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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朱光潜(01200001)年轻时在英国留学,他的寓所后面有一条小河通莱茵河。他晚间散步总是沿东岸去,过桥沿西岸回来。走东岸时他觉得西岸的景物比东岸的美;走西岸时适得其反,东岸的景物又比西岸的美。对岸的草木房屋固然比较这边美,但是它们又不如河里的倒影。朱光潜平时又喜欢看烟雾朦胧的远树,大雪笼罩的世界和更深夜静的月景。本来很平常的东西,让雾、雪、月盖上一层白纱,便觉得很美丽。这种对具体的审美对象的感受,就是美感。美感又称审美意识,那是广义的美感,它包括审美感觉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审美观点等。美感的本质和特征美学史上关于美感的本质有很多种说法。我们认为,美感和美一样,其形成的根源在于社会实践。美感的这种本质决定了美感的产生和发展、以及美感的特征、审美趣味等问题。美感的产生和发展在人的各种感官中,视觉和听觉是最重要的审美感官。人的眼睛不如鹰的眼睛犀利,然而鹰不能观赏造型艺术,人的眼睛却能够感受形式美。人的耳朵不如狗的耳朵敏锐,然而狗不能欣赏音乐,人的耳朵却能够感受音乐的美。人的感官和动物的感官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的感官不仅是生理性的,而且是社会性的。美感的根源和本质要在人的感官的社会性中去寻觅。我们在第一章中讲到,自然的人化使自然性质如节奏、对称等成为审美性质,使客观世界成为审美对象。这种自然的人化是外在自然的人化,即人类通过劳动直接或间接地改造了大地山河等外在自然。除了外在自然的人化外,还存在着内在自然的人化,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本身的情感、需要、感知、愿欲以及器官的人化,使生理性的内在自然变成人。这也就是人性的塑造”。外在自然的人化和内在自然的人化是双向进展的过程,前者产生了美的形式,后者产生了审美的形式感;前者是美的本质,后者是美感的本质。人类最初的审美活动是和实用活动、主要是劳动结合在一起的。从天然的“木石”工具转为制造生产工具,开启了人类真正的劳动史,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从我国远古居民所制造的工具造型的演化,可以窥见他们取得初步形式感的历程。旧石器时代北京人的打制石器,一器多用,尚无定型;丁村人已有尖状刮削器、橄榄形砍斫器和圆球状投掷器,工具已略具规范;山顶洞人的石器,进一步均匀规整。”在早期智人阶段,工具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定型化、标准化。这表明人类开始掌握自然规律,向自觉的、有目的的劳动迈出了一大步,从而为生产工具向形式美过渡开辟了坦途。另一方面,早期智人的语言、思维和感官的发展从主体上为美感的产生准备了条件。在早期智人阶段,手势语言过渡到初步的口语。而语言是和思维密不可分的。早期智人思维的发展又以思维器官的进步为物质前提。早期智人的脑容量与现代人相接近。这些条件使早期智人能够在自己的劳动产品中看到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从而引起精神上的愉悦。这时候美感就产生了。美感一旦产生,就随着社会历史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人类的审美领域、审美视野逐渐扩大。在自然美领域,人类首先欣赏动物的美,然后才能欣赏植物的美。狩猎时代的欧洲原始人尽管周围环境长满花卉,然而他们对此视而不见,他们在原始洞穴中着意描绘的只是野牛、野猪、古象等,即与他们的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动物。普列汉诺夫也曾经指出,原始部落,例如澳洲土人,从不用花来装饰自己,虽然他们住在遍地是花的地方。他们只对动物有美感,因为狩猎动物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和生存。只是当原始人转入农耕生活以后,他们才欣赏植物花卉的美,用它们装饰自己和住室。正如19—20世纪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所指出的那样:“从动物装潢变迁到植物装潢,实在是文化史上一种重要进步的象征——就是从狩猎变迁到农耕的象征。”我国对山川景物的欣赏由“比德”到“畅神”的转变,也说明了美感的发展。所谓“比德”,就是以自然景物的某些特征来比附、象征人的道德情操。《论语·雍也》中写道:“子日:‘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知者为什么乐水,仁者为什么乐山呢?孔子没有明说。宋代学者朱熹解释道:“知者达于事理而周流无滞,有似于水,故乐水;仁者安于义理而厚重不迁,有似山,故乐山。”自然景物的某些特点和人的道德品质的相似性,使欣赏者把它们两者联系起来。“比德”说的缺点是不能引导人们专注于自然景物本身的欣赏,而是用它们来比附人的德行。