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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基本要求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评价所邹剑明电话:020-89021107传真:020-89024250E-mail:zoujianming@gmail.com主要内容•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中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基本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中应注意的问题•屏蔽计算的一些实例和报告书(表)的介绍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职业病放射性危害因素: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电离辐射危害因素–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正当)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放射工作人员而言,主要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和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电离辐射(GB18871):全称为致电离辐射,在辐射防护领域,指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直接或间接使物质中的原子或分子获得或失去电子并形成离子的辐射•放射源(449号令):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非密封放射性物质(449号令):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449号令):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辐射照射特点之一:应用广泛公众不了解危害3、工业应用工业辐照加速器运行等7项6其它教育兽医学及其它1、核燃料循环铀矿开采铀矿水冶反应堆运行等7项2、医学应用诊断放射学牙科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治疗4天然源民用航空煤矿开采其它矿藏开采等6项5国防活动核舰艇及其支持设备其他防卫活动职业照射辐射照射特点之二:辐射事故的后果主要是社会影响•伤亡人数少社会影响大–原苏联核电站事故死亡28人–中国放射事故死亡12人–职业放射性疾病数百人•国际敏感、人民关注、领导重视•人员救治困难辐射特点之三:综合性学科、技术性强、计量单位(辐射量)数量多和变化大、概念复杂活度:表示放射源的强度照射量:X、伽瑪射线的量吸收剂量:物体吸收的能量有效剂量:与射线种类及危害相联系特点之四:管理原则和方式与国际接轨ICRPUNSCEAR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26、60号出版物)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电离辐射源与效应,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报告及附件)IAEA国际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IAEA-ICRP)•放射防护三原则–电离辐射实践的正当性–干预或防护措施的最优化–所有相关实践的复合照射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国际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IAEA-ICRP)•管理中应遵循的其他原则–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源的设计和运行中引入纵深防御措施–通过优质管理和质保等系列措施确保安全–提高安全文化素养管理目标与措施•目标–防止确定性效应的发生(防止发生事故)–将随机性效应发生的几率降低到可以接受的尽可能低的水平(保证健康)•措施–保证源的安全–控制照射剂量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法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主席令第60号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4号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法律依据•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18号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管理办法–第25号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31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分类•依据:[卫生部令第49号]、[GBZ/T181]•目的:科学有效、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原则: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分类(49号令第十条)•类别:严重、一般、轻微(49号令)建设项目分类(严重)•编制评价报告书:[第49号令]、[GBZ/T181]–1、核设施–2、辐照加工设备–3、加速器–4、放射治疗装置–5、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等效日操作量4X109Bq)–6、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大于3.7X1010Bq)(如γ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放射源库和放射性废物库等)建设项目分类(一般)•编制评价报告书(或表)[GBZ/T181]–1、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2、CT扫描装置–3、深部X射线治疗机的设施–4、诊断X射线机房–5、X射线探伤–6、行包X射线检查–7、使用或贮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活度为3.7X108Bq-3.7X1010Bq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分类(轻微)•评价表–1、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2、核子计应用设施–3、含X射线发生器的分析仪表使用设施–4、贮存单个密封源活度活度不大于3.7X108Bq关于分类的考虑与建议•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首先应考虑辐射源的潜在危害,包括源的种类、强度、应用方式,如射线装置的电压、电流、产生射线的能量等参数,放射性同位素的状态、活度、毒性、半衰期及放出射线的种类等;还应当考虑建设规模、辐射源的数量、放射工作人员的数量、操作时间等因素。•A类[GBZ/T181]=严重:[第49号令],编写报告书•B类:编写报告书或报告表,如核医学(乙级非密封应用)应为报告书,并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其他建设项目原则按照[GBZ/T181],如多台、多个、投资大,综合考虑后确定分类一般,单台或几台(?)