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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第1篇: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满洲里建设,根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第二条述法内容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第三条述法考评程序形成述法报告。领导年终要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组织述法。领导年终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评价考核。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反馈述法考评情况。述法考评后,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第四条述法考评结果运用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提拔使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综合评价要为“好”等次;对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要为“较好”以上等次;对法治综合评定中,群众测评结果较差,且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法治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评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第五条述法考评时间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第六条组织领导述法考评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市级机关工委宣传处负责。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满洲里建设,根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第二条述法内容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第三条述法考评程序形成述法报告。领导年终要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组织述法。领导年终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评价考核。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反馈述法考评情况。述法考评后,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第四条述法考评结果运用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提拔使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综合评价要为“好”等次;对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要为“较好”以上等次;对法治综合评定中,群众测评结果较差,且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法治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评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第五条述法考评时间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第六条组织领导述法考评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市级机关工委宣传处负责。第2篇:领导干部(20XX)年度述法表干部年度述法表姓政面名治貌***性别女出生年月****年1月中共党员任现职20XX年12月—单位及时间20XX年12月职务*******从事或分管工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作为食药监所工作人员,我积极参与单位机关组织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从以下方面进行总结。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自我法律意识。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公民,学法用法是基本要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督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作为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现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食品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确保食品安全,才能为人民的饮食保驾护航。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组织举办“食品安全进社区”相关宣传活动,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依法办事。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个人总结签名:年月日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第3篇: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制度炮委发[2009]23号关于干部述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炮车建设,根据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部署,在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述法考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述法对象镇领导班子成员。二、述法内容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个人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情况;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公正司法情况;本地本系统有无执法司法人员在工作中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履行其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三、述法考评程序形成述法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要围绕规定的述法考评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组织述法。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报告中要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报告。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述法,所有述法报告均要在本单位、系统进行公示。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评价考核。述法考评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主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反馈述法考评情况。述法考评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办将测评情况汇总,与述职述廉情况一并反馈。四、述法考评结果运用述法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对提拔使用的干部,述法考评综合评价要为“好”等次;对表彰的干部,述法考评结果要为“较好”以上等次;对法治综合评定中,群众测评结果较差,且实际工作中确有突出法治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视情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党纪处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述法考评结果,由考评组反馈到其所属上级主管部门。五、述法考评时间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六、组织领导述法考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日常工作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第4篇: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1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1、为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县经工办党史办联合党支部两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均须述职述廉。3、述职内容: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县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等制度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等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4、述廉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党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贯彻党委和政府决议、决定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在资金管理等事项上的廉洁自律情况。5、要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与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述职述廉应由本单位全体干部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撰写本人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对于群众反映突出、出现信访或有信访苗头、组织掌握的事项须作重点说明;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6、组织领导:述职述廉工作由经工办和党史办按本制度要求各自组织开展;述职人要围绕德、能、勤、绩等内容,每年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奖惩、评先和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7、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占考核人数的18%。8、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党史办支部20XX年4月党员干部函询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1、纪检委和组织部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2、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未讲清楚的,可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3、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般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委或组织部提出意见,报请县委批准。4、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函询,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无故不回复组织函询,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5、党员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留存。6、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需要进行函询的,由乡镇党委参照上述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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