然而“比德”标明人对自然景物的欣赏,已经同它们的功利相脱离,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比德”说无论对自然美的欣赏、还是对艺术创作都发生重大影响。中国传统上以松柏喻坚贞,以兰竹喻清高。屈原在《离骚》中以香草喻君子,以萧艾喻小人。魏晋南北朝时期,对自然景物的“畅神”审美观盛行起来。所谓“畅神”,指自然景物本身的美可以使欣赏者心旷神怡,精神为之一畅。“畅神”和“比德”不同,它专注于审美对象本身的欣赏,不要求用自然景物来比附道德情操。与“比德”相比,“畅神”又前进了一步。南朝刘义庆编的《世说新语》记述了欣赏自然山水的畅神审美观。例如:顾长康从会稽还。人问山川之美,顾云:“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言语》)在这里,山川岩壑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与此相关的是魏晋时代士大夫中间对人物的品藻。“这时人物品藻已不再像东汉那样着重人物的经学造诣和道德品行,而是着重人物的风姿、风采、风韵。”③《世说新说》也有记载: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容止》)有人叹王公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容止》)稽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日:“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容止》)魏晋人用自然美来形容人物美,表现了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美感的特征鲁迅在评述普列汉诺夫的审美观时曾指出:“……社会人之看事物和现象,最初是从功利的观点的,到后来才移到审美的观点去。在一切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于他有用——于为了生存而和自然以及别的社会人生的斗争上有着意义的东西。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的分析而被发见。所以美的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的愉乐的根柢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鲁迅的这段话非常精确地说明了美感的直觉性(直接性)和社会功利性的关系。有人把美感的个人直觉性和社会功利性这种二重矛盾视为美感的主要特征。美感一方面是感性的、直观的、非功利的,当一方面又是超感性的、理性的、具有功利性的。美感的个人直觉性的意思是,在对审美对象直观的、具体的感受中,人们无须借助抽象思考和逻辑判断,无须进行理性分析,就迅即地、不假思索地感知到对象的美丑。我们在对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欣赏中,都会有这样的审美经验。19世纪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是审美活动中直觉性的积极倡导者。然而,他否定直觉同一切理性内容和一切社会生活的联系,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一瞬间发生的美感直觉,从整个人类讲,包含着漫长的社会实践活动所形成的文化积淀;从每个个体讲,它必然是长期的审美经验积累的结果。通过审美活动,人逐步在头脑中储存了审美信息,经过加工整理、即理性认识,这些信息形成某种审美习惯和思维定势。以后遇到类似的审美对象,马上形成审美的条件反向,美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所以,美感直觉包含着理性认识,只是这种理性认识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表现得不直接、不明显。美感作为个人的直觉感受,具有非功利性。欣赏审美对象时,如果夹杂着实用目的,如果想占有对象,那么,美感就会受到破坏。不过,在美感的个人无功利中,却潜伏着社会功利性,即美感中必然包含着对社会生活有益有用的内容,美感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的一些需求。美感的社会功利性在原始人的审美活动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的例证令人信服地说明了这一点。原始民族用虎的皮、爪和牙齿或野牛的皮和角来装饰自己,并不是由于这些东西特有的色彩和线条,而是因为它们是勇敢、灵巧和有力的标志:谁战胜了灵巧的东西,谁自己就是灵巧的人;谁战胜了力大的东西,谁自己就是有力的人。非洲许多部落的妇女在手上和脚上戴着铁环。因为戴着这些东西,在她自己和别人看来显得是美的。这些部落正经历着铁的世纪,在他们那里铁是贵重的金属。由于铁环是富裕的象征,所以,把20磅的铁环戴着身上的妇女,在自己和别人看来,比仅仅戴着两磅重的铁环的时候,显得更美。