则确定为轻微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分类:根据标准的性质、使用对象和审批部门,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根据性质和使用范围,放射卫生标准分为–基本标准和基础标准–职业照射的防护标准–公众照射的防护标准–医疗照射防护标准–放射病诊断标准及核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原则–监测规范和方法标准我国的放射防护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职业照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平均有效剂量20mSv,任何一年不超过50mSv16-18岁学生年有效剂量不超过6mSv眼晶体(学生)150(50)mSv皮肤和手足(学生)500(150)mSv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1mSv,连续5年中任何一年不超过5mSv眼晶体15mSv皮肤50mSv我国的放射防护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单位:Bq/cm2)表面类型α放射性物质β放射性物质极毒性其它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控制区*44×104×10监督区4×10-144工作服、手套、工作鞋控制区4×10-14×10-14监督区手、皮肤、内衣、工作袜4×10-24×10-24×10-1*该区内的高污染子区除外。我国的放射防护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作场所分区–便于进行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的控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防止可能的污染扩散–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我国的放射防护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与该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的积除以操作方式与放射源状态修正因子所得的商)级别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甲4×109乙2×107~×109丙豁免活度值以上~2×107我国的放射防护基本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关于豁免–对射线装置,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审管部门认可的型式的辐射发生器和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子管件(如显像用阴极射线管):•①正常运行操作条件下,在距设备的任何可达表面0.1m处所引起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不超过1μSv/h;或•②所产生辐射的最大能量不大于5keV。–对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物质中的给定核素的总活度或在实践中使用的给定核素的活度浓度不超过豁免值(表A1列出的)或审管部门所规定的豁免水平。我国最新的放射卫生防护与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国家标准,共21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共58项•卫生行业标准,共9项•其他相关标准,共6项•放射性疾病诊断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共29项•放射性疾病诊断国家标准和卫生行业标准,13项•其他企业标准(如核工业),若干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证书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以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取得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负责评价,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由具有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参与评价;以放射性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负责评价,涉及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由具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参与评价。评价报告书扉页应同时列出负责评价和参与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评价人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表)的编制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并接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1概述(范围、管理目标)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辐射源项分析4防护措施评价5辐射危害评价6辐射监测7医学应急准备与响应8放射防护管理9结论和建议非放射性危害因素评价(氮氧化物、微波等)放射性危害因素或辐射源项分析•辐射源项概况–介绍辐射源项概况,包括:辐射源装置的结构,与辐射有关的主要参数;辐射源的位置分布;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性物质中核素的名称、状态、活度、能量等指标。•不同运行状态下的辐射源项–叙述正常运行状态下的主要辐射源,辐射种类,产生方式,辐射水平。–叙述异常或事故状态下的主要辐射源,辐射种类,产生方式,辐射水平;如放出放射性核素,给出核素名称、状态、活度。防护措施评价•屏蔽设计–对放射防护屏蔽设计进行描述,包括设计依据、计算模式或公式,使用的参数。–对计算结果进行核对,对屏蔽蔽设计能否满足防护要求并符合最优化原则进行评价。•防护安全装置:对核设施、辐照加工与放射治疗设施等职业病危害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应按标准详细叙述以下防护安全装置拟设置情况并作出评价–安全连锁装置:门-机连锁,控制台与装置连锁,其他连锁;–装置故障系统:故障自动停机系统,故障显示系统和报警装置;–装置运行保障系统;–观察和对讲装置。防护措施评价•其他防护措施:从下列各项中选择适合于被评价项目的内容,按标准要求叙述拟采取的放射防护措施并作出评价–中子、质子等粒子辐射的防护;–感生放射性的防护;–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工作场所排风、控制空气放射性污染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措施;–非密封源辐射工作场所的设备表面、墙壁、工作台等处表面放射性污染控制措施;–出入口人员污染监测措施;–个人防护用具的配备计划;三废处理过程中的防护措施辐射危害评价•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辐射危害评价–工作人员可能受到的内、外照射,关键人群组可能的平均年有效剂量、最高年有效剂量,与管理目标值和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的比较。•异常和事故情况下的辐射危害评价–评价潜在照射的健康影响,包括估计异常和事故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可能受到照射的人数及其受到危害的程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评价重点•核实工作场所布局、分区与分级的落实情况,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检查屏蔽设施是否按屏蔽设计要求施工建造•对职业病危害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应核实防护安全装置的设置,检查其运行情况,对安全装置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同时应进行辐射监测•检查应急计划、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标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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