及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一、课题的申报管理:(一)校级研究课题由学校教科室统一规划管理,教研组或个人主动要求承担校级课题研究任务,则须填写华罗庚实验学校教科研计划表,由校教科室审批确认,并报金坛市及科研课题管理部门备案。凡承担过校级课题研究任务的部门或个人主动要求承担溧阳市级课题研究任务,须经校教科室向上申报,填写《金坛市教科研规划项目申请协议书》,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学会或市进修学校教科室审批确认。凡承担过市级或校级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部门或个人主动要求承担常州市级课题研究任务,应向校教科室递交课题实验方案,由学校审议批准后,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协议书》一式三份,报市教科所(教研室)或市教育学会审批确认。二、课题的档案建设:校课题分级管理范围建立档案。个人专题档案:专题计划,公开课教案,经验总结等,校级课题档案内容:课题实验方案,教科研计划表,学期工作计划表,研究进展情况登记表,公开课教案,论文总结等,市级以上课题档案内容:规划项目申请协议书,规划项目立项批文,课题实验方案,学期工作计划表,研究情况登记表,研究资料(含教案、论文、测验试卷、测试分析等),成果报告等。三、课题组的常规管理:(一)各课题组应根据规划项目申请协定书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制定具体的课题实验方案。(二)各课题组每学期期初应根据课题实验方案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活动动情况的登记工作。(三)各课题组扎扎实实把好实验过程关,并把课题研究与日常的教研活动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定期向教科室口头或书面汇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四)各课题组成员应相对稳定,并较好地掌握系统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科研方法。四、科研成果的评价、鉴定和推广:(一)校教科室应研究建立评价教育科研成果指标系统和评价方法,逐步形成科研成果的科学评价制度。(二)建立定期科研成果评奖制度。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比(两年一次),校级课题每年评一次。对在教育科研上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精神和适当的物质奖励。(三)科研成果应通过观摩课、展览成果、作讲座、作报告、论文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教学工作检查制度一、学校领导要分别深入1—2个教研组,每学期参加有关教研组,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定期检查集体活动记录,督促教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活动。二、检查备课情况。每学期在期中前后抽查教师备课笔记,特别是抽查青年教师和新教师的备课笔记,看备课是否认真,教案是否规范,发现用老教案上课或无教案上课的教师要及时帮助,批评教育,做好检查记录,还要结合平时听随堂课,对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检查。三、每学年举办一次评选优秀教案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备课的质量。四、建立听课制度。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周至少听二节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五、听课者认真记好听课笔记,提出教学意见或建议,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六、教研组长每月都要检查本组教师的听课笔记,教导处每月都要检查组长听课笔记,校长每月都要检查领导干部的听课笔记。七、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要普遍检查学生的作业1—2次,并作好必要的记载。检查的形式是定期和不定期结合。具体检查作业是否规范,作业份量是否恰当,习题难易是否适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改进教学工作。八、各学科严格执行《常州市小学学科教学建议》。九、为了解教师及学生的情况,学校可不定期的在部分年级,部分学生学科进行调研或质量抽测,但次数必须从严控制。教职工学习制度一、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周集中学习两小时。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二、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应对全学期的政治、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三、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四、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五、自觉关心时事政治,根据部署完成自学任务,写好学习心得,学校要定期组织交流。六、教师的业务学习,要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每个教师要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要完成一篇或几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七、职员与工作的业务学习,要结合工种特点,选择有关的学习材料,每学期要完成一篇业务学习心得。八、学校行政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教师、职工的业务进修,要视学校具体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为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创造条件。九、对政治、业务学习的成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可组织专门的考核,也可与“岗位考评”一并进行。教职工请假制度一、教职工请假需先写请假报告(病假需有医院证明)送交有关部门,经研究批准后,方可施行。二、教职工若因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在事后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三、教职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公因私外出需向级部或教导处或总务处负责同志口头请假。四、级部、处室批准假期权限:级部:事假半天,病假1天。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事假1天,病假3天。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附有关各种假期的规定。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2.寒暑假(限教师享受)3.结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十五天。考虑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师享有寒暑假,教师的婚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4.产假3个月,难产假3个半月,晚育兼难产假4个月。因医院节育手术事故造成的计划外孕流作公假,计20天。五、探亲假:凡享有寒暑假的教师一般应在寒暑假中安排探亲,以不影响教育工作。六、丧假:丧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天。七、后勤人员寒暑假时间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国家干部工龄在十年以上不足二十年的休假十天,工龄二十年以上不足三十年的休假十五天,工龄四十年以上休假三十天。八、教职工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七天。校园
本文标题: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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