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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第十七章野生动物的商业剥削
野生動物的商業剝削課程:動物福利政策授課:吳宗憲助理教授綱要介紹商業剝削CITES、AATA、IATA三個相關的國際組織熊的農場化飼養野生動物當作食用肉用的買賣麝香貓的農場化飼養外來寵物的商業買賣皮草貿易與農場化飼養烏龜貿易結論前言有很多因子導致野生動物之商業剝削不同之剝削對動物福利有不同之影響動物可能來自於野外捕捉動物或籠飼生產被活或死(整體,部份或加工品)的出售同時有動物福利與保育之問題國際狀況「華盛頓公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公約的目的在藉由管制國際貿易來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以免因大量之貿易使其從地球上消失「動物運輸協會(AATA)」舊名是:TheAnimalAirTransportationAssociation「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於一九四五年由各飛航國際航線之航空公司聯合組成,該組織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互動密切,為一個半官方之國際機構,IATA總部設於加拿大蒙特婁,另在瑞士日內瓦設有辦事處「華盛頓公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背景管理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之國際協定協定內容在1973年通過,在1975年執行,最初是25個會員國(1973),目前有169個國家會員,稱為會議締約國華盛頓公約概述按照國際貿易對其威脅,將物種分成三組,三個附錄物種在公約內之地位影響該物種之貿易能力(公約附錄一提供最高程度之保護物種)公約效力靠締約國之立法與執法華盛頓公約之組織架構創會之組織章程按照會議之決議執行會議:締約國大會、常務委員會、動物委員會、植物委員會大會決議文件指示會員國及各委員會休會期之工作根據貿易壓力調整物種附錄別華盛頓公約決策過程秘書處—協調常務,動物,植物三個委員會—有投票權會員國—有投票權非政府組織—蒐證,遊說華盛頓公約:保育與動物福利公約主要是關心貿易對物種族群之影響(保育)但是動物福利也包含在大會原初之組織章程(第III,IV,V條)內,特別是在有關牧場與籠飼動物繁殖之決議方面動物運輸協會動物空運協會(AATA)是在1976年因企業領袖、政府官員、與人道組織代表之關懷而成立在1989年更名為動物運輸協會,強調動物在海、空、陸運輸中安全與人道具有同等之重要性動物運輸協會散播資訊鼓勵合作以確保動物運輸之人道與安全協會會員有航空業,貨運業,海運業,與政府機關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Association最初建立於1919年,確保人員貨物郵件順暢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之活體動物運輸規範,是商用航空公司活體動物運輸之世界標準此規則提供動物運輸的裝載需求規範熊的農場化飼養熊膽與熊膽汁用在傳統中醫(TCM)熊的農場化生產熊膽與熊膽汁在中國是從1980年代開始,其中有一隻農場內的熊一年內有等同宰殺40隻野熊膽才能獲得的膽汁產量熊的農場化飼養問題涉及動物福利與生態保育除中國外韓國越南都有熊農場化生產熊的農場化飼養熊的農場化飼養—關切熊關在單調的籠舍內熊行為異常熊的生殖力很差提早斷奶,與母親分離獸醫照顧不合宜熊因為各式各樣的健康問題而受苦由野外捕捉的熊補充籠舍內數量不足的生產族群熊的農場化飼養熊的農場化飼養中國大量生產熊膽汁每年7,000公斤僅使用4,000公斤,剩餘的貯存或非法外銷目前許多非傳統產品之熊膽汁使用在製酒或滋補等用途熊膽汁產品被非法外銷到世界許多國家,違反CITES規章熊膽汁產品熊的農場化與華盛頓公約亞洲黑熊已列在華盛