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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蔬菜钢架大棚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枣林湾生态园蔬菜钢架大棚招租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钢架大棚和土地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经营活动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及用途1、甲方将位于枣林湾生态园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内区号米跨栋亩(平方米)钢架大棚、亩土地(以棚间道路或水沟中心线至中心线计算承租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现状租赁给乙方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经营活动。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租金交纳时间、方式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租金标准为:斤粳稻/亩/年×亩=斤粳稻/年(粳稻按照当年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折算现金支付)4、租金交纳时间、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租金,以后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足额将下一年度租金支付给甲方(先暂按当年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折算现金支付,后按下年度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实际收购价折算,多退少补)。三、其他费用5、水、电费用: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水、电费自理。因甲、乙双方合用总水、电表,乙方水、电费由甲方代交,乙方按月依据乙方分表的实际用量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的供应价格,一次性归还甲方,甲方开据收款收据。乙方拖欠水、电费而造成的停水、停电,损失由乙方自负;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因但不仅限于乙方手续不全,进行违规、违章建筑或造成环境污染2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处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及钢架大棚,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后,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合同期限内所租赁土地及大棚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所租土地及钢架大棚进行转租、抵押、买卖等活动。8、甲方为乙方提供二相电、自来水至乙方生活区门口;提供喷滴灌主管道到钢架大棚棚边。滴灌用水费用依据乙方水表实际用水吨数、泵站抽水总吨数、损耗率(10%以内)和泵站电费进行分摊收缴,每两月向乙方收缴一次。9、甲方对乙方所租土地及钢架大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享有监督权,如发现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抛荒、转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0、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等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擅自收回乙方所租赁的土地。如需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甲方应提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位置、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提前6个月及以上时间通知乙方停止种植而乙方仍种植的,甲方不予赔偿。12、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及省市建设项目需要,以及枣林湾生态园规划调整需使用该地域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在田农作物及薄膜(乙方铺设)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3、乙方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生产、生活产生的垃3圾必须作无公害处理,做到无污染、无异味,且不影响整体生态环境,达到环保要求;经营场所内外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无杂草,有义务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参观接待工作。乙方应严格按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进行蔬菜生产,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有害肥料,确保用药用肥安全。一旦查获,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4、合同期内,乙方负责钢架大棚的薄膜更换覆盖、大棚维修、棚间沟开挖及排水等,费用由乙方负责。15、乙方在土地租赁期内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经营项目;如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新建或改、扩建地面设施,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园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16、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预交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17、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对外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乙方必须提前6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租金。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在一月内无条件让出所有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保证完好设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18、合同期内,乙方转租所租赁土地及大棚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租大棚,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9、合同生效后,乙方工作人员在枣林湾生态园内应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如乙方不服从管理,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0、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六、违约责任2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壹年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22、在合同期内,因台风、下雪、淹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大棚钢架部分由甲方承担,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3、如因遇国家及省市建设项目需要以及枣林湾生态园规划调整需要,提前收回土地而又未提前6个月告知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标准由有资质评估机构或本市行业主管机构评估确定。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致使乙方未能全部履行合同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最近壹年已付租金的200%。七(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2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2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及鉴证方签字确认后即行生效。甲方(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鉴证单位:_______(章)经办人: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本文标题:大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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