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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0一八年一月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中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制定出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章财务组织体系第一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第二条公司与根据《公司法》设立的,由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是纵向持股的产权关系。下属各子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子公司在行使财务管理权的同时,对公司负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保障投资者权益的责任。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委派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管理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有行使领导、指导以及监督职权。第三条对于重大财务事项,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原则,并以决议的方式记录在案。重大财务事项包括:1、财务全面预算方案、财务决算方案;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3、公司内部基本管理制度;4、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的方案,及其他重大产权变动、重组、兼并、转让等事宜;5、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和投资项目;6、筹资方案和筹资方式;7、重要固定资产的购建、出租、抵押、转让和报废;8、重大费用项目开支;9、重大交易和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10、以商业信用提供的资金融通和担保。2第四条财务管理权限划分:(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是: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依法履行纳税的责任;2、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组织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采取措施,确保贯彻实施;3、签署财务预算、财务决算;4、领导本公司财会部门、财会人员根据《会计法》正确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责,规范财会工作,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5、接受监事机构、股东大会的监督检查;6、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二)公司总经理在财务上行使下列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财务预算,报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向董事会提交预算报告;2、董事会授权限额内的资金支付;3、组织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财务部负责人行使如下职责:1、组织拟订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经审批后负责组织贯彻执行;2、组织拟订公司的财务预、决算;3、协助总经理执行、审查财务预算;4、协助总经理拟订投资方案、重大合同的事宜;5、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分析,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6、审批规定限额内的财务收支;7、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报告;8、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所属子公司的会计工作、财务管理及会计电算化工作;10、建立并发展与财政税务部门、银行等职能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争取各项政策优惠;11、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并对财务人员的招聘和任免提出建议;12、完成上级领导所交办的其他工作。3第五条财务部门的设置1、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各岗位应按照《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求聘用及考核。2、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第六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5、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6、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7、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第七条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规范第八条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第九条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4第十条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第十一条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公司领导签批后,由会计人员根据预算审批制度审核后生效。第十二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生成或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时采用另行存放。1、采购付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入库单、供应商送货单、卖方发票、付款申请单等。2、销售收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发运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3、费用报销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费用申请单、合同、发票等。4、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付款审批、委托付款协议、银行单据、收据、往来款协议等。5、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销售订单、客户需求单、采购订单、采购收料单、外向发货单、领料单、排产单、生产订单入库单、付款申请单等。第十三条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复核主管人员签字盖章,会计主管制作的记账凭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记账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财务档案室。第十四条出纳人员应每日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营业务的记账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入账。第十五条会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往来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51、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包括月度抽查、半年末及年末盘点,核对物料收发卡、仓库实物、系统账存数量,由仓管员、部门主管、会计人员及财务经理签字确认。2、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客户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制作对账单、每季度制作账龄分析表,提交给销售部,由销售部人员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客户及业务员确认,对未签章确认对账单的客户,停货催款或现款现货。3、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供应商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采购人员制作对账单,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供应商确认,经供应商确认的对账单提交会计人员审核,按结算期付款。对未确认对账单的供应商,暂停付款。4、财务部门与资金往来个人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出具对账表通知借款人,敦促及时报销或还款,对于应销账而未销账的个人,停止借款并在工资发放中扣除借款。第十六条年度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专人整理并归档。第十七条财务报表1、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2、财务报表按照编报主体的不同分为个体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凡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实际控制权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3、财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会计人员不得延后或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更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数字。4、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第十八条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设立专柜,并指定专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6第四章会计政策管理第十九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第二十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如需变更,应履行变更申请、董事会批准、对外披露等程序。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公司保持一致。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二十二条内部控制制度1、公司的资金管理业务必须经过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资金管理业务包括资金调度,资金计划、控制及融资业务,下设银行出纳、现金出纳,负责银行结算业务和现金收付业务。2、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实行分离,现金收支、保管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每月末由会计主管、出纳人员共同盘点现金,签字确认现金盘点表。3、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实行分离,资金的支付审批按照公司资金审批权限管理程序执行,经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主管审批后,由出纳人员据以执行支付。第二十三条付款审批管理1、公司对于资金支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按照不同职位级别设定不同的审批责任权限,在业务和财务层面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资金支付业务。2、付款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付款申请单、发票、合同、请购单、入库单、送货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付款申请单应经过全部经授权审批人和复核人的签名或盖章。3、公司向外单位借出款项时,除需依据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决议以外,需由公司授权人审批并签订借款协议后执行;合同预付款项超过合同约定款7项时,应由业务部门重新签订合同,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支付。第二十四条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批后开立,并指定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单据收付、取得银行对账单工作。2、出纳人员于次月10日内核对上月银行账户往来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复核并签名,对超过一个月的调整事项应由会计主管追查原因。3、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在经济事项经过适当的审批权限后,由网上银行经办人、初级审批人、终级审批人依次审核后支付,终极审批人一般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担任。第二十五条票据和现金管理1、公司用于支付款项的票据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收据、银行信汇凭证、银行电汇凭证、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等,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设立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购买、使用数量和起讫号码,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转入、转出、到期等进行记录和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或发生营循私舞弊现象。2、严格控制现金适用范围和额度,严禁现金坐支,每月末定期对现金进行监盘并编制现金盘点表,盘点人、监盘人、审批人均予签名。第二十六条财务印鉴管理1、公司的财务印签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等。其财务专用章由会计经理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等财务事项;发票专用章由销售财务组保管,专用于开具发票;银行收付讫、现金收付讫章由出纳员保管,专用于资金收付业务。2、银行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银行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应分别授权不相容岗位负责人保管、使用。第二十七条
本文标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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