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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合规培训第2页目录一财务条线相关案例分析二财务管理合规专题第3页违法违规案例分析(一)业务经理商业贿赂基本案情•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期间,我公司某中支原副总刘某和银代业务发展部经理马某在邮储渠道销售银代产品的过程中,为牟取竞争优势,请托时任某邮政局领导的冯某、雷某并向其支付“激励费”。以业务报销和绩效工资等形式将资金转入马某账户,再由马某向冯某和雷某控制的账户转账30笔,共计60余万元人民币。事发后,检察机关以马某、刘某及该中支为被告提起公诉,认为中支构成单位犯罪。•2011年至2012年底期间,某分公司法人业务部交叉销售渠道部总监杨某在销售一款意外伤害保险的过程中,为牟取竞争优势,请托时任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何某向建设施工单位推荐购买此款保险业务,为感谢何某的帮忙,共计送给何某感谢费15万元人民币。事发后,杨某的辩护人认为杨某的行为为单位犯罪,应由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检察机关并未予以认可,法院以判决杨某行贿罪成立结案。个人的商业贿赂行为,并不意味着公司在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上不存在漏洞,仍需引起重视;否则不仅涉案人员要受到处罚,单位及管理人员也可能因涉嫌单位犯罪被处罚,并被监管机关和公司问责。第4页违法违规案例分析(二)财务部柜面出纳员挪用公司资金基本案情•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利用复核公司制盘数据的职务便利,采取以后款还前款的方法,通过银行代付系统将公司本应直支付给客户的款项转自已个人账户中使用•直至案发仍有人民币70多万元未能归还严重后果•经2009年4月,检察院以秦某犯有挪用资金罪向人民法院提前公诉,人民法院最后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四年•不仅自己身受牢狱之灾,也对家庭和今后的职业生涯带来严重影响第5页违法违规案例分析(三)某分公司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招致大额监管处罚签章单位不相符1•部分入账发票的签章单位与实际发票购买单位不相符,共计5350。以餐费发票报销形式支付各项费用2•以餐费发票报销形式支付工作人员租房补贴;2013年9-11月,支付6人租房补贴共计20900元。•以餐费发票报销形式支付销售人员业务费用;2013年9-10月,支付报销人员业务费用51102元。附件内容不正确3第6页违法违规案例分析(四)某分公司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续)入账发票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不符4•内部签报内容为购买宣传品、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实际为购买购物卡;•共支付18.05万元。•XXXXXX公司XX分公司通过虚列餐费、办公用品费、劳保用品费等形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员工租房补贴、业务拓展等费用;•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三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第7页违法、违规案件给企业、行业造成巨大成本!财务损失声誉损失违规行为的成本——公司、行业•丧失客户资源。违规销售直接导致的是丧失客户资源,而客户则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监管处罚。近年来,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加大了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罚力度。•违规行为很可能造成公众对公司的认同度下降,导致公司股价下跌。•可能增加诉讼赔偿、律师费用等间接财务损失。•在监管机构面前失去信誉,引起监管的连锁反应,造成大范围、高强度的监管检查;•在公众面前失去信誉,通过媒体的放大效应,使得公司在消费者和市场投资者面前失去信誉,品牌形象和价值大幅下滑;•各种声誉风险相互关联造成的放大效应,很可能使得整个行业的信誉形象受到危害。第8页违规行为的成本——职业生涯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由《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案件责任追究办法》、《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构成;《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为公司基本问责办法,规定了问责原则、问责程序、问责后续管理、问责台账、档案及信息报送管理等各项基础内容。案件、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属于特别问责办法;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案件或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的责任追究标准的,适用案件或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同时达到案件、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责任追究标准的,按两办法中较严的处罚标准执行,并同时适用案件、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的其他相关规定。重大销售误导违规行为监管层面公司层面《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保监发[2010]12号)《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保监发[2012]99号)《案件责任追究办法》《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办法》23《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1司法案件或重大违规案件第9页问责处罚方式与后续管理处罚类型问责处罚方式后续管理经济处分扣减薪酬案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特别规定,根据该办法被处以扣减薪酬处罚的,1年内不得享受奖励薪贴或者加薪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纪律处分诫勉谈话记入人事档案(案件、销售误导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无此处罚方式)即时考核扣分/业务品质考核扣分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2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不得享受奖励薪贴或者加薪。撤职、留用察看、辞退、开除受到公司撤职、留用察看、辞退、开除纪律处分或受到监管部门撤销任职资格处罚的人员,3年内不得担任任一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奖励薪贴或者加薪,不得变相升职或安排同等职务(级)的岗位。受到撤职纪律处分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其原职位基础上至少下调两级或降为普通员工;受到留用察看纪律处分的人员,其所任职务自然撤销。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一年内不得提拔或在其他单位担任高于其原职位的职务(级)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职务(级),两年内不得提拔或在其他单位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职务(级)。第10页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界定保险公司财会人员发现公司存在下列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直至上级机构和监管部门报告:《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第七十七条第11页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界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第七十八条•保险公司各级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应当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符合财经法规以及各项收支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保险公司业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真实性负责。业务部门存在虚构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虚假票据、未及时提供相关经济业务事项资料等情形,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应当依法追究业务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12页目录一财务条线相关案例分析二财务管理合规专题第13页对合规的常见错误认识.合规是风控部门管的事情,和我没什么关系“法不责众”“合规”与“业务发展”相矛盾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就是“合规”合规并未封闭发展的大门,合规的作用在于修正发展过程中不和谐因素,力争发展的健康、稳定与可持续性。合规不能扼杀发展的动力,发展也不能抛弃合规的基因。合规管理作为一种“自律”性措施,它的特点就在于其执行情况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性与自律性。合规并不只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合规风险分布于公司的所有工作岗位。例如,对于销售误导行为监管机构并未因为其“普遍性”而手软,对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管理人员、业务员的处罚比比皆是。合规风险并非等同于“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中包含了因不遵守诚实守信和道德行为的准则而遭受声誉、财务损失的风险。第14页财务管理条线在法律合规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第15页日常工作中,保持必要的职业判断意识避免风险事件发生后,对于公司和员工个人带来损害根据制度标准确认合规风险工作惯例、领导授意、行业“潜规则”进行判断向管理部门及风险管控部门报告1.职业敏感2.识别风险3.事件判断4.及时报告应在日常工作中将风险识别与报告工作贯彻始终培养职业敏感,识别、报告违规行为第16页公司合规负责人公司合规报告线路部门合规联络人合规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公司员工直接上级总裁室(重大事项)第17页财务管理条线在法律合规管理方面建议关注的问题问题类型问题表现形式费用管理方面渠道销售费用报销电子耗材,无归口部门审核经办,无法证实此费用项目的真实性费用凭证后附原始凭证不全实际费用发生与签报细项有较大差异或超过签报额度的,无后续相关审批。费用发票跨期存在将列支为会议费的员工借款用于发放未持证的银行专管员工资财务会计基础管理方面分公司、中支未完全执行独立于记账人的会计凭证复核程序存在兼岗现象,会计、出纳不能完全分离,岗位职责不清晰,无法实现权责分离分公司支票领用登记簿,仍然存在个别支票使用记录登记不完整情况财务专用章存在用印登记簿登记信息不完整记账科目使用不准确资金管理方面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情况不符合规定月未将银行未清项调整至区域供应商项下零现金管理,是否存在个人保费归集账户非直联银行保费未按要求及时上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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