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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2009-3-3010:00:57新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讲授人:周和生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类客座教授高级项目管理师、高级审计师13907138675讲授内容第一讲新清单计价规范解读第二讲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一讲新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原规范执行中凸现的主要问题1、原规范各省市制定的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或细则不一致,有的偏离程度比较大。例如,有的设拦标价或上限制,有的不设;清单标底有的公开而有的不公开,还是暗标。2、原规范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清单计价只是从招标到投标、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作了描述,缺少在清单计价方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计价和管理的具体规范性要求。3、招标人对清单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没有共性的认识,编制和审核单位分歧较大,特别是招标人设备、材料清单描述不清,对暂估项目设置原则和暂估项目比例定位不准,有的暂估项目超过80%以上。貌似清单,实际上全部演译为据实结算,失去清单计价意义。4、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信息价是施工企业或供应商提供,大多没有做充分市场调查及审核,信息价普遍违背公允价值,高于市场价,并强行规定作为编制的依据,只要一串标或抬标,就把不真实虚高的信息价通过招标合法形式确定,签入合同,并且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即便是固定单价,原则上也是不予调整,那么,从造价管理源头上处于失控状态,清单计价高于定额计价水平。有的招标中心对拦标价强行确定一个下浮比例,这样做也是不科学的。5、原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管理特别是对风险范围和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过程和结算随意性大,导致经常出现合同纠纷,严重影响双方合法权益及项目进展。大多数合同把设计变更后的固定单价都按据实进行了调整。6、缺乏与清单计价相适应的评标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对清单计价项目大多还是采用原来定额计价综合评标法,低价法很少使用,主要是施工企业大多没有本企业施工定额,对低于企业成本评委难以确定,担心低价中标带来“后遗症”,因此有时把报价低的企业置之门外;有时又把采用不良投标技巧低价竞争的企业确定为中标人,中标后想方设法变更和签证,弥补中标带来损失,造成了项目过程计价和结算矛盾,以致仲裁或诉讼。此外,评标管理机制、模式和评标时间等尚存在一些缺陷,往往不能把真正优秀企业作为中标人。7、现有施工合同文本与清单计价总体框架的要求不完全配套,通用条款与实际的专用条款不一致。对风险合理分担、价格风险因素、综合单价的调整及竣工结算等内容都要通过补充协议来表述。8、原规范对措施项目规定不太具体,以包干居多,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后,发包人不增加措施费用,施工企业措施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对施工企业显失公平。9、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在工程担保、企业诚信等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的恶意竞标、“暗箱操作”监管和处罚不力,建筑市场不规范和混乱状态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好转。二、近几年国家有关工程计价重要文件出台1、为解决“清欠”中的法律依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该解释多条四级工程合同价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对工程建设领域设计工程价款结算、价款支付、工程计量、工程变更与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审核、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使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有章可循。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并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5、2006年11月22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要求自2007年起开展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发布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成本信息的作用。6、2006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7、2004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煤炭、建材、冶金、有色、化工等五个专业委员会,编制了“03规范”附录E“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建设部于2005年2月17日以计价规范局部修订的形式发布第313号公告,自2005年6月10日实施。2007年4月,建设部又批准发布了由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该工作的顺利的完成,为专业工程清单项目和计算规则的标准提供了良好示范。8、2007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第56号令,在发布的《不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新的通用合同规定,该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的估价原则、暂列金额、计日工、暂估价、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索赔、争议的解决都有明确的定义和相应的规定。一些术语名词虽与“03规范”的名称不同,但实质意义却基本一致,为统一工程造价的术语名称提供了契机。第二部分新规范应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第四部分新规范应用关键问题的思考一、深刻认识清单计价作用1、有利于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2、有利于公平有序,避免“暗箱操作”3、有利于激励施工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4、有利于承发包人控制资金和建设成本5、有利于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6、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7、有利于我国工程计价与国际惯例接轨三、认真把握清单计价建安工程造价体系四、牢记清单计价强制性条文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4.1.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1.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分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4.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4.8.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五、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中几个关键问题的预控和管理(一)设计阶段1、设计方案优化和比选2、推行限额设计3、推行国家标准设计4、清单预算(标底)审查5、参与图纸会审(二)招投标阶段1、招标方式2、招标文件3、工程量清单4、招标控制价5、评标办法6、暂估价设置7、设备及材料清单8、评标时间确定9、投标文件审查10、施工合同政策性、技术性、经济型、完备性审核(三)施工阶段1、进度款计量支付及预付款扣回2、设计变更3、现场签证4、设备材料招标询价5、综合单价调整6、索赔和反索赔7、隐蔽工程8、工程“四大验收”(四)竣工结算1、结算资料审核2、结算首次联系会3、量、价、费确定4、结算时间把握5、结算问题处理七、全过程咨询(审计)项目管理(一)项目项目是创造独特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的一次性工作。工作有两种方式:1、持续不断、重复,称为常规运作2、独特的一次性任务共性:要由个人或组织完成受制于有限资源遵循某种程序要进行计划、执行和控制等(二)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三)项目范围的界定项目范围的界定,就是将主要的项目可交付成果分解为较小的且更易于管理的单元,即形成工作分解结构(WorkBreakdownStructure),简称WBS。(五)项目管理要素(六)项目策划(七)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审计信息系统(1)本地区、本单位不同类型项目建设标准。(2)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信息。(3)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台帐。(4)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库。(5)建立信息收集、分析、使用办法,为本单位决策提供信息上的支持。第二讲全过程跟踪审计一、审计及相关主要审计术语的介绍(一)审计的涵义、分类、职能、程序、方法、对象和审计依据(1)审计的涵义:审计是由专职审计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2)审计的分类按审计的主体分类: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按审计的范围审计:全面审计局部审计专项审计按审计实施的时期分类: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定期审计不定期审计按审计的执行地点分类:报送审计就地审计按审计的动机分类:强制审计任意审计按审计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预先审计突击审计(3)审计的职能: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是审计本质属性客观反映。一般为:经济监督职能经济评价职能经济鉴证职能(4)审计的程序: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时间先后安排的审计作业规程和具体步骤。一般程序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例:国家审计程序国家审计程序一、审计的准备阶段(1)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办理审计立项(3)委派审计人员,成立审计组(4)编制审计方案(5)发出审计通知书二、审计的实施阶段(1)进驻被审计单位(2)调查取证(3)调整审计方案(4)各种经济业务的审计三、审计的报告阶段(1)整理和分析审计工作底稿(2)撰写审计报告(3)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4)提交审计报告(5)复核审计报告(6)审定审计报告四、审计的处理处罚阶段(1)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2)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3)作出审
本文标题:新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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