頓公約之附錄一內決議案第10.8—熊屬於保育與貿易之列決議案12.10—附錄一的動物禁止任何形式之貿易,本決議同意在遵奉人道規定下仍可進行貿易,但抽取膽汁絕對不符決議案10.19—特別要求中醫要盡快找到取代之醫療方式熊膽汁取代品熊農場應該停止:極度慘忍、破害野熊保育、以及既有之適當中醫草藥與熊膽汁之合成之取代品熊膽產品之消費需要停止:相關之取代品需要積極推動,這件工作需要由NGO與政府合作野肉貿易麝香貓農場(一)麝香貓農場(二)外來寵物貿易Unau(樹懶)=AnUnauisaslothwithtwotoesoneachofitsfrontfeet.捕捉與運輸販賣與擁有寵物店:—缺乏外來動物需求之知識—散佈疾病與寄生蟲—寵物店密飼緊迫售後:—房舍、餵飼、照顧等會因缺乏知識而疏失—一旦新鮮感消失就可能丟棄—長期不能有機會表現自然行為皮草:一般情況皮草係經濟之必然性且式樣經常翻新後者完全沒有必要,有許多替代品,與仿冒品有嚴重違反動物福利與保育情形,無論是野外捕捉或農場飼養皮草貿易:野外捕捉生產一件外套需要多少隻動物?捕捉皮草獸65水貂20-30家貓40-50貂16-20海貍100-400松鼠12-18豹貓20-30沙袋鼠8-12山貓60-80黑貂130-200栗鼠10-12獾10-24狐10-16水獺60-70臭鼬20-30浣熊3-5狼皮草貿易:農場物種烏龜之貿易(一)烏龜之貿易(二)結論(一)野生動物的商業剝削讓動物受苦並傷害族群商業剝削需要嚴格控制需要更多動物福利的規定需積極推動研究尋找商業性之取代產品與方案結論(二)在可實施地點,需要進一步引進動物福利規範以防止動物受苦。如果動物無法避免受苦,應終止商業剝削應該積極尋求替代方案取代性,非侵入性之商業形式,如生態旅遊業等應予思考問題與討論小三生請命濫捕昆蟲恐罰【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2010.03.2103:01pm國民黨立委蕭景田近日提案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以重罰濫捕昆蟲的商人。這個修法提案的背後,卻有個動人的故事,原來蕭景田收到一名小學三年級學生的陳情信,為彰化社頭清水岩山區的獨角仙、鍬形蟲請命,讓他大受感動。去年夏天,蕭景田服務處收到一封陳情信,筆跡十分稚嫩,竟是出自永靖國小三年級學生邱暐埕之手。原來八卦山脈復育協會在社頭清水岩山區廣植光臘樹,進行獨角仙與鍬形蟲的復育,繁殖期間,卻有人利用昆蟲的趨光性濫捕甲蟲出售牟利,讓還在念小學的邱暐埕十分心急,寫信向蕭景田求救。邱暐埕在信中提到,捕捉獨角仙的商人趁著晚間,利用獨角仙趨光特性,無限量搜刮獨甲仙,最後還守在路燈下,等待自動送上門的漏網之魚。自從爸爸告訴他只要將森林步道路燈,由容易引來獨角仙聚集的白色水銀路燈,更改為黃色水銀燈,情況就可以改善,他就開始努力的存錢想幫忙換成黃色燈泡,但是還來不及存夠錢,夏天繁殖期又來了。每天有數不清的甲蟲被燈光吸引,有的被車壓死,有的被商人抓起。他只好寫信向「蕭伯伯」求助。蕭景田收到信後大受感動,邀集社頭鄉公所、林務局等單位到現場會勘並協助換燈,目前已經完成更換路燈。當蕭景田希望農委會在清水岩山區設立「昆蟲復育特定區」,但卻發現以清水岩林道的現況來看,目前並無合適的法令可規範,因而決定提案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僅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畫定區域內,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他提案將昆蟲也納入規範中,不肖商人濫捕,將可適用其中罰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問:您贊成蕭景田立委的作法嗎?贊成(或不贊成)的理由為何?請利用這幾節所學知識來論述您的理由。謝謝聽講敬請指教
本文标题:第十七章野生动物的商业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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