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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桐创卫〔2008〕8号关于开展盐湖公路西北入城口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梧桐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为改善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面貌,切实改变道路两侧长期存在的脏、乱、差状况,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盐湖公路西北入城口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外5米范围内无违法违章物料堆放、经营摊点,环境整洁;公路两侧边沟外5米范围以外,利用场地堆放物料、从事经营的店铺,统一设置不低于2米2高的彩钢板进行封闭,外立面美观。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盐湖公路复兴路口至西双桥段两侧的废品收购,废轮胎收购,修理店铺,旧瓶市场,毛竹脚片、模板、石棉瓦等建材出售,木材市场,旧门窗市场,钢管出租,楼梯出售等经营店铺,以及周围环境卫生等。整项整治工作由梧桐街道负责牵头,相关单位按责任分解和工作要求具体实施(责任分解表附后)。三、整治步骤(一)宣传告知阶段(6月5日至10日)。由梧桐街道、创建办、工商局、城管局抽调人员各2名进行上门调查,摸清情况、全面宣传,发出环境整治告知书,动员经营店铺自觉按照要求整改。新闻媒体要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曝光,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氛围。(二)督促整改阶段(6月11日至20日)。责任单位分别对责任范围内的经营户进行督促按要求整改。(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30日)。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梧桐街道牵头、创建办、工商、城管、公安、交通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集中整治后,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3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梧桐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开展盐湖公路西北入城口环境专项整治,是巩固创卫成果,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是创造良好市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树立对外形象的需要。要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有序顺利推进。所有参与集中整治的部门必须有一名领导带队,整治人员要保持稳定,避免中途调换,保证整治工作的连续性。(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梧桐街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责任范围内整治工作和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市信访局、市长电话中心负责来信来访来电群众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广电台、报社负责对专项整治进行专题报导,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统一宣传与解释口径,合力做好整治工作。(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无照经营、违章堆放物料和乱设摊点等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公安部门对于阻挠相关部门执法,妨碍公务的行为,务必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处理,把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四)做细工作,确保平稳。梧桐街道、各责任单位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主动化解矛盾,避4免冲突,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平稳。集中整治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确保顺利、有效、安全。附件:盐湖公路西北入城口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桐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八年六月四日主题词:盐湖公路环境整治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共印:十份桐乡市创建办2008年6月4日印发56附件:盐湖公路西北入城口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类别序号整治重点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协助单位整治要求1旧瓶市场工商局陆金甫路平公路两侧边沟外5米范围内无违法违章堆放物料和经营摊点,环境整治;公路两侧边沟外5米范围以外利用场地堆放物料、从事经营的店铺,统一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彩钢板进行封闭,外立面美观。2木材市场创建办陈云江陈民强梧桐街道、工商局3出售旧门窗市场工商局陆金甫路平4沿路修理店铺城管执法局陈建华杨雪乾5毛竹脚片、钢管出租等其他店铺梧桐街道陈东郑锦坤6西北入城口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公投公司沈炳煜韩世杰净车出场严查抛洒、滴漏7水利局顾妙根徐建华8公路两侧、城市道路段环境卫生梧桐街道陈东郑锦坤日扫日清、干净整洁9省道段环境卫生交通局姚毅军马建良、倪青日扫日清、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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