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人类各种活动的区分更加细密,审美活动越来越脱离功利活动而独立,美感中的社会功利性逐渐隐退。瓜果蔬菜比梅兰荷菊更具有实用性,然而人们更多地欣赏后者而不是前者。人们对梅兰荷菊的欣赏,不再考虑它们的实用价值,而是在它们的色彩、形状中见出独立的审美意义,这是美感的一大发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美感中社会功利性的消失,只是它表现得更加曲折、更加隐蔽罢了。况且,梅兰荷菊能够使人感到精神愉悦,有益于身心健康,这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功利性,即精神的社会功利性。它和物质的社会功利性并不矛盾,它可以促进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的社会功利性是社会功利性的另一种表现,其中隐匿着物质功利性。美感的社会功利性和个体非功利性的特征决定了视觉和听觉成为主要的审美器官。“为什么味觉、嗅觉、触觉不能成为主要的审美器官,因为它与个体需要和享受直接关联得太紧密,带有直接功利性质,动物性的因素仍然很强。为什么视觉和听觉能成为主要的审美器官(包括在文学领域,也是与视觉、听觉相关的想象、表象最为发达),就是因为它失去了个体利已主义的性质,更多地是人化了感觉,在这种感性中,充满了社会性东西,它们已经成为社会人的主要器官。”③除了个人直觉性和社会功利性外,美感还有一些其他特征,例如情感性。审美感受总是动情的,它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久病得苏,奇痒得搔,心融意畅,莫可名言。”刘鄂的小说《老残游记》描绘了听众听了王小玉演唱后的感受:“五脏六腑,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服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这正是美感的情感状态。审美趣味由于长期的经验,人逐渐地获得从感性上评价某种审美属性的能力。“根据直接感情、根据是否喜欢该对象或现象,从而确定它的审美价值和区分美丑的能力叫做审美趣味。”不管是否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趣味。审美趣味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对于音乐,有人喜欢巴赫,有人喜欢贝多芬;对于诗词,有人喜欢苏轼,有人喜欢柳永;对于颜色,有人喜欢热烈的,有人喜欢幽静的;对于花卉,有人偏爱菊,有人嗜好梅。西方美学史上流行一句谚语:“趣味无可争辩。”这句谚语强调了审美趣味的个体性,因为它是人们的个人审美发展的产物;也强调了审美趣味的主观性,因为它是对审美现实的主观关系的表现。然而,这句谚语忽视了审美趣味的社会性,因为它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教育的产物;也忽视了审美趣味的客观性,因为它归根到底是客观存在的审美属性的反映,它具有客观内容。我们认为,趣味不仅可以争论,而且需要争论。既然审美趣味是对现实审美属性进行情感评价的能力,那么,好的趣味就是从美那里获得享受的能力,它是对客观的审美属性的正确的反映。如果歪曲地反映审美属性的本质,对美漠不关心,甚至厌恶它,那么,这就是不好的趣味。趣味好坏之分、正确不正确之分的标准是趣味的真实性,即趣味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审美对象客观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内容。不过,趣味的真实性并不要求趣味的单一化。由于趣味的主观性和个体性,同样是良好的趣味,却可以有千姿百态的表现。趣味的真实性和趣味的多样化并不矛盾,多样化的趣味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审美需要。如果不同的趣味都是良好的,仅仅涉及到一种美与另一种美的区别,那么,关于趣味无可争论。然而,如果趣味有好坏之分,涉及到美和丑的区别,那么,关于趣味的争论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个人的审美趣味千差万别,它的形成取决于某个人的气质、教养、性格和爱好,取决于这个人的审美经验、审美条件和审美教育。审美趣味既有个体的差异性,又有时代、民族和阶级的差异性。各个时代由于受到不同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的制约,在社会生活、精神生活和审美实践活动中表现出固有的差异,从而形成了审美趣味的时代性。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援引了一个例子:“马可洛洛部落的妇女在自己的上嘴唇上钻一个孔,孔里穿上一个叫作呸来来的金属或竹的大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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