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连锁便利店-加盟店管理守则
加盟店管理守则为确保易得连锁便利店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公司与加盟店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守则。第一章商标、商号授权及使用方法凡加盟商均须以“中国商业在线易得连锁便利店”的名义注册,加盟业主为该加盟店负责人,但其不能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法律文件。加盟店营业执照及各项开业手续均由公司为之办理,加盟商负责日常周边地区政府机构的协调工作。公司依据合同规定,在特定期间内提供加盟店完成营业所必要的所有信息、知识、技术和培训等,同时授予店名、商标、服务标志等在特定时间内使用权。同时,加盟商不得擅自更改店内标识、布置,否则,公司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金。第二章店址的选定与地域划分加盟商自行提供开店场址(自有或租赁),以30平方米-6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基准。位置要求临近街口、胡同口;楼区中心或通往交通支道、干道处;临近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出入口、办公大楼附近、交通干道公交线路站点汇集处(以下班客流为主客流的交通干道为最优)。店铺所在地半径200米内无同等规模竞争店,半径2000米内无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竞争店。5.方圆1000米范围内,公司不同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加盟商。第三章加盟店装饰的统一及公司代购设备的投资与管理。6.按合同规定,公司在指定时间完成加盟商店面的装修、装饰及店内广告宣传,并代为购置电脑收银系统,冰箱、冰柜、货架、客用饮水机等设施设备,费用在投资款中划支。7.公司所提供的一切代购设备、设施、装饰装修,加盟商负责日常维护、维修。第四章货品供应及监管办法8.加盟店内所售货品均属为公司代销货品,所有权归公司,加盟商负保管责任,如货品丢失。破损,公司将按已售货品处理,所有损失均加盟商承担。未经公司同意,加盟商不得自行进货,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直接购销往来,违规者,每发现一次处予5000元罚金,并没收所有违规商品。加盟商发生的所有经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流程》之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公司与加盟商合同之规定品项数目为进货范围,公司将及时满足加盟商的补货要求。公司制定统一商品零售价格,除公司安排统一促销外,未经公司允许,加盟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明扣、暗扣改变货品售价。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处予1000元罚金。加盟商单店的促销活动,需提前一个结帐期(自然月)将书面形式的促销申请方案(含促销品项、时间、折扣、预估销售、利润预算,提交给公司管理部审核、批准、方可进行。第五章加盟金与特许权使用费30平方米店面,加盟商只需3万元投资款和少量的周转金(用于交纳房租和纯净水周转桶压金),同时公司为其垫资购货和补货,不收货物抵押金。30平方米以上店面,以3万元为基数,面积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500元投资款,且每增1平方米收取1500元货物抵押金,合同期结束时,退还加盟商。第六章资金融通与公司援助公司确保加盟商的经营利益,所提供货品销售额中饮用水产品利润率为100%,其它商品毛利率不低于10%,公司同时提供多项服务收益。若加盟商月收益低于月房租租金,公司在当月返还利润时予以差额补偿。第七章加盟店的教育培训及人事安排在合同期内,公司定期无偿向加盟店提供系统培训,给予经营技术指导、协助加盟商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加盟店内成员,公司统一培训、统一着装,并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并无偿为公司安排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服务。加盟店内成员由加盟商自行招聘,并负责其工资、待遇及各项社会福利保障。但需报公司复审、备案。第八章促销与广告宣传公司负责加盟店部分促销与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公司推出的系列促销活动,加盟店应积极配合,且无权拒绝参与。若加盟单店自行促销,需向公司报审,审批后方可进行(详见第13条)。第九章加盟店销售汇总及公司的会计援助加盟商每10天向公司提交一份货品销售明细,公司及时了解加盟店的销售动向,给予指导和援助。公司为加盟商提供销售额、成本、费用、利润和薪金等计算的会计援助。第十章加盟店的结算方法及财务报告返利方式:加盟商每日将商品营业收入存入公司指定银行,于次日上午十点前打入公司帐号。结算为每个自然月,第二个月5日前公司将各店应得毛利打回加盟商帐号。加盟商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上述“返利”流程,不遵守者公司处以每次5000元罚金,情况严重者公司将诉之法律。加盟商每月向公司提交一份财务分析报告(内容为当月销售及库存、货品周转率、资金周转率)。第十一章经营模式的统一加盟商严格执行公司统一经营模式、统一营业时间、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业规范,树立公司鲜明公众形象。第十二章特许权转让加盟商转让其加盟特许权、变更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同意后与新负责人重新签订加盟合同,并一次性向公司交纳变更手续费5000元。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变更者,一经查出,公司处以10000元罚金。第十三章特许权的回收与解除加盟商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向公司提出解约申请,经公司综合管理及财务部门审核批准,给予加盟商实际发生房租差额补偿并按折旧后回收加盟商营业设备。加盟商在经营中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且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予赔偿。第十四章合同期限及续约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以合同所签期为限,合同终止时,公司将取下招牌,加盟商无权使用公司的商标、商号、商品和标志等。连锁加盟关系完全终止、加盟商必须完全独立地经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加盟商可向公司提交书面形式的续约申请,公司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给予回复,并不晚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签订新合同,条款另论。第十五章商业秘密的保守合作期内,加盟商需严格保守公司在运营中一切商业秘密,战略战策。
本文标题:连锁便利店-加盟店管理守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4349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