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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AB岗工作制度(试行)为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岗位间相互学习,培养业务多面手,为岗位轮换奠定基础,制定本制度。一、AB岗工作制指定原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为A岗,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确定顶岗的人员为B岗,由B岗人员代替A岗履行部分职责的工作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开展。二、相关规定1、确定的AB岗人员要相互熟悉对方的岗位职责,熟悉具体业务和工作流程,避免出现无人顶岗或顶岗不顶用的现象。2、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防止顾此失彼,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对A岗的工作负责。3、A岗离岗时,应当提前做好工作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B岗承担人除做好本职位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1)接待A岗的来访人员,对有关工作问题作一般性解答;(2)接收上报、交付A岗的材料,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重要工作向A岗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汇报;(3)处理A岗的紧急工作事项。4、A岗承担人外出返回后,B岗承担人应告知A岗外出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资料移交A岗承担人。三、实施措施1、一个标识牌在AB岗周期内,AB两岗位人员在办公桌立标识牌,内容包括本岗位人员信息,B岗人员信息,欢迎监督的信息等,标识牌要放置在办公台案的明显位置。2、一堂课A、B两个岗位人员要熟练掌握彼此业务,在AB岗周期内,要利用合适时间相互授课一次,授课内容包括AB两岗位内容,要求有PPT课件、有投影,授课时邀请监督人员参加。3、一个记录本AB两岗人员,每人配发一本专用记录本,用以记录学习内容、B岗工作内容、工作交接内容等4、一场考试在AB岗周期内,组织一场考试,包括笔试和实操。四、考核在AB岗期间,AB两岗人员出现下列行为的要给予考核:1、顶岗期间因不熟悉B岗业务造成工作延误,影响工作进度的,每次扣1分;2、因推诿扯皮、消极处理、工作交接不善造成工作延误,每次考核责任人1分;3、收到员工投诉的,每次考核责任人1分;4、违反本制度第二、三章规定的,每次考核1分,考试不及格的每次考核1分;五、附则本制度为部门内部制度,修改、废止须经部门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4月4日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部AB岗工作制